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保險評殘18萬
正常。平安信用卡交通事故賠償18萬非常正常平安保險評殘18萬 ,因為這是十級傷殘平安保險評殘18萬 ,所以說在,平安信用卡交通事故賠償18萬,這是法律規定的。
平安保險團體險要多少錢一個人平安保險評殘18萬 你好平安保險評殘18萬 ,對于平安保險團體保險平安保險評殘18萬 的費用來說,與投保人數、被保險人職業情況以及保障期限、保額等具體條件息息相關。.
就建工團體意外險來說,主要平安保險評殘18萬 的收費方式主要有
一、按工程合同總造價,費率約為2‰(每人意外傷害死亡傷殘限額18萬,醫療費用2萬,突發疾病死亡6萬)左右;
二、按建筑面積收費;
三按工人實際人數收費。
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平安保險的萬能險怎么樣?平安萬能險平安保險評殘18萬 ,啥都保平安保險評殘18萬 ?別被名字給蒙平安保險評殘18萬 了
在做家庭保單檢視時平安保險評殘18萬 ,看到很多寶寶們都買的有萬能險保單??雌饋碇丶?、意外、意外醫療好像都保了,不管老少,保費大都6000一年,還不算貴,但是保了啥?不知道!只記得當時代理人說又有保障又有養老。說實話,每次看到這類保單,小巫都會為客戶感到難過。有哪些保障好的兒童重疾險?哪些性價比高?哪款最值得買?平安保險評殘18萬 我們一起來看下最新榜單!全國10大熱銷少兒重疾保險排名
前幾年,各公司熱推萬能險,其中尤以平安為甚。這些產品的主險是萬能險,一般還會附加一個提前給付的重疾險,附加定期意外、意外醫療等一大堆附加險,這種搭配看起來兼顧了理財和保障,再加上又有一個吉祥好聽的名字,如智能星、智慧星、智勝人生、智贏人生、智悅人生、金娃娃、銀娃娃......非常具有迷惑性。
今天小巫就拿史上最暢銷的 平安 萬能險『 智勝人生 』來扒一扒,讓你徹底明白什么是萬能險?為什么小巫非常不建議普通客戶購買此類保險?
這是一位先生的保單,年齡47歲,每年繳費6000元,按照順序,保障如下:
保險責任解析
1.終身壽險:18萬(包含8萬重大疾病)
2.重大疾病:8萬意外
3.意外身故/傷殘:20萬
4.意外醫療:每年限額2萬
交費年限:不限
保險期間:終身
為什么交費年限 “不限 ”呢? 因為我叫萬能險,不限就是想交多少年就交多少年。
那是不是我隨便交個5年,以后不交費了,以上四項保障還能保終身?并且我的錢還可以理財分紅,想取就取呢?
不著急,繼續和小巫一起看條款,看完你自然就明白了。
萬能險賬戶及其運作原理
停止交費后保障是否繼續有效,取決于賬戶價值是否大于保障成本,大于,保障就有效,否則,保障就失效??扇f能險賬戶的運作非常復雜,賬戶價值與保障成本是怎么計算的,常人很難弄明白,如果想要弄明白,就得先了解合同中的各種概念。
初始費用
你的保費交到保險公司后,首先扣第一筆費用:它叫“初始費用”,扣多少?看合同寫的,首年保費的50%,2年25%,3年15%......6年以后,無論你交幾年保費,每年都扣5%。對,交一年扣一次,不交就不扣了。
繼續看......
賬戶價值
為什么說萬能險的賬戶價值收益低,而保障成本特別高呢?回答這個問題前,需要搞清楚賬戶價值是怎么運作的。
扣掉了上面講的“初始費用”以后,你的保費就默認進入“賬戶價值”。
“賬戶價值”是什么?無論你購買的是成人萬能險,還是少兒萬能險(智能星,智慧星等),產品其實和現在講的這款一樣,無非名字不同,些許細節不同,形態是一模一樣的!宣傳說“想取就取”的錢,就是“賬戶價值”里面的余額了。
看看合同怎么寫的?
保單賬戶價值隨著扣除初始費用后的保險費、持續交費特別獎勵、保單利息計入保單賬戶而增加;隨著保障成本的收取、保單賬戶價值的部分領取而減少。
保單賬戶的增加
分別看看持續獎勵和保單利息能有多少?
