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損害一級傷殘賠償標準
一級傷殘醫療損害一級傷殘賠償標準 的賠償標準醫療損害一級傷殘賠償標準 ,具體如下:
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X27個月;
2、傷殘津貼為本人工資的90%;
3、其他費用醫療損害一級傷殘賠償標準 ,諸如治療費、住院費、醫藥費、護理費、營養費、交通費以及伙食費等醫療損害一級傷殘賠償標準 ,則根據實際情況來確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醫療損害一級傷殘賠償標準 ,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
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
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
工傷職工治療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處理。
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康復的費用,符合規定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一級傷殘的賠償標準是什么法律分析醫療損害一級傷殘賠償標準 :一級工傷醫療損害一級傷殘賠償標準 的賠償標準如下: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醫療損害一級傷殘賠償標準 ,標準為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醫療損害一級傷殘賠償標準 ;2、傷殘津貼,標準為本人工資的90%醫療損害一級傷殘賠償標準 ;3、醫療費、護理費之類的費用根據實際的情況進行賠償。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五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二)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三)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后,停發傷殘津貼,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一級甲等醫療事故賠償標準是什么法律分析:第一是醫療費。按照醫療事故對患者造成的人身損害進行治療醫療損害一級傷殘賠償標準 ,所發生了醫療費用計算醫療損害一級傷殘賠償標準 ,憑據支付醫療損害一級傷殘賠償標準 ,但不包括原發病醫療費用,結案后確實需要繼續治療的,按照基本醫療費用支付。
第二個是誤工費,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于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計算。
無固定收入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第三個是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
第四項是陪護費,患者在住院期間需要專人陪護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第五項:殘疾生活補助費。根據傷殘等級,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自定殘之日起最長賠償30年。但是6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15年,7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五年。
第六項是殘疾用具費。因殘疾需要配制補償功能器具的,憑一人,機構證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費用計算。
第七項喪葬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規定的傷殘補助標準計算。
第八項:被撫養人生活費,死者生前或者殘疾者喪失勞動能力前實際撫養且沒有勞動能力的人,按照其戶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計算,對不滿16周歲的撫養到16周歲。對年滿16周歲但無勞動能力的,撫養到20年。但是6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15年,7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五年。
第九項是交通費,按照患者實際必需的交通費用計算,憑據支付。
第十項助洗肺,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補助標準計算,憑據支付。
第11項是精神損害撫慰金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平均生活費計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賠償年限最長不超過六年,造成患者殘疾的賠償年限最長不超過三年。參加醫療事故處理的患者近親屬所需交通費誤工費注續費參照有關規定計算,計算費用的人數不超過兩人。醫療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參加喪葬活動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親屬所需交通費誤工費住宿費參照有關規定計算。計算費用的人數不超過兩人
法律依據:《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 第十七條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一級傷殘保險賠償標準一級傷殘津貼和一次性賠償醫療損害一級傷殘賠償標準 的標準醫療損害一級傷殘賠償標準 ,各地醫療損害一級傷殘賠償標準 的標準不一,需要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查詢,參考如下《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五條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醫療損害一級傷殘賠償標準 :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醫療損害一級傷殘賠償標準 :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三)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后,停發傷殘津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第三十六條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五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標準為: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并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該職工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第三十七條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第三十八條工傷職工工傷復發,確認需要治療的,享受本條例第三十條、第三十二條和第三十三條規定的工傷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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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傷殘賠償標準1、殘疾賠償金醫療損害一級傷殘賠償標準 :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醫療損害一級傷殘賠償標準 ,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醫療損害一級傷殘賠償標準 ,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六十周歲以上的醫療損害一級傷殘賠償標準 ,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受害人因傷致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可以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調整。
2、殘疾生活補助費醫療損害一級傷殘賠償標準 :根據傷殘等級,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自定殘之月起最長賠償30年;但是,6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15年;7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5年。
3、殘疾用具費:因殘疾需要配置補償功能器具的,憑醫療機構證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費用計算。
4、被扶養人生活費:以殘疾者喪失勞動能力前實際扶養且沒有勞動能力的人為限,按照其戶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計算。對不滿16周歲的,扶養到16周歲。對年滿16周歲但無勞動能力的,扶養20年;但是,6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15年;7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5年。
5、精神損害撫慰金: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造成患者殘疾的,賠償年限最長不超過3年。
6、參加醫療事故處理的患者近親屬所需交通費、誤工費、住宿費,參照有關規定計算,計算費用的人數不超過2人。
7、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醫療事故給患者造成的各種損失,法院會根據醫療機構和患者在整個醫療事故中的過錯程度來承擔一定的責任,如完全責任、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一級傷殘賠償標準2021一級傷殘賠償標準按照本人工資賠償27個月。這是根據醫療損害一級傷殘賠償標準 我們國家的《工傷保險條例》醫療損害一級傷殘賠償標準 ,第35條,36條以及37條的規定所作出的要求,一般情況下除了這樣的一種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的發放之外,還有其醫療損害一級傷殘賠償標準 他的費用賠償。一級傷殘的鑒定標準包括醫療損害一級傷殘賠償標準 :面部重度毀容,同時伴有二級傷殘之一者;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體表面積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關節活動功能基本喪失;雙肘關節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喪失;雙下肢高位缺失及一上肢高位缺失等更多內容。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四條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
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準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
第三十五條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三)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后,停發傷殘津貼,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