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雙倍工資怎么算
一、正面回答:
計算雙倍工資員工雙倍工資怎么算 的公式為:工作年限×離職前12月的平均工資×2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雙倍經濟補償金。
二、詳情分析:
雙倍工資即兩倍工資員工雙倍工資怎么算 ,是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時的規定,雙倍工資是勞動者每月實發的工資的兩倍,已發放的工資部分應該扣除,且雙倍工資的期限適用標準不同,當勞動者加入用人單位三十天內未簽訂勞動合同員工雙倍工資怎么算 ;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而用人單位不簽訂的;勞動合同到期不及時續簽等情形,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勞動者雙倍工資。
三、雙倍工資有無時效限制
1、在勞動關系存續期間產生的支付工資爭議,用人單位能夠證明已經書面通知勞動者拒付工資的,書面通知送達之日為勞動爭議發生之日。用人單位不能證明的,勞動者主張權利之日為勞動爭議發生之日。
2、因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產生的爭議,用人單位不能證明勞動者收到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書面通知時間的,勞動者主張權利之日為勞動爭議發生之日。
3、勞動關系解除或者終止后產生的支付工資、經濟補償金、福利待遇等爭議,勞動者能夠證明用人單位承諾支付的時間為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后的具體日期的,用人單位承諾支付之日為勞動爭議發生之日。勞動者不能證明的,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之日為勞動爭議發生之日。
雙倍工資怎么算雙倍工資計算應以應發工資為基數員工雙倍工資怎么算 ,包括提成、獎金、津貼和補貼等員工雙倍工資怎么算 ,已發放員工雙倍工資怎么算 的工資部分應該扣除員工雙倍工資怎么算 ,并不得低于統籌地區最低工資標準。計算周期為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員工雙倍工資怎么算 的次日至滿一年的當日,即期限最長為11個月。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起算時間為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至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勞動合同期滿繼續用工但未續簽勞動合同的,起算時間為繼續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至續簽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支付二倍工資的起算時間為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至滿一年的前一日,并視為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的當日已經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訂立而拒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必須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資。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雙倍工資的計算標準雙倍工資的計算方法是:計算周期為入職之日起一個月的次日起至一年前一天員工雙倍工資怎么算 ,即最長為11個月;扣除已發工資;雙倍工資應按已付工資計算員工雙倍工資怎么算 ,包括傭金、獎金、津貼和補貼。雙倍工資還不得低于統籌地區最低工資標準,并且還應按照勞動合同向員工支付雙倍工資。法律明確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2012修訂)》第八十二條 【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雙倍工資賠償怎么計算雙倍工資賠償中員工雙倍工資怎么算 ,一倍員工雙倍工資怎么算 的工資是勞動者正常勞動所得員工雙倍工資怎么算 ,另一倍的工資實際是懲罰性賠償金。
主張雙倍工資的時效員工主張單位支付未簽勞動合同雙倍工資員工雙倍工資怎么算 ,從應當支付雙倍工資期間最后一日的次日作為起算點,時效為一年。
可以主張雙倍工資情況(在主張雙倍工資的時效內)員工雙倍工資怎么算 :
1.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最多支付11個月的工資;
2.勞動合同期滿后,勞動者仍在用人單位工作,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續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最多不超過12個月的工資;
3.應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而未簽訂的,應當自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最多不超過11個月的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