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免檢車提示有傷人事故
車輛有輕微的傷人事故還可以免檢。如果造成輕微傷六年免檢車提示有傷人事故 ,選擇私下協商解決六年免檢車提示有傷人事故 ,不經過交警部門六年免檢車提示有傷人事故 ,沒有事故記錄,則不會影響免檢。在享受6年免檢期間,車輛發生過人員傷亡的嚴重交通事故,不能繼續享受免檢,需要處理完事故后,按原規定的周期進行上線年檢(2年1檢)。面包車、7座及7座以上車輛、“非營運”使用性質以外的車輛及所有貨車都不屬于免檢車型。想要享受免檢政策,還得注意時間和交通事故等多個方面的限制。自車輛出廠之日起,超過4年未辦理注冊登記手續,6年內仍按原規定上線檢驗。現在免檢車輛申領年檢標志無需前往車管所,也無需簽注行駛證,可直接在網上申請。網上申領渠道可以通過交警12123。而申領的標志會通過郵寄的方式送到車主手里,只需要支付快遞費。
出過人傷事故,但我無責,還能享受6年免檢嗎?出過人傷事故六年免檢車提示有傷人事故 ,但無責,還能享受6年免檢,人傷事故是否免檢要看是否有交通事故處理記錄,不經過交警部門,沒有事故記錄,則不會影響免檢。
法律分析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面包車、7座及7座以上車輛也不屬于免檢范圍。對注冊登記6年以內的非營運轎車和其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可免上線年檢,但需要每2年申請領取一次檢驗標志。可以直接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進行申領,需提供交強險憑證和車船稅納稅證明。另外,也可以在網上申領,申領渠道包括APP、網上交管所、微信以及支付寶,只需按要求提交申請信息,待審核通過后,檢驗標志會通過郵寄方式送達。車輛發生造成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則不能享受免檢,需要上檢測線檢測。如果交通事故未結案,肇事車輛是通過不了年檢的,而交通事故結案以事故認定書下達并生效為準。根據規定,如果在享受6年免檢期間,車輛發生過造成人員傷亡交通事故,則不能繼續享受免檢,需要按原規定的周期進行年檢,不過是上線檢測。而在申領檢驗標志前,車主應將車輛存在的交通違法記錄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否則會導致年檢不能通過。所以,在享受6年免檢期間事故處理記錄,不經過交警部門,沒有事故記錄,則不會影響免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十六條 機動車應當從注冊登記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一)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二)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三)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四)摩托車4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4年的,每年檢驗1次;(五)拖拉機和其六年免檢車提示有傷人事故 他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營運機動車在規定檢驗期限內經安全技術檢驗合格的,不再重復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新車六年免檢,被他車剮蹭,他車又撞了行人,走了法律程序,年檢是否需要上線?新車六年免檢,被他車剮蹭,然后造成了傷人六年免檢車提示有傷人事故 的事故,就需要上線檢測了。根據年檢的規定,面包車、非法改裝被依法處罰的車和造成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車不享受免檢政策。自出廠之日起超過4年未辦理登記注冊手續的車,不享受6年內免檢政策。
按照年檢的規定,對非營運的小微型客車(面包車除外)超過6年不滿10年的,由每年檢驗1次調整為每兩年檢驗1次。
擴展資料六年免檢車提示有傷人事故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十五條 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由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實施。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應當按照國家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標準對機動車進行檢驗,對檢驗結果承擔法律責任。
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負責對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實行計量認證管理,對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設備進行檢定,對執行國家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標準的情況進行監督。
參考資料來源:嘉興市政府——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 公安部推出12項優化營商環境新措施
六年免檢里面有一條說車子造成了人員傷亡事故的不能免檢,我出了事故修了3000多,但沒有傷人免檢不!一、六年免檢里面有一條說車子造成六年免檢車提示有傷人事故 了人員傷亡事故的不能免檢六年免檢車提示有傷人事故 ,六年免檢車提示有傷人事故 我出了事故修了3000多六年免檢車提示有傷人事故 ,但沒有傷人。未發生過造成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是可以免檢的。
二、新上牌的小型私家客車 六年內免上線,但仍需 按時(六年內兩年一次)申領年檢及環保標志。
三、2010年8月31日以后 上牌的7座以下 的非營運私家小型客車。六年內無需上線年檢。(期間車輛未發生過造成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 )六年后 需上線年檢。貨車、面包車,均不在新規范圍內。
四、《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有關規定:第十六條:機動車應當從注冊登記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1、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2、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3、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4、摩托車4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4年的,每年檢驗1次。
5、拖拉機和其六年免檢車提示有傷人事故 他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營運機動車在規定檢驗期限內經安全技術檢驗合格的,不再重復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6、超過報廢年限的車輛不可以再過戶(買賣),但可以繼續使用;買賣的話可以先到車管所辦理該車的報廢單(注銷該車的檔案),然后買賣。
擴展資料
汽車年檢辦理材料:
1、填寫《機動車查驗記錄表》,私車除車主簽字外還須附車主身份證復印件,公車的須附企業代碼證書復印件及填寫《授權委托書》并加蓋公章;
2、車輛識別代號(車架號)拓印紙粘貼在《機動車查驗記錄表》相應位置上。
3、行駛證(正副頁)。
4、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單(副本)。
5、自修車輛或修理廠承修的車輛需在查驗表上蓋章(新車第一、二次參加年檢時可免)。
6、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7、輕型汽油車的需提供采用穩態工況法檢測的尾氣檢測合格報告單。
8、委托本地核發合格標志的需提供《委托核發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通知書》和回執。
9、涉及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和交通事故的應事先處理完畢。
10、法院查封的車輛需要辦理定期檢驗的,憑法院提供的證明、憑證辦理。
11、代理的,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證明及復印件和機動車所有人的書面委托。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汽車年檢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轎車發生過交通事故的屬于六年免檢嗎?有人員受傷轎車發生過交通事故就不能六年免檢了六年免檢車提示有傷人事故 ,需要兩年一檢。
2014轎車年檢新規規定如下:非營運轎車等車輛6年內免檢政策自2014年9月1日(含)起實施。注冊登記日期在2012年9月1日(含)之后六年免檢車提示有傷人事故 的車輛,可以適用免檢2次的政策;注冊登記日期在2010年9月1日(含)至2012年8月31日(含)之間的,由于已檢驗過1次,可以適用免檢1次的政策。
注冊登記日期在2010年8月31日之前的,仍執行原檢驗規定。自車輛出廠之日起,超過4年未辦理注冊登記手續的,6年內仍按原規定上線檢驗。 6年內免檢政策適用車型包括非營運轎車(含大型轎車)、非營運小型和微型載客汽車,但其中面包車、7座及7座以上車輛不屬于免檢車型。
面包車定義將在《機動車類型術語和定義》(GA802)標準中明確,并在公安交通管理綜合應用平臺中予以標注。屬于免檢范圍的車輛發生過造成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的,6年內仍按原規定每2年檢驗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