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啥情況下是逃逸
一、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形有哪些 交通肇事逃逸的主要有以下幾種情形交通事故啥情況下是逃逸 : 1、明知發生 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當事人駕車或棄車逃離事故現場的; 2、交通事故當事人認為自己沒有事故責任,駕車駛離事故現場的; 3、交通事故當事人有酒后和無證駕車等嫌疑,報案后不履行現場聽候處理義務,棄車離開事故現場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未報案且無故離開醫院的; 5、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給傷者或家屬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聯系方式后離開醫院的; 6、交通事故當事人接受調查期間逃匿的; 7、交通事故當事人離開現場且不承認曾發生交通事故,但有 證據 證明應知道發生交通事故的; 8、經協商未能達成一致或未經協商給付賠償費用明顯不足,交通事故當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實信息,有證據證明其強行離開現場的。 二、交通肇事逃逸對判刑有什么影響 在司法實踐中,對肇事后逃離事故現場的行為和肇事后逃逸行為往往存在難以甄別的情況,而對這兩種情形如果不能正確加以區分,勢必會影響定罪量刑。 肇事后“逃逸”是指肇事者在明知已經構成交通肇事罪的前提下,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離肇事現場,沒有立即向有關部門報告,幫助救護受傷人員,采取防止損失擴大的必要措施。可見,肇事后逃逸行為不僅破壞交通事故啥情況下是逃逸 了交通事故的現場,往往還使得在肇事中受傷的人員因得不到及時的救護以致傷重死亡,還會使本可以避免的損失因沒有采取必要的措施,以致公私財產的損失擴大。因此對肇事后逃逸行為規定更重的 刑罰 是與罪刑相一致的原則相適應的,也是嚴厲打擊這類犯罪所必需的。 在司法實踐中必須把肇事后逃逸行為與肇事司機因特殊情況離開事故現場的行為區別開來。實踐中,交通事故發生后,被害人的家屬由于情緒難以控制,往往糾集眾人對肇事者進行報復,肇事司機在這種情況下的躲避行為與肇事后為逃避責任而逃逸的行為有著本質的區別。此外,行為人由于正在執行搶險、救災等緊急任務,在肇事后為繼續執行任務而離開現場的行為也不屬于肇事后逃逸行為。 交通肇事后的逃逸行為是一種事后行為,它能夠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行為人主觀惡性的大小,但該事后行為對其先前行為是否構成犯罪不起決定作用,也就是說交通肇事后的逃逸行為不能作為交通肇事罪的構成要件。在有證據認定行為人的肇事行為并不構成犯罪的前提下,即使行為人有逃逸這一情節,也不能認定該交通肇事行為就構成了犯罪。 根據《 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的規定,行為人只有在違反交通運輸管理 法規 ,以致發生了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交通事故時,其行為才構成犯罪。如果行為人并沒有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或者有違規行為但沒有造成嚴重后果,即使肇事者有事后逃逸行為,肇事行為亦不構成犯罪,否則就違反了罪刑法定原則。
交通肇事逃逸有哪些情況一、 交通肇事逃逸 有哪些情況 (一)明知發生 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啥情況下是逃逸 ,交通事故當事人駕車或棄車逃離事故現場的; (二)交通事故當事人認為自己沒有事故責任,駕車駛離事故現場的; (三)交通事故當事人有酒后和無證駕車等嫌疑,報案后不履行現場聽候處理義務,棄車離開事故現場后又返回的; (四)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未報案且無故離開醫院的; (五)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給傷者或家屬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聯系方式后離開醫院的; (六)交通事故當事人接受調查期間逃匿的; (七)交通事故當事人離開現場且不承認曾發生交通事故,但有證明應知道發生交通事故的; (八)經協商未能達成一致或未經協商給付賠償費用明顯不足,交通事故當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實信息,有 證據 證明其強行離開現場的。 二、交通肇事逃逸怎樣處罰 (一) 交通肇事 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 有期徒刑 。 這里要注意對“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認定,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條件是“為逃避法律追究”,其次,交通肇事逃逸并沒有時間和場所的限定,不應僅理解為“逃離事故現場”,對于肇事后未逃離(或未能逃離)事故現場,而是在將傷者送至醫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門處理的時候逃跑的,也應視為“交通肇事后逃逸”。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 1、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傷五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2、死亡六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六十萬元以上的。 (二)因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 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 “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后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但 刑法 理論上對“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形成交通事故啥情況下是逃逸 了諸多不同的觀點。本書認為,“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心理態度應限于過失,因為 交通肇事罪 是一種 過失犯罪 ,為保持 犯罪構成 的純潔性,其加重構成的心理態度也應是過失。故《解釋》規定: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后為逃避法律追究,將被害人帶離事故現場后隱藏或者遺棄,致使被害人無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嚴重殘疾的,應當分別依照刑法第232條、第234條第2款的規定,以 故意殺人罪 或者 故意傷害罪 定罪處罰。 上文為大家總結了8種常見的交通肇事逃逸的情況。要注意,在交通肇事的情況下其實很容易會被認定為交通肇事罪,本身只會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 或 管制 的。但因為還有逃逸的情節,那此時的處罰就會比較重,起刑點都是3年有期徒刑。
哪些情況是肇事逃逸行為這些情況是肇事逃逸行為交通事故啥情況下是逃逸 :
1、交通事故當事人認為自己沒有事故責任交通事故啥情況下是逃逸 ,駕車駛離事故現場交通事故啥情況下是逃逸 的;
2、明知發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當事人駕車或棄車逃離事故現場交通事故啥情況下是逃逸 的;
3、交通事故當事人有酒后和無證駕車等嫌疑,報案后不履行現場聽候處理義務的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條
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一百一十二條
本規定中下列用語的含義是交通事故啥情況下是逃逸 :
(一)“交通肇事逃逸”,是指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后,當事人為逃避法律責任,駕駛或者遺棄車輛逃離道路交通事故現場以及潛逃藏匿的行為。
什么情況下屬于肇事逃逸下列情況屬于肇事逃逸:明知發生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啥情況下是逃逸 ,肇事者為逃避法律責任交通事故啥情況下是逃逸 ,駕駛或者遺棄車輛逃離道路交通事故現場以及潛逃藏匿交通事故啥情況下是逃逸 的,就是屬于交通肇事逃逸。
不屬于交通肇事逃逸:
(1)交通事故當事人對事故事實無爭議,撤離現場自行協商解決,達成協議,并留下真實姓名、聯系方式后,一方反悔并報案交通事故啥情況下是逃逸 的;
(2)交通事故當事人為及時搶救事故傷者,標明車輛和傷者位置后駕車駛離現場并及時報案的;
(3)交通事故當事人將傷者送醫院后,確因籌措傷者醫療費用需暫時離開醫院,經傷者或傷者家屬同意,留下本人真實信息,并在商定時間內返回的;
(4)交通事故當事人因受傷需到醫院救治等原因離開現場,未能及時報案的;
(5)交通事故當事人駕車駛離現場,有證據證明其不知道或不能發現事故發生的;
(6)有證據證明交通事故當事人因可能受到人身傷害而被迫離開交通事故現場并及時報案的。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一百一十二條 本規定中下列用語的含義是:(一)“交通肇事逃逸”,是指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后,當事人為逃避法律責任,駕駛或者遺棄車輛逃離道路交通事故現場以及潛逃藏匿的行為。(二)“深度調查”,是指以有效防范道路交通事故為目的,對道路交通事故發生的深層次原因以及道路交通安全相關因素開展延伸調查,分析查找安全隱患及管理漏洞,并提出從源頭解決問題的意見和建議的活動。(三)“檢驗報告、鑒定意見確定”,是指檢驗報告、鑒定意見復印件送達當事人之日起三日內,當事人未申請重新檢驗、鑒定的,以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重新檢驗、鑒定,鑒定機構出具檢驗報告、鑒定意見的。(四)“外國人”,是指不具有中國國籍的人。(五)本規定所稱的“一日”、“二日”、“三日”、“五日”、“十日”,是指工作日,不包括節假日。(六)本規定所稱的“以上”、“以下”均包括本數在內。(七)“縣級以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是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或者相當于同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八)“設區的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是指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或者相當于同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九)“設區的市公安機關”,是指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或者相當于同級的公安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