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離職索要培訓費
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為勞動者試用期離職索要培訓費 的培訓試用期離職索要培訓費 ,如果只是正常的工作培訓試用期離職索要培訓費 ,則勞動者辭職不需要交培訓費。
如果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試用期離職索要培訓費 ,進行專項技術培訓的,并簽訂了服務期約定的,員工在服務期內辭職,需要承擔違約金。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試用期離職索要培訓費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員工在試用期間離職是否需支付培訓費員工在試用期內提出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關系試用期離職索要培訓費 的試用期離職索要培訓費 ,不需要支付培訓費。
如果用人單位要求職工支付培訓費試用期離職索要培訓費 ,必須滿足以下規定:
一、用人單位必須持有本單位出資培訓職工的費用憑證。
二、勞動者違反規定或合同的約定解除合同。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試用期離職索要培訓費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和用人單位簽訂過培訓協議,在試用期內辭職,公司索要培訓費用是否需要賠償呢?同用人單位簽訂過培訓協議試用期離職索要培訓費 的試用期離職索要培訓費 ,那就需要按照該培訓協議履約。如果哪一方違約,就應該哪一方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對方違約金。
如果你違背了協議,提前提出了辭職,你就應該按照培訓協議賠償給對方違約金。如果該違約金是特別專指的培訓費用,那么,就應該賠償對方的培訓費用。
試用期辭職是否需要承擔培訓費??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試用期離職索要培訓費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試用期離職索要培訓費 ,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試用期離職索要培訓費 ,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同時規定,違約金的金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六條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規定的培訓費用,包括用人單位為試用期離職索要培訓費 了對勞動者進行專業技術培訓而支付的有憑證的培訓費用、培訓期間的差旅費用以及因培訓產生的用于該勞動者的其試用期離職索要培訓費 他直接費用。”的規定,用人單位是可以依據其服務期協議主張相關培訓費用損失的。
??另外,根據原勞動部辦公廳《關于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處理依據問題的復函》(勞辦發 [1995]264號)指出,關于解除勞動合同涉及的培訓費用問題,用人單位出資 (指有支付貨幣憑證的情況)對職工進行各類技術培訓,職工提出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如果在試用期內,則用人單位不得要求勞動者支付該項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在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時應注意以下事項:
??一是為勞動者提供專業技術培訓,就要與勞動者協商簽訂培訓協議,約定服務期以及違約責任。二是注意保存培訓費用、差旅費用等憑證,增強證據意識。三是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四是建立健全單位規章制度,規范用工管理,在勞動者出現嚴重違規等情形時,及時依照勞動合同和服務期約定作出處理,并主張違約金。五是應當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不能侵害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否則,依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六的規定,即使約定了服務期,勞動者照樣可以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有關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且不屬于違反服務期的約定,用人單位還不得要求勞動者支付違約金。
一.專項培訓費用的有哪些
??為了保護用人單位對本單位勞動者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積極性,《 勞動合同法》 第22 條第一、二款規定:“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勞動合同法》 的這一規定,是在保護用人單位的合法權益方面的新突破。
??一般來說,從內涵上看,專項培訓費用是用人單位為了對勞動者進行專業技術培訓而支付的費用,上崗前關于安全生產、操作流程等的培訓不在此列:從外延上看,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支付的專項培訓費用既包括直接費用如培訓費,也包括間接的費用,如培訓期間的差旅費等。
??但是,由于《勞動合同法》 沒有對專項培訓費用做出規定,實踐中對違約金數額大小,哪些費用屬于培訓費用等問題存在不同觀點.為更好地實施勞動合同法有關服務期的上規定,防止用人單位在計算違約金時不合理地擴大數額,維護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國務院令第535 號,以下簡稱《 實施條例》 )對專項培訓費用做出了明確規定,即培訓費用包括用人單位為了對勞動者進行專業技術培訓而支付的有憑證的培訓費用、培訓期間的差旅費以及因培訓產生的用于勞動者本人的其他直接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