持續交費獎勵
白話解釋:持續獎勵為期交保費的1%,就是每年交費6000的時候,獎勵60元/次/年;五年給一次,累計300元;十年再給一次,累計600元;二十年再一次性獎勵20年總保費的1.5%,即一次性獎勵1800元。
如果你持續繳費20年的話,持續獎勵:300元+600元+1800元=總計2700元。
保單利息
白話解釋:超過保證利率(1.75%)之上的收益是不確定的。
萬能產品收益都不高,平安保底的1.75%的結算利率是行業最低的水平。無論當下利率如何,未來走勢都是不確定的,作為消費者,我們看就看保底!因為這是合同給我們的權益,最靠譜。
不要小看幾個點的保底收益,因為在時間和復利的作用下,微小的差距在幾十年后都會有極大的影響。要知道復利 × 時間=原子彈呢!以100元本金,100年為例:
年復利1.75%情況下,增值為566元
年復利3.5%的情況下,增值為3119元
年復利6.8%的情況下,增值為71965元
在這里很多客戶都有誤解,認為1.75%的利率是按照所交保費計算,其實合同說的保證利率是按照“賬戶價值”計算。銷售人員口中的“萬能賬戶”其實就是合同里面寫的“賬戶價值”,也可以理解為“現金價值”,推薦閱讀《在線問答|理財型保險》,其實不光萬能險有這個賬戶,買的傳統型保險也都有這個賬戶,這個賬戶的錢是什么呢?
什么是賬戶價值?
白話翻譯:“賬戶價值”就是“退保你可以拿到的錢”,傳統保險你如果動這個賬戶的錢相當于減保或退保,而萬能險呢,就萬能在這里,你可以取出來,但是要不要還呢?你可以不還,不還的結果是,當“賬戶價值”的余額不足以支付你每一項保障的保障成本時,你要么繼續繳費,要么合同終止。
由此,基本可以看出,保單的理財功能,其實很弱。這些錢本來就沒有多少,如果你想靠它理財,恐怕你得把每一項保額都降到最低最低,這樣才能降低成本,再或者直接不要保障,裸主險。
看完了賬戶價值的增加,我們再看看賬戶價值的減少。
賬戶價值減少
為什么多不同年齡的人,保額相同,每年交的保險都一樣?因為你從合同首頁根本看不出如果保終身到底要交費幾年。
能不能算出來呢?可以,這就要參照合同里面每項保險責任的保障成本表,看代理人給你打印的演算表更方便。
換句話說,看起來年交保費不高,買的時候設置的終身壽險和重疾保額越高,你需要交費的時間就越長。
那接下來,我們看一下本合同四項保障成本有多高?
萬能險保障成本透視
終身壽險的保障成本
拿本保單被保人男47歲為例:
買的時候設置的終身壽險保額為18萬(180個1千),計算一下成本是多少?
如上表所示(每千元危險保額的成本)
保單年度初年齡(保額18萬)
48歲時,成本為:4.35×180=783元/年
55歲時,成本為:8.45×180=1521元/年
65歲時,成本為:21.68×180=3902.4元/年
75歲時,成本為:54.50×180=9810元/年
你看的沒錯,未來的成本其實很恐怖,如果你真的如銷售人員告訴你的那樣,交10年就不用交費了,保障可以保終身,或者賬戶價值已經快扣沒了的時候,通知你交費,如果那時候你已經60多歲了,那么高的成本,你還會交嗎?能交得起幾年?
成本還不止這些,后面還有三項呢,繼續看......
附加重疾保障成本
從上表可以看出,重大疾病成本高于終身壽險的成本
如上表所示(每千元危險保額的成本)
保單年度初年齡 (保額:8萬)
48歲時,成本為:7.5×80=600元/年
55歲時,成本為:15.10×80=1208元/年
65歲時,成本為:32.16×80=2572.8元/年
75歲時,成本為:50.96×80=4076.8元/年
很多寶寶可能要問了,壽險和重疾不是共用保額的嗎?為什么重疾還要單獨收費,扣成本?的確!它們共用保額,但成本可是分開的呢。
附加意外傷害成本
如上表所示(每萬元基本保額的成本)
保單年度初年齡 (保額:20萬)
每年成本:
按照3類職業計算:18×20=360元/年
360元??!如果單獨購買一份意外險,以支付寶新華意外險(1~3類職業)為例,保障30萬,年繳費僅90元,足足貴了250元/年。
意外醫療保障成本
如上表所示(每千元基本保額的成本)
保單年度初年齡 (保額:2萬)
每年成本:
按照3類職業計算:(1×31=31元/年)+(19×8=152元/年)=183元/年
真的嚇了小巫一跳,僅2萬意外醫療的成本每年都183元!剛剛說的90元新華意外,90元保費除了30萬意外身故外,還保了3萬的意外醫療。這么算下來,萬能險多付了433元/年的保費,而且保障還沒有新華意外險高,新華的意外險還多了意外補貼150元/天,公共交通工具意外,額外再賠付40萬,多了這么多......
