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輔助器具一次性賠償案例
1.醫療費: 按照醫院對當事人工傷輔助器具一次性賠償案例 的交通事故創傷治療所必須的費用計算,憑據支付。 結案后確需繼續治療的,按照治療必需的費用給付。2.誤工費: 當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于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計算...3.住院伙食補助費: 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4.護理費: 傷者住院期間,護理人員有收入的,按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無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工傷輔助器具一次性賠償案例 :
(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二)住院伙食補助費(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九)勞動能力鑒定費。
第三十九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輔助器具一次性賠償案例 :
(一)治療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第四十一條 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
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應當由用人單位償還。用人單位不償還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追償。
關于社會保險支付的工傷輔助器具費用賠償問題一次性支付問題你好工傷輔助器具一次性賠償案例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由工傷保險基金一次支付。傷殘津貼是按月領取。
工傷二級傷殘按照安徽合肥標準預計一次性賠償在100至120萬左右工傷輔助器具一次性賠償案例 ,生活護理費約為60萬元以上(只能按月支付工傷輔助器具一次性賠償案例 ,要求一次性賠償工傷輔助器具一次性賠償案例 的社保局不支付),輔助器具費約12萬元以上(只能按月支付,要求一次性賠償的社保局不支付),以上合計180萬元以上(除去醫療費用、康復性治療費用,按月工資4000元的30歲男性為計算標準),具體賠償項目為:
一、醫療費用
根據醫院發票計算
二、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5個月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五條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
三、傷殘津貼(與一次性工傷保險長期待遇不能共存):本人工資×90%(按月支付,支付到男60歲、女50歲退休止,與一次性工傷保險長期待遇不能共存,只能擇一)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六條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
四、一次性工傷保險長期待遇(未買工傷保險農村戶口勞動者或建筑領域農民工,與傷殘津貼不能共存):本人工資×250個月
法律依據:
《安徽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城務工人員工傷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四、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的未參加工傷保險的進城務工人員,其按時享受的工傷保險長期待遇,本人可選擇一次性領取。一次性享受工傷保險長期待遇的標準按照工傷發生之日或職業病診斷之日的年齡、傷殘等級、待遇率及本人月平均工資核定。二級為250個月。35周歲(含35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1歲,按對應的等級待遇減少4個月。
五、生活護理費:5484元×50%(按月支付,支付到男60歲、女50歲退休止)(只能按月支付,要求一次性賠償的社保局不支付)
法律依據:
《(2010年)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四條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準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
六、停工留薪期工資:本人原工資待遇×停工留薪期具體時間
法律依據:
《安徽省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管理辦法(試行)》第四條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職工停工留薪期的具體時間,按《安徽省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分類目錄》執行。
七、住院護理費:5484元×80%×住院月數(單位支付)
法律依據:
安徽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第三十八條職工住院治療工傷期間需要護理的,憑醫療機構證明,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護理費。護理費標準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80%。在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前,已領取的生活護理費不足規定標準的,由單位補足差額部分。
八、住院伙食補助:20元×住院天數
法律依據:《合肥市人社局《關于實施新〈工傷保險條例〉有關問題處理意見的通知》一、職工工傷住院伙食標準按照每人每天20元執行。
九、輔助器具費:(只能按月支付,要求一次性賠償的社保局不支付)
法律依據:
(1)《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二條工傷職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所需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2)《安徽省工傷職工輔助器具配置管理辦法》第十二條工傷職工配置的輔助器具費用和延長使用年限給予的費用,參加工傷保險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第十三條未參加工傷保險的,工傷職工提出并經用人單位同意,可以一次性支付輔助器具費用,但計算年限最長不超過20年。對距統籌地區平均余命不超過20年的,按實際年限計算。
第八條輔助器具費用支付額度為年度定額標準乘以工傷職工確定的更換年限。最高更換年限為10年。對距平均余命不超過10年的,按實際年限計算。
第九條工傷職工在配置或者更換輔助器具時,配置超出費用支付額度的輔助器具,超出的費用由工傷職工自理;配置低于費用支付額度的輔助器具,按實際費用結算。
十、輔助器具維修費
法律依據:
《安徽省工傷職工輔助器具配置管理辦法》第七條輔助器具配置機構應當根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項目,為工傷職工配置符合國家標準、質量合格的輔助器具,并與工傷職工簽訂培訓、保養、維修服務協議。
十一、工傷康復性治療費
法律依據:
(1)《安徽省工傷康復管理暫行辦法》第十條已按照《工傷保險條例》和《安徽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等有關規定與用人單位依法解除或終止工傷保險關系的工傷職工,不再進行康復對象確認。
(2)第十二條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進行工傷康復的,其工傷康復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康復效果明顯的,經統籌地區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評估確認,工傷康復期可以適當延長,康復期與停工留薪期合并計算,但最長不超過24個月。
(3)第十三條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進行工傷康復的,工傷康復期最長不超過12個月
十二、勞動能力傷殘鑒定費
十三、交通費
合理的交通費用,憑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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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輔助器具怎么賠償《 工傷保險條例 》第30條規定:“ 工傷 職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工傷輔助器具一次性賠償案例 ,經 勞動能力鑒定 委員會確認工傷輔助器具一次性賠償案例 ,可以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所需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工傷輔助器具一次性賠償案例 的標準從 工傷保險 基金支付。”根據上述規定,輔助器具費用的計算應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由于《工傷保險條例》中并未對這種標準作出具體規定,因此在數額的確定上應參照相關法律或者司法解釋的規定。原《道路 交通事故處理辦法 》(已廢止)和老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中都規定“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費用計算”,《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 人身損害賠償 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規定“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 綜上,《工傷保險條例》中輔助器具費用 賠償金 額的計算也應以“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為宜。 其計算公式為:輔助器具費賠償金額=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器具數量 例如:趙某為某運輸公司裝卸工,在一次運輸石料的過程中,因運輸車輛的翻斗欄板發生破損事故,導致左眼破損且左腿截肢,后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其可以安裝左側的假眼,并可配置輪椅一輛。為便利做單位為其安排的傳達室接線員的工作,周某到某美容中心安裝工傷輔助器具一次性賠償案例 了一只高檔次假眼,花費3000元,而普通醫院的該項費用僅為2021元,后又到殘疾人商店購得普通型輪椅一臺,花費1800元,其應獲得的輔助器具賠償金額得按照普通適用型標準計算,而不是按照其所實際支出的數額計算,因為其假眼超出了普通適用型的標準。這樣,趙某所能獲得的輔助器具費賠償金額為:輔助器具費賠償金額=2021元+1800元=3800元 需要注意的是,《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規定:“傷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參照輔助器具配制機構的意見確定相應的合理費用標準。”且“輔助器具的更換周期和賠償期限參照配置機構的意見確定。”由于《工傷保險條例》在這方面沒有作出單獨的規定,因此存在上述情況時應適用最高院的司法解釋,在輔助器具配置機構的選擇上應做到透明、公開、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