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工傷公司需要賠償嗎
你好員工工傷公司需要賠償嗎 ,關于上述員工工傷公司需要賠償嗎 的問題員工工傷公司需要賠償嗎 ,解答如下員工工傷公司需要賠償嗎 : 除員工工傷公司需要賠償嗎 了從 工傷保險 基金中支付 工傷 醫療費 、輔助器具配置費、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 傷殘津貼 、生活 護理費 、喪葬補助金、 供養親屬撫恤金 、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康復性治療費用、工傷住院治療伙食補助費、外地就醫的交通費、食宿費等等、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 勞動能力鑒定 費外,用人單位還需要支付工傷的職工一定的補償金: 1、工傷住院伙食補助、外地就醫交通費及食宿費:住院工傷職工住院治療期間的住院伙食補助費,由職工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發給;經批準轉診轉院去外地就醫所需的交通費、食宿費由職工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職工因公出差標準報銷。 2、 停工留薪期 工資 :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內的 工資福利 待遇不變,由用人單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由用人單位派人護理,所需陪護費用由用人單位按協議支付。 3、傷殘津貼: 傷殘等級 為五級和六級且難以安排工作的工傷職工,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本人工資的70%和60%的傷殘津貼。 4、一次性 傷殘 就業補助金:傷殘等級為五至十級且與用人單位解除了 勞動關系 的工傷職工,由用人單位以 解除勞動關系 時該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另外,如果用人單位應當參加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在此期間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
員工工傷單位需要賠償哪些費用員工工傷單位要賠償哪些
除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1) 工傷醫療費;
(2)輔助器具配置費;
(3)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4)傷殘津貼;
(5)生活護理費;
(6)喪葬補助金;
(7)供養親屬撫恤金;
(8)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9)康復性治療費用;
(10)工傷住院治療伙食補助費、外地就醫員工工傷公司需要賠償嗎 的交通費、食宿費等等;
(11)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
(12)勞動能力鑒定費外員工工傷公司需要賠償嗎 ,用人單位還需要支付工傷的職工一定的補償金員工工傷公司需要賠償嗎 :
(1)工傷住院伙食補助、外地就醫交通費及食宿費:住院工傷職工住院治療期間的住院伙食補助費,由職工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發給;經批準轉診轉院去外地就醫所需的交通費、食宿費由職工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職工因公出差標準報銷。
(2)停工留薪期工資: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內的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用人單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由用人單位派人護理,所需陪護費用由用人單位按協議支付。
(3)傷殘津貼:傷殘等級為五級和六級且難以安排工作的工傷職工,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本人工資的70%和60%的傷殘津貼。
(4)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傷殘等級為五至十級且與用人單位解除了勞動關系的工傷職工,由用人單位以解除勞動關系時該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另外,如果用人單位應當參加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在此期間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
員工工傷公司有哪些賠償用人單位給職工參加工傷保險員工工傷公司需要賠償嗎 的員工工傷公司需要賠償嗎 ,職工發生工傷后,由工傷保險基金負責賠償有關項目,法律規定由用人單位負責賠償的項目,由用人單位賠償;用人單位沒有給職工參加工傷保險的,職工發生工傷后,工傷賠償法律規定的所有賠償項目,都有用人單位負責賠償。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項目員工工傷公司需要賠償嗎 :工傷職工治療期間,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護理費、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工傷職工治療期滿,經鑒定構成殘疾的,按照傷殘等級,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到四級傷殘的傷殘津貼、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評殘后生活護理費、殘疾器具補助費和工傷康復費用;工傷死亡的,有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用人單位支付的項目員工工傷公司需要賠償嗎 :工傷職工治療期間的停工工資;工傷職工傷殘評定以后,五級、六級傷殘的傷殘津貼和五到十級傷殘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在職傷殘補助金都由用人單位支付。用人單位沒有給職工參加工傷保險的,法律規定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項目,也全部由用人單位支付。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基金財務制度》第三十條
工傷保險基金支出包括工傷保險待遇支出、勞動能力鑒定支出、工傷預防費用支出、補助下級支出、上解上級支出、其他支出。工傷保險待遇支出指經工傷認定后職工應享受由工傷保險基金負擔的支出。具體包括工傷醫療待遇支出、傷殘待遇支出和工亡待遇支出。其中,工傷醫療待遇支出是指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康復費用、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住院伙食補助費、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傷殘待遇支出是指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工傷人員生活護理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至四級工傷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五至十級傷殘職工按規定領取的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后領取的養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以及一至四級工傷職工傷殘津貼實際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由工傷保險基金補充的差額部分;工亡待遇支出是指職工因工死亡后,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給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勞動能力鑒定支出指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在進行勞動能力初次鑒定、再次鑒定、復查鑒定活動中及工傷職工輔助器具使用等確認工作中產生的,應由工傷保險基金負擔的支出。工傷預防費用支出指按規定用于工傷預防的宣傳、培訓等方面的支出。
員工在公司發生了工傷公司怎么賠法律分析員工工傷公司需要賠償嗎 :用人單位給職工參加工傷保險員工工傷公司需要賠償嗎 的員工工傷公司需要賠償嗎 ,職工發生工傷后,由工傷保險基金負責賠償有關項目,法律規定由用人單位負責賠償的項目,由用人單位賠償員工工傷公司需要賠償嗎 ;用人單位沒有給職工參加工傷保險的,職工發生工傷后,工傷賠償法律規定的所有賠償項目,都有用人單位負責賠償。用人單位支付的項目:工傷職工治療期間的停工工資;工傷職工傷殘評定以后,五級、六級傷殘的傷殘津貼和五到十級傷殘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在職傷殘補助金都由用人單位支付。用人單位沒有給職工參加工傷保險的,法律規定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項目,也全部由用人單位支付。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六條 職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且經工傷認定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其中,經勞動能力鑒定喪失勞動能力的,享受傷殘待遇。
工傷公司應承擔的賠償參保單位職工發生工傷后員工工傷公司需要賠償嗎 ,在工傷保險基金支付范圍以外,用人單位還需要支付工傷的職工一定的補償金員工工傷公司需要賠償嗎 :1、停工留薪百期工資員工工傷公司需要賠償嗎 :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內的工度資福利待遇不變,由用知人單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由用人單位派人護理,所需陪護費用由用人單位按協議支付。2、傷殘津貼:傷殘等級為五級和六級且難以安排工作的工傷職工,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本人工資的70%和60%的傷殘津貼。3、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道:傷殘等級為五至十級且與用人單位解除了勞動關系的工傷職工,由用人單位以解除勞專動關系時該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另外,如果用人單位應當參加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在此期間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二)住院伙食補助費;(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九)勞動能力鑒定費。第三十九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治療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第四十一條 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應當由用人單位償還。用人單位不償還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追償。
員工工傷公司需要付哪些賠償(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員工工傷公司需要賠償嗎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員工工傷公司需要賠償嗎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員工工傷公司需要賠償嗎 ,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員工工傷公司需要賠償嗎 ,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九)勞動能力鑒定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員工工傷公司需要賠償嗎 :
(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鑒定費。
第三十九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
(一)治療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
(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第四十一條 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
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應當由用人單位償還。用人單位不償還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