以上四項責任的成本按天扣費,隨著年齡的增長, 扣費 也不斷 增長 ,每天每天這樣 一輩子 扣下去 。
如何看待萬能險?
那么萬能險有沒有優點呢?當然有!萬能險的優點:
1.交費靈活,可緩交。
2.經保險公司同意,可以增加or減少各項保額。
3.賬戶價值可申請部分領取。
個人認為,保險就是轉移風險的工具,理財功能不適合大眾,對于高凈值“小眾”客戶來講,高保費購買(年交費1萬以上,高出1萬元的部分初始費用只扣3%),持續繳費,保單長期持有才會有一定價值。
你若 為保障 而買
很遺憾,所有保額一旦高一點, 成本 都非常的 恐怖 ,恐怕需要終身交費,而且重疾的保障范圍只有30種,不含輕癥,更沒有輕癥豁免。
終身壽險的保額其實涵蓋了附加重疾的保額,本合同就是,如果重疾賠付8萬,身故就只能再賠10萬了。
附加意外和意外醫療久不多說了,相信你已看懂。
買保險,就是為了獲得高保障,如果保費交了,保障是有了,可是每一項保障都很低,那還有什么保障可言呢?所以,為了保障而購買萬能險不是明智之舉。
你若 為理財 而買
通過初始費用的扣除,保障成本的支付,能理財的錢本來不多,再加上保單保證利率1.75%是行業最低(業內目前保證利率最高的是3%),很 難有好 的理財 效果 。
很多人還有一個誤區,以為發生保險事故,如身故后,賠付18萬保額后,“萬能賬戶”或“賬戶價值”的錢還可以取出來,其實不是,多數是保額與賬戶價值1.05倍二者取大,只賠一個;少有的是保額與賬戶價值二者相加,如平安的少兒萬能智能星,18歲以前是二者取大,18歲以后是二者相加。
不知道寶寶們看懂了沒?暈沒暈?因為產品形態較復雜,代理人天天學,天天練,都還說不清緣由。小巫已經盡可能白話表達了。如果你有任何疑問,可在文末留言。想退保的寶寶們,小巫建議先不要著急,萬能不比平安福,損失是能挽救的,具體如何操作,可搜索公眾號小巫理險記加小巫微信咨詢。
對于意外傷殘十級平安保險有多少賠償?十級工傷當事人可以享受七個月本人工資平安保險評殘18萬 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平安保險評殘18萬 ,如果解除勞動關系的話平安保險評殘18萬 ,還有一次性工傷傷殘補助金和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但總的說來,十級工傷,一般賠付標準在4.5萬---6萬元之間。
法律分析
工傷保險是法律規定用人單位必須為符合規定的員工強制性購買的保險,所以無論用人單位是否購買工傷保險,勞動者受到傷害并被鑒定為十級傷殘時,用人單位都應當根據所在地的相關補償標準支付勞動者工傷補償金。工傷保險和商業保險是可以同時存在于工傷這種傷殘情況下的,一般工傷補償金相對于商業保險要賠償的更多一點,但是是否購買商業保險是由老板個人意愿決定的,通常是老板購買來沖抵員工工傷時由公司支付的那部分補償金的,所以如果是老板同時為勞動者購買了工傷保險和商業保險時,勞動者也只能享受工傷保險。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平安保險評殘18萬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平安保險評殘18萬 :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平安保險傷殘鑒定標準明細?一般情況下應該是有專門的鑒定機構來鑒定傷殘等級的。評定標準是根據傷殘的嚴重程度來判定傷殘的等級平安保險評殘18萬 ,分為一級到十級傷殘。傷殘等級評定標準并無統一的鑒定標準。不同的對象不同事由導致的傷殘適用不同的傷殘鑒定標準。
傷殘分類
一級傷殘
1.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別人幫助或采用專門設施,否則生命無法維持; 2. 意識消失; 3. 各種活動均受到限制而臥床; 4.完全喪失勞動能力。
二級傷殘
1. 日常生活需要隨時有人幫助; 2. 各種活動受限,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動; 3. 不能工作; 4. 社會交往極度困難。
三級傷殘
1. 不能完全獨立生活,需經常有人監護; 2. 各種活動受限,僅限于室內的活動; 3. 明顯職業受限; 4. 社會交往困難。
四級傷殘
1. 日常生活能力嚴重受限,間或需要幫助; 2. 各種活動受限,僅限于居住范圍內的活動; 3. 職業種類受限; 4. 社會交往嚴重受限。
五級傷殘
1.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爾需要監護; 2. 各種活動受限,僅限于就近的活動; 3. 需要明顯減輕工作; 4. 社會交往貧乏。
六級傷殘
