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雇傭工人死亡賠償標準
如果私人老板是經過合法注冊的用人單位(含個體工商戶)私人雇傭工人死亡賠償標準 ,打工者年滿16歲男不滿60歲,女不滿50歲(管理、技術崗位55歲),是勞動關系,工作中發生事故死亡的,應當認定為工亡,享有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6個月喪葬費,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按上年度全國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20倍計算,生前供養直系親屬按本人工資30%(配偶和孤兒、孤寡老人增加10%)按月發給撫恤金私人雇傭工人死亡賠償標準 ;參加私人雇傭工人死亡賠償標準 了工傷保險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支付。如果不是因工死亡,按所在地區職工因病死亡待遇執行,參加了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由養老保險基金支付喪葬費和撫恤金,沒有參加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如果私人老板沒有經過合法注冊,或者雖然經過合法注冊打工者不滿16歲或者男年滿60歲,女年滿50歲(管理、技術崗位55歲),屬于雇傭合同關系。工作之外遭遇意外事故死亡,私人老板不承擔賠償責任,可以出于人文關懷給予補助。工作中遭遇事故死亡的,由私人老板按照下列標準賠償私人雇傭工人死亡賠償標準 :1、喪葬費為所在省市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6個月。2、死亡賠償金按所在省市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3、按照所在省市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私人雇傭工人死亡賠償標準 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工作中遭遇事故死亡的,雇員本身對意外事故造成有過錯的,應按過錯在事故中的作用減輕私人老板的賠償責任。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二)住院伙食補助費;(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九)勞動能力鑒定費。第三十九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治療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第四十一條 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應當由用人單位償還。用人單位不償還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追償。
雇傭關系工人死亡賠償標準雇傭關系是勞動關系私人雇傭工人死亡賠償標準 的中私人雇傭工人死亡賠償標準 的一種,如果雇傭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受傷或者死亡的話,若雇主沒有幫雇員購買人身保險,那么應當要求雇主按照人身損害賠償的標準來承擔賠償責任。第一、勞動者遭受人身損害的。雇主應當就其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等給予賠償。第二、勞動者死亡的。雇主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的其私人雇傭工人死亡賠償標準 他合理費用。第三、遭受精神損害的。受害人或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的,雇主還應當賠償精神撫慰金。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七條 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
雇傭農民工死亡賠償標準農民工死亡賠償標準如下私人雇傭工人死亡賠償標準 :喪葬費為該地區六個月私人雇傭工人死亡賠償標準 的平均工資私人雇傭工人死亡賠償標準 ;撫恤金按照本人工資的比例發放給親屬;一次性工傷補助金為人居可支配收入的20倍。此外還有一些醫療費之類的。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什么私人雇傭工人死亡賠償標準 ???????????????????????????????????????????????????????????????????????配偶每月40%私人雇傭工人死亡賠償標準 ,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0年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為19109元)的20倍。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綜上所述,喪葬費為該地區六個月的平均工資;撫恤金按照本人工資的比例發放給親屬;一次性工傷補助金為人居可支配收入的20倍。此外還有一些醫療費之類的。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