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工留薪期滿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停工留薪期滿什么意思 :停工留薪期停工留薪期滿什么意思 ,是指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治療停工留薪期滿什么意思 的期間。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薪水、福利、保險等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會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原待遇,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六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津貼:
(一)女職工生育享受產假;
(二)享受計劃生育手術休假;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停工留薪期滿什么意思 他情形。
生育津貼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停工留薪是什么意思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停工留薪期滿什么意思 的期間就是停工留薪期。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
在停工留薪期內停工留薪期滿什么意思 ,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停工留薪期滿什么意思 ,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是指法律分析:停工留薪期指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停工留薪期滿什么意思 ,原工資、薪水、福利、保險等待遇不變停工留薪期滿什么意思 的期限。停工留薪期一般是12個月,職工發生工傷,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認定工傷的,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12個月。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什么是“停工留薪期”?停工留薪期是《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停工留薪期滿什么意思 的一個概念,是指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停工留薪期滿什么意思 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薪水、福利、保險等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一般不會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停工留薪期滿什么意思 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一般情況下,勞動者傷情穩定后會及時去做勞動能力鑒定,如果能夠繼續工作的,勞動者會在勞動能力作出后及時恢復工作,對停工留薪期的確定并無大的爭議。但在實踐中,可能會出現本案的這種情形停工留薪期滿什么意思 :勞動者的傷情早已穩定并能夠正常工作,但是卻沒有去做勞動能力鑒定,等勞動能力鑒定結論作出之日距離其復工之日已經相距停工留薪期滿什么意思 了很長一段時間。因此,勞資雙方往往產生爭議。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一條規定,“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根據上述規定,停工留薪期的期間應當自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開始,至工傷職工傷殘等級評定后結束。由于對于停工留薪期的計算方式的規定并不明晰,因此,在對該條的理解上形成了兩種不同的觀點。一種觀點認為,停工留薪期應當截止于勞動能力鑒定結論作出之日,這一論點的依據在于《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一條規定“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原待遇”,這種觀點可簡稱為“鑒定截止論”。另外一種觀點認為,停工留薪期應當截止于勞動者可以正常工作之日,這一論點的依據在于《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一條規定“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這種觀點可簡稱為“復工截止論”。
求問停工留薪是什么意思?停工留薪期是指職工因工負傷、患職業病需要接受工傷醫療而暫停工作停工留薪期滿什么意思 ,由用人單位繼續發給原工資福利待遇停工留薪期滿什么意思 的一段期間。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停工留薪期滿什么意思 ,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原待遇,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工傷醫療待遇繼續享受。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什么是停工留薪期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停工留薪期滿什么意思 的期間就是停工留薪期。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
在停工留薪期內停工留薪期滿什么意思 ,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停工留薪期滿什么意思 ,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