1.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償,條件性需要幫助; 2. 各種活動降低; 3. 不能勝任原工作; 4. 社會交往狹窄。
七級傷殘
1. 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嚴重受限; 2. 短暫活動不受限,長時間活動受限; 3. 工作時間需要明顯縮短; 4. 社會交往降低。
八級傷殘
1. 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部分受限; 2. 遠距離流動受限; 3. 斷續工作; 4. 社會交往受約束。
九級傷殘
1. 日?;顒幽芰Υ蟛糠质芟?; 2. 工作和學習能力下降; 3. 社會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十級傷殘
1. 日?;顒幽芰Σ糠质芟?; 2. 工作和學習能力有所下降; 3. 社會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平安保險屬于商業險,由雙方簽訂協議確定。
工傷賠償項目含平安保險評殘18萬 :醫療費、停工留薪期工資、住院期間護理費和伙食補助費(前提:住院)、交通費和食宿費(前提:籌地區以外就醫)等。 構成十級傷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7個月本人工資。解除勞動關系時還有: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 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 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關于保險公司鑒定傷殘賠償問題近年來.人民法院受理平安保險評殘18萬 的人身損害案件呈上升趨勢.內容日益復雜.在這些案件中當事人往往會申請傷殘鑒定和請求傷殘賠償.導致涉及人身損害傷殘鑒定和賠償案件也日漸增多.由于目前平安保險評殘18萬 我國尚未制定統一的人身傷害傷殘鑒定標準.現行的各行業的評殘標準五花八門.對這類案件該依據何種標準評殘和賠償.各地做法不一.以致影響了法律的統一性.公正性和嚴肅性.下面就本人在工作中經常遇到的問題談一些淺見.
一.平安保險評殘18萬 我國人身傷害傷殘鑒定標準存在的缺陷
我國人身傷害傷殘鑒定大致有以下幾種:刑事傷害傷殘鑒定.交通事故傷殘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鑒定.人身保險傷殘鑒定.醫療事故傷殘鑒定.殘疾人殘疾程度評定.其平安保險評殘18萬 他意外傷害傷殘鑒定等.相應地.國家有關部門分別制定了不同的傷殘鑒定標準.分別適用不同的對象.我國現已實施的傷殘標準有:1996年3月14日國家技術監督局頒布的<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標準.2002年3月11日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發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標準.民政部制定的<軍人撫恤優待條例>.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制定的<人身保險意外傷害給付標準>.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殘疾人實用評定標準>以及衛生部制定.2002年9月1日起實施的<醫療事故分級標準(試行)>等.此外.部分省.自治區.直轄市公檢法部門也聯合制定適用于本地區的<人身傷害致殘程度鑒定標準>.其中只有<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標準(以下簡稱工傷標準)和新近發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評定>標準(以下簡稱道路標準)為國家標準.其余為部門標準或地方標準/規定.通過對上述幾種標準的分析.不難發現它們存在不少的缺陷:
(一)不完整性:雖然有多種鑒定標準.但對涉及刑事.民事和行政訴訟損害致殘案件傷殘評定.國家卻沒有制訂具體的評殘標準.致使在鑒定此類案件時沒有統一標準.導致大多數案件只評定損傷程度.而不給予傷殘鑒定.不能有效地保護當事人權益.據調查.廣東省某些地方對于刑事案件受害人.輕傷以下不予評殘.只有重傷.且當事人強烈要求的才參照工傷標準予以評殘.由于各行業傷殘鑒定標準不統一不協調.鑒定人在適用標準時難以選擇適用.有時即使評殘.也只是參照其他行業標準進行評定.對方當事人往往以不是此類損傷(如工傷等)予以抗辯而要求用其它標準重新鑒定.
