徐州市職工死亡待遇
法律分析徐州市職工死亡待遇 :江蘇省退休人員喪葬費撫恤金最新規定如下:
1、喪葬費標準徐州市職工死亡待遇 ,從2012年3月1日起一次性喪葬費統一調整為6000元,銅山區從2012年3月1日起,喪葬費由4000元調整為6000元(徐州市由5200元調整為6000元)徐州市職工死亡待遇 ;
2、直系親屬一次性撫恤費,從2012年3月1日起調整為,南京、無錫、常州、蘇州、鎮江(含所轄縣(市)、區)16000元,南通、揚州、泰州(含所轄縣(市)、區)15000元,徐州、連云港、淮安、鹽城、宿遷(含所轄縣(市)、區)14000元,銅山區一次性撫恤費由4000元調整為14000元(徐州市由5200元調整為14000元);
3、供養直系親屬定期或一次性救濟費,從2013年1月1日起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徐州市職工死亡待遇 的計發基數調整為,南京、無錫、常州、蘇州、鎮江五市(含所轄縣、市、區)2300元,南通、揚州、泰州(含所轄縣、市、區)三市2050元,徐州、連云港、淮安、鹽城、宿遷(含所轄縣、市、區)五市1700元;
4、供養直系親屬定期救濟費徐州市職工死亡待遇 的發放標準,供養1人的,每月按計發基數的1700除以20%=340元發給,供養2人的每月按計發基數的1700除以30%=510元發給,供養3人及以上的,每月按計發基數的1700除以40%=680元發給;
5、供養直系親屬一次性救濟費的發放標準,供養1人的,計發基數乘1700乘以6=10200元;供養2人的計發基數乘1700乘以9=15300元,供養3人的,計發基數乘1700乘以12=20400元,銅山區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的計發基數由1200元調整為1700元(徐州市供養直系親屬定期救濟費的計發基數由1300元調整為1700元)。
法律依據:《關于調整企業職工和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及供養直系親屬待遇的通知》 第六條 死亡人員喪葬費由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支付。直系親屬一-次性撫恤費和供養直系親屬定期或一次性救濟費在死亡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個人繳納的儲存額或余額中列支,不敷使用的,在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中繼續支付。
職工因病死亡都有哪些待遇職工因病死亡待遇徐州市職工死亡待遇 : (一)職工因病或 非因工負傷 死亡時、退休養老后死亡時或非因工殘廢完全喪失勞動力退職后死亡時,發給喪葬補助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喪葬補助費標準為2個月徐州市職工死亡待遇 的企業職工平均工資;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標準為:供養1人徐州市職工死亡待遇 的,為死者本人工資6個月;供養2人的,為死者本人工資9個月;供養3人或3人以上的,為死者本人工資12個月。 (二)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 、人民警察病故后,按照《軍人撫恤優待條例》的有關規定發給一次性撫恤金,標準為20個月的本人工資,但不再享受現役軍人立功和獲得榮譽稱號者死亡時增發撫恤金的待遇。 (三)自1995年1月1日起,去世離休干部配偶無工作、有子女的生活困難補助費調整到每人每月340元;去世離休干部配偶無工作、無子女的生活困難補助費調整到每人每月510元。 (四)職工死亡后有關裝殮方面的費用,即服裝、整容、遺體存放、運尸、火化、骨灰盒及存放等項費用按800元標準發給其家屬包干使用。 退休職工死亡 待遇的相關知識:退職待遇包括 (1)按月發給相當于本職工退休之前基本工資一定比例的退職生活費,其數額不得低于國家規定的最低標準。 (2)醫療待遇、死亡待遇與在職職工相同。各地規定也不太一樣,徐州市職工死亡待遇 你參考下下面的內容:一、企業職工和退休、退職人員死亡后有關待遇的項目 1.城鎮戶口的企業職工、 個體工商戶 業主和雇工在續存勞動關系并繳納 社會保險費 期間,以及退休人員在享受 養老保險待遇 期間,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可以享受喪葬費、直系親屬一次性撫恤費和供養直系親屬定期或一次性救濟費。 2.農村戶口的企業職工、個體工商戶業主和雇工,在續存勞動關系并繳納社會保險費期間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可以享受喪葬費和供養直系親屬一次性救濟費。 3.退職或領取生活費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可以享受喪葬費、直系親屬一次性憮恤費。二、死亡企業職工、個體工商戶業主或雇工的供養直系親屬享受一次性救濟費的標準 1.死亡企業職工、個體工商戶業主或雇工的供養直系親屬一次性救濟費的月計發基數,按當地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算;企業職工、個體工商戶業主或雇工死亡前12個月的平均繳費工資,低于當地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按其死亡前12個月的月平均繳費工資計算。 2.死亡人員供養直系親屬一次性救濟費的計發標準為:死亡人員供養1人的,為6個月;供養2人的,為9個月;供養3人及3人以上的,為12個月。
徐州礦務局退休礦工85歲去世,撫恤金和安葬費各為多少啊?一、企業在職職工和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徐州市職工死亡待遇 的待遇徐州市職工死亡待遇 :
(一)喪葬補助費和直系親屬徐州市職工死亡待遇 的一次性救濟費徐州市職工死亡待遇 ,分別按本市上一年度3個月和10個月社會平均工資一次性發給。
(二)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每人每月按當地生活困難補助標準以及物價補貼之和發給。 (三)供養直系親屬孤身一人的,其每月領取的生活救濟費,按當地城鎮企業職工生活困難補助標準的200%發給。
二、職工供養的直系親屬死亡時,其喪葬補助費,不分年齡大小,按本市上一年度1個月的社會平均工資發給。
三、企業離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按照國家機關離休人員死亡的有關待遇支付徐州市職工死亡待遇 : (一)喪葬費按600元一次性發給。
(二)一次性救濟費按10個月本人基本離休金(基礎工資、級別工資、職務工資、工齡工資)發給。
(三)符合生活困難補助條件的供養直系親屬居住在市區內的(含開發區、鄉鎮)的,每人每月補助110元,另發給物價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