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撞人逃跑叫什么
開車撞人逃跑承擔刑事責任。
按《刑法》規定,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行為構成交通肇事罪,具體怎么判由法院裁定,醫療費用由肇事司機承擔。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交通肇事罪開車撞人逃跑叫什么 ;危險駕駛罪】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開車撞人逃跑叫什么 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什么叫做肇事逃逸定 義: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開車撞人逃跑叫什么 的行為。
交通肇事逃逸(zhào shì táo yì)是指行為人在發生交通事故后,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開車撞人逃跑叫什么 的行為。《刑法》規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開車撞人逃跑叫什么 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開車撞人逃跑叫什么 ;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在交通事故發生后,當事人明知自己發生了交通事故,為逃避事故責任,故意逃離事故現場,不向公安機關報案的一種違法行為。有兩種情況: 1、人和車都在事故發生后逃離事故現場;2、棄車逃逸,即當事人將車留在現場,人逃離事故現場。
交通肇事后逃逸是一種性質十分惡劣、情節非常嚴重的違法行為,為此當事人要承擔對自己不利的嚴重后果。
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也就是通常所說的終生禁駕。因逃逸致使受害人死亡的,依據刑法規定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新法加大了對交通肇事逃逸的處罰力度。在此,開車撞人逃跑叫什么 我也提醒廣大司機朋友在發生交通事故后,要立即停車、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并立即報警。千萬不要選擇逃逸,逃過一時,是不能逃過一世的,最終逃不了法律的制裁。
開車撞人了逃跑了會怎么處理開車撞人了逃跑的處理結果為開車撞人逃跑叫什么 :撞人后駕車逃跑的成立交通肇事罪開車撞人逃跑叫什么 ,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交通事故發生后,根據事故責任人主觀過錯的程度不同,可能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行政責任、刑事責任也就不同。交通肇事后,受害人往往處于孤立無援的危險狀態,由于這種狀態是由肇事人的交通違法行為造成的,所以產生了肇事人及時消除這種危險狀態的法律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開車撞人逃跑叫什么 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故意開車撞人又逃跑屬于什么罪故意開車撞人就不是交通肇事了開車撞人逃跑叫什么 ,應該是故意傷害罪或故意殺人罪,逃跑不影響撞人開車撞人逃跑叫什么 的行為性質,也不另行評價。
駕車撞人逃跑應負什么責任?承擔刑事責任開車撞人逃跑叫什么 ,按《刑法》規定,交通肇事后逃逸開車撞人逃跑叫什么 的行為構成交通肇事罪,具體怎么判得法院決定。醫療費用應該由肇事司機承擔。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交通肇事罪;危險駕駛罪】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并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擴展資料
案例:
駕車將他人撞傷.不去查看傷者情況進行施救,卻一心只想著逃離現場,逃避責任,這樣的行為不但受到社會的譴責,還會受到法律的嚴懲。近日,安徽省舒城縣人民法院審理了該案,判決被告人羅某犯交通肇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
經審理查明:2017年6月8日9時許,被告人羅某駕駛皖某號變型拖拉機,沿舒城縣城關鎮春秋路由南向北行駛至與三里河路交叉口處,碰撞付某駕駛的無號牌二輪電動車,致付某受傷。事
故發生后,有現場群眾向公安機關報案,羅某駕車逃離事故現場,后于當日14時30分向公安機關投案,如實供述事故發生經過。2017年7月5日,舒城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羅某負本次事故的全部責任。
同年12月4日,經舒城縣公安局刑事科學技術室鑒定:付某左下肢損傷程度為重傷二級。 2017年12月13日,被告人羅某與被害人付某就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達成協議,并獲諒解。
法院認為:被告人羅某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駕駛機動車輛在道路上行駛發生交通事故,致一人重傷,負事故的全部責任,且肇事后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其行為已構成交通肇事罪。
被告人羅某肇事后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后向公安機關主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罪行,且當庭自愿認罪、悔罪,其行為構成自首,依法可以從輕處罰。被告人羅某與被害人付某就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等達成協議,并取得諒解,具有酌定從輕處罰情節。
其辯護人關于被告人羅某具有法定和酌定從輕處罰情節,建議對其從輕處罰可適用緩刑的辯護意見,予以采納。綜上所述,根據被告人羅某的犯罪事實、性質、量刑情節及社會危害程度,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第六十七條第一款等法律規定,判決被告人羅某犯交通肇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法院網-撞人重傷不管只顧逃逸 男子交通肇事獲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