(二)不平等性:目前的傷殘鑒定標準.因其制訂的目的不同.造成了各種標準帶有明顯的行業性.適用不同標準進行傷殘等級鑒定.有時同一人同一損傷.在適用此行業標準達到了傷殘.而適用彼行業標準就不構成傷殘.如<工傷標準>與<道路標準>.兩者都將傷殘程度劃分為十個等級.但具體的條款卻存在許多差異.對同一人身傷害進行評殘.用 <工傷標準>要用比<道路標準>往往評出的結果高出一個.有時甚至二.三.四個等級.如此鑒定標準.就會使同一人身損害因適用鑒定標準不同而得出不同的鑒定結果.凸顯出明顯的不平等性.對當事人來說.就難以平等.公平的實現其權利.另外.<工傷標準>與<道路標準>在晉級原則上并不相同.<道路標準>中規定 "受傷人員符合二處以上傷殘等級者.應當寫明各處的傷殘等級".即未作晉級規定.而"采用附錄B的綜合計算方法"計算.而<工傷標準>規定 "兩項以上相同等級.最多晉升一級"的規定.
二.人身損害案件傷殘賠償標準存在的缺陷
目前.我國規定了人身損害傷殘賠償標準的法律法規主要有<民法通則>.<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企業職工工傷保險試行辦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國家賠償法>.<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等.從上述法律法規中規定的傷殘賠償標準看.我國的人身損害傷殘賠償標準具有明顯的行業性.雖然都是傷殘賠償.但賠償的標準存在明顯的差異性和不合理性.表現為:
(一)不完全性.表現為相同的傷殘損害.但賠償范圍不一致.<民法通則>是民事的基本法律.但在<民法通則>中對造成傷殘的雖明確規定了應賠償殘疾生活補助費.殘疾者被撫養人.贍養人生活費.但沒有規定造成殘疾的應賠償殘疾賠償金及殘疾用具費等.導致審判實踐中無法很好地把握傷殘賠償條件和范圍.以致當一些部門法與基本法相抵觸時.又不存在特別法與普通法的情形時.仍適用效力層次低的部門法予以賠償.從而導致賠償數額的差異.不能很好地保證司法公正.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二)不統一性.表現為相同傷殘賠償內容.但賠償的標準不一致.大多數法律法規規定了賠償的標準.但這些標準在不同的法律法規中卻有不同的規定.如殘疾者生活補助費.<民法通則>規定"一般應補助到不低于當地居民基本生活費的標準".<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規定"原則上按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標準賠償20年".而<國家賠償法>以殘疾賠償金的方式.規定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最高額為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10倍.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為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20倍計算.<企業職工傷保險試行辦法>規定.一到四級殘疾按月分等級發放傷殘撫恤金.按本人工資標準發放18到24個月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五至十級傷殘的可由企業安排工作.并享受本人6至16個月工資的一次傷殘補助金.企業難以安排工作的五.六級傷殘.按月發給相當于本人工資百分之七十的傷殘撫恤金.同樣定殘疾生活補助費<民法通則>以補助到不低于當地居民基本生活費為標準.<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按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而<國家賠償法>按照國家的年平均工資計算.<企業職工工傷保險試行辦法>則按照本人工資標準計算.四個法律法規出現了四種不同的參照標準.此外.在賠償期限上.<民法通則>未限定賠償的期限.也就有可能是終生賠償.<道路事故處理辦法>規定賠償20年.并根據受害人的年齡進行加減.<國家賠償法>規定一次性賠償.實際上就是賠償10-20年.<企業職工工傷保險試行辦法>也可視為終身賠償.而<醫療事故處理糾紛>則規定賠償期限為30年.可見不同的法律法規出現了幾種不同的賠償期限.又如殘疾撫養人生活費.<民法通則>規定根據實際情況確定.也就是以滿足撫養人基本生活需要為限.而<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規定比較嚴格.即以事故發生地職工生活困難補助標準計算.而<國家賠償法>則按照當地民政部門有關生活救濟規定辦理.
(三)不合理性.比如.<道路標準>本身就具有不合理性:一是計算年限上不合理.在50周歲以下.無論年齡大小均賠償二十年.顯失公平,二是死亡賠償較傷殘賠償低.死亡賠償為十年.這就出現了一個怪現象:人的生命價值遠遠低于人體一個器官或一個肢體的價值.這一規定在某種程度上也促使駕駛員頭腦中形成一個概念:與其致人殘廢.不如致人死亡.這與憲法和刑法的規定相差很遠.甚至背道而馳.
