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轉賬工資法律上生效嗎
微信轉賬具有法律效力。
只要確有真實微信轉賬工資法律上生效嗎 的借貸關系為背景微信轉賬工資法律上生效嗎 ,由于多種原因不能當面寫好借條,經借貸雙方同意、認可,用微信形式寫微信轉賬工資法律上生效嗎 的借條,這樣的借條也是受法律保護的。微信發借條,其證明力容易受到質疑,債權人還可以保存其他的證據比如銀行的轉賬回單或取款憑證、支付寶或微信轉賬的憑據等,這樣就更能證明借款事實已經發生。
微信聊天記錄在審判實踐中作為定案證據,應當滿足以下條件:
1、微信聊天記錄的來源必須符合法律規定微信轉賬工資法律上生效嗎 ;
2、非實名制微信注冊時,應當確定微信聊天的雙方為本案當事人;
3、確定微信聊天時間在涉案事實的時間段內;
4、微信聊天的內容不能含糊不清,要具有相對的完整性,能夠反映當事人想要證明的事實。
只要微信轉賬能證明轉賬行為是為了實現某一民事法律行為的,就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三百七十條 人民檢察院對物證、書證、視聽資料、電子數據及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存在疑問的,可以要求偵查人員提供獲取、制作的有關情況。必要時也可以詢問提供物證、書證、視聽資料、電子數據及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的人員和見證人并制作筆錄附卷,對物證、書證、視聽資料、電子數據進行技術鑒定。第六十三條 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證人證言;
(七)鑒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第一百三十八條 法庭調查按照下列順序進行:
(一)當事人陳述;
(二)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
(三)出示書證、物證、視聽資料和電子數據;
(四)宣讀鑒定意見;
(五)宣讀勘驗筆錄。
通過微信發工資合法嗎企業通過微信發工資是不合法微信轉賬工資法律上生效嗎 的微信轉賬工資法律上生效嗎 ,當企業與員工兩方發生勞動仲裁爭議微信轉賬工資法律上生效嗎 的時候微信轉賬工資法律上生效嗎 ,通過微信形式發放工資的形式很難取證,也無法得到法律仲裁的承認,
況且在大多數的情況下微信發工資一般都是由企業老板或財務的私人微信賬號直接轉賬至員工微信賬號,這些轉賬的錢沒用通過公司的對公銀行賬號轉賬,所以就企業來說存在較高的風險。
法律依據
《勞動法》第五十條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當事人提供的證據經查證屬實的,仲裁庭應當將其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勞動者無法提供由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與仲裁請求有關的證據,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單位在指定期限內提供。用人單位在指定期限內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后果。
擴展資料;
案件簡介微信轉賬工資法律上生效嗎 :
李某狀告鄭州大海商貿有限公司拖欠其2015年3月、4月、5月份工資未發放。鄭州大海商貿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領《應訴通知書》時告訴仲裁員:公司已經把工資發給李某了,是在微信上通過發放“紅包”的形式把工資發給李某的。
該負責人在參加庭審時把手機拿給仲裁員看,只見在微信上確實給李某發放過一筆大額紅包,但是李某的手機上無收到“紅包”的記錄,導致仲裁庭無法判斷該負責人是否通過微信“紅包”形式給李某發放工資,李某是否已經“拆”了紅包。
仲裁庭按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六條規定,鄭州大海商貿有限公司對其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因其未提交有力證據證明為李某發放過工資,最終支持了李某的仲裁請求。
微信轉賬發工資合法嗎微信轉賬發工資合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各省市地區自行發布的工資條例規定微信轉賬工資法律上生效嗎 ,用人單位應當按時足額的給員工發放工資。發放工資的形式并沒有規定。這個屬于企業的一個約定自由權微信轉賬工資法律上生效嗎 ,可以在勞動合同書中約定發放工資的形式,如現金、銀行卡、支付寶、微信等等都可以,只要不違反法律的規定就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的內容微信轉賬工資法律上生效嗎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微信轉賬工資法律上生效嗎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微信轉賬工資法律上生效嗎 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三)勞動合同期限;(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六)勞動報酬;(七)社會保險;(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第三十條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工資以微信轉賬合法嗎微信轉賬發工資合法。電子數據是合法微信轉賬工資法律上生效嗎 的證據類型,在勞動爭議產生是可以通過微信作為證據,但需要騰訊公司配合,同時缺乏明確的認證規則和專門的電子證據鑒定機構。根據我國相關的法律以及各省市地區自行發布的工資條例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時足額的給員工發放工資。發放工資的形式并沒有規定,可以自行在勞動合同書中約定發放工資的形式,如現金、銀行卡、微信等都可以,不違反法律的規定就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的內容: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微信轉賬工資法律上生效嗎 ;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微信轉賬工資法律上生效嗎 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微信轉賬工資法律上生效嗎 他事項。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微信發工資合法嗎微信發工資不合法。不合法微信轉賬工資法律上生效嗎 的理由主要有以下兩個方面微信轉賬工資法律上生效嗎 :
1、目前國家對企業的社保和地稅是實行聯網管理,假如老板用個人微信來轉賬發工資,就沒法在國家系統里留下記錄,相當于是逃避了社保繳納和個人納稅的義務;
2、國家關于勞動法和工資支付的問題,也不允許使用微信支付,那一定是要通過正規的對公賬戶來向員工支付工資,并且代繳社保和個稅等費用。
注意,所謂義務,就是不能協商繳納不繳納的問題,那必須是強制性繳納的。社保是強制性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也是強制性繳納的。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三條
本規定所稱工資是指用人單位依據勞動合同的規定,以各種形式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第四條
工資支付主要包括:工資支付項目、工資支付水平、工資支付形式、工資支付對象、工資支付時間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