(四)不平等性.賠償范圍和參照標準的不一致.決定了人身損害傷殘賠償的不平等性.假如四個依據相關標準評定為傷殘等級相同的殘疾人.分別因故意傷害.道路交通事故.國家司法行為和醫療損害致殘.并且他們都有理由和依據獲得賠償.僅就殘疾者生活補助費來看.由于適用的法律和依據的標準不一樣.他們獲得的賠償相差甚巨.如適用<民法通則>賠償則可根據傷殘等級賠償以當地居民生活費為參照標準至終身.適用<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則可按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標準賠償20年.而<國家賠償法>則按勞動能力全部喪失賠償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20年.<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則按居民生活標準賠償30年.同樣的傷殘等級.僅僅因為傷殘的原因不同就導致獲得的賠償不同.這不僅不合情理.也不合法理.
三.幾點體會和建議
在我國現階段.法律賦予公民的民事權利能力是平等的.非依法律規定不能受限制或剝奪.當代社會主義法的一條重要原則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之所以法.就在于他把同一尺度適用于不同的人.任何人在同樣的條件下.權利義務是平等的.不允許任何人有特權.這個原則既體現在法的創制中.也體現在法的適用中.既然在法的創制中不考慮任何人的身份特權.法律適用也人人平等.而現行的傷殘.賠償標準.由于過多考慮各部門的行業性.特殊性.而忽視了同類法律法規的相互銜接.相互協調和相互統一以至出現顧此失彼.各自為政的非正?,F象.最主要原因是沒有通過各部門協調制訂統一的傷殘鑒定標準和規范賠償制度.從而導致人身損害案件的傷殘鑒定與賠償隨意性相對較大.這樣有損法律的嚴肅和統一性.也難于保證司法公正.為此.制訂統一的傷殘標準和規范賠償制度是很有必要的.
(一)盡快制定統一的人身傷害致殘程度評定標準.應當把評殘標準的統一與相同的殘疾賠償概念區別開來.評殘標準應該統一.而各行各業或不同地區的賠償標準可有不同.盡管目前國務院各部門已制定了各自的評殘標準.但對訴至人民法院要求處理的人身損害賠償案件應有統一的評殘標準.建議由最高法院牽頭.在部分省.市.自治區高院制定的人身傷害傷殘評定標準的基礎上.參考國務院各部門的評殘標準.制定一部全國統一適用的人身損害傷殘評定標準.
(二)進一步規范賠償制度.從立法和司法實踐看.我國人身損害賠償對賠償勞動能力喪失所采用的標準既不是以勞動所得為喪失標準.也不是以勞動能力為喪失標準.而是以生活來源為喪失標準.表現在:首先.按照我國的立法和司法實踐.對殘疾者喪失勞動能力的賠償.不是受害人受傷前后勞動收人之間的差額.因而與勞動所得喪失沒有密切的關系,其二.我國法律規定了喪失全部或部分勞動能力的應給予賠償.但勞動能力喪失的程度.在這里只是受害人獲得生活補助多少的依據.由于我國人身損害賠償采用的是生活來源喪失標準.賠償時既不考慮受害人的教育程度.也不考慮受害人的職業特點及其他勞動能力的構成因素.因而.對我國的人身損害致殘賠償標準進行規范是可行的.可從以下三個方面著手:
1.規定統一的賠償范圍.即各種損害致人身殘疾的.應按傷殘等級賠償殘疾者生活補助費.殘疾賠償金.被撫養人生活費.需配置補償功能器具的.賠償殘疾用具費.以及精神方面的損害賠償.
2.規定統一賠償的參照標準.由于我國殘疾賠償是以殘疾者生活來源喪失為標準.因而制定統一賠償的參照標準是切實可行的.但統一的參照標準并不是簡單地制定一個數字來作為所有人的生活標準.而是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經濟狀況分行業.分類別確定不同行業.不同地區的生活標準.筆者認為<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規定的"按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標準"比較合理.即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經濟狀況公布該年度該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平均生活費標準.作為該省.自治區.直轄市殘疾賠償的共同參照標準.
3.規定統一的賠償期限.現行的人身損害賠償制度對賠償期限有兩種規定:其一是終身賠償.其二是賠償一定年限.一般是20年.<醫療事故處理條例>規定為30年.相比較而言.實行終身賠償對受害人來說是最合理最公平的.但難于計算具體年限.也不符合民事立法的法律精神即"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筆者認為.最合理的賠償期限為中國人人均壽命年限減去當事人實際年齡.這樣對受害人和加害人來說都是相對合理的做法.當然.各類人身損害傷殘賠償案件都有其特殊性.為了處理好這些案件.在統一傷殘鑒定標準及規范的賠償制度下.可以根據不同行業的特點.適當制定一些特殊條款或實施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