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賠償不是消費者本人
可以向經營者要求賠償損失,也可以向生產者要求賠償損失。
可以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食品安全賠償不是消費者本人 的賠償金;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一千元的,為一千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四十八條 消費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受到損害的,可以向經營者要求賠償損失,也可以向生產者要求賠償損失。接到消費者賠償要求的生產經營者,應當實行首負責任制,先行賠付,不得推諉;屬于生產者責任的,經營者賠償后有權向生產者追償;屬于經營者責任的,生產者賠償后有權向經營者追償。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經營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一千元的,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標簽、說明書存在不影響食品安全且不會對消費者造成誤導的瑕疵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四十九條 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造成消費者或者其食品安全賠償不是消費者本人 他受害人人身傷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當你食用問題食品造成身體損害的時候,該如何向商家索賠?當食用問題食品造成身體順害的時候食品安全賠償不是消費者本人 ,向商家索賠分為三個步驟食品安全賠償不是消費者本人 :向經銷商索賠、向生產廠家進行索賠、向消費者保護協會投訴。
1.向經銷商索賠
這是我們在食用問題食品出現問題后第一時間要做的事情,首先向經銷商說明情況,并且核實具體問題,進行索賠。因為我們的食品直接購買點是經銷商,那經銷商也要肩負起對食品安全進行把關以及負責的責任,如果確實是經銷商將劣質的、假冒偽劣、過期的商品銷售給我們之后,那因為這一食品導致的安全問題就需要經銷商進行承擔。如果不是經銷商本人主觀或者是個人失誤導致的食品安全問題,經銷商則需要承擔起聯絡食品廠商的責任,幫助消費者進行維權,主動與廠商核實問題,站在消費者的角度解決問題。
2.向生產廠家索賠
當我們和商品的經銷商進行溝通后,一致發現并不是經銷商的問題,而是食品本身的問題的時候,我們需要和食品經銷商一道向生產廠家追責。這個時候,我們需要將之前吃出問題的食品進行留存,食品經銷商也需要對同一批貨物進行封存,不得再次進行銷售,把這些貨物留下來作為證據,一同向廠商維權,廠商也要肩負起自己的責任,及時的召回問題食物,并且對已經造成影響的問題食物進行及時的后續處理,對吃出問題的消費者進行合理的賠償。
3.向消費者保護協會投訴
在上文說到的兩個環節中,可能會存在有推卸責任的情況存在,在這種時候消費者維權的最佳手段就是向消費保護協會進行投訴,這樣通過官方的途徑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是最便捷、最有效的手段。
食品變質索賠標準【法律分析】食品安全賠償不是消費者本人 :消費者如果買到食品安全賠償不是消費者本人 了變質食品,可以向銷售該變質食品食品安全賠償不是消費者本人 的商家要求退還其購買食品食品安全賠償不是消費者本人 的價款,同時如果銷售者明知食品變質依然銷售,可以要求其支付10倍于價款或者3倍于損失的賠償金,如果這樣計算所得的賠償金不滿1000元,則按1000元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條:消費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受到損害的,可以向經營者要求賠償損失,也可以向生產者要求賠償損失。接到消費者賠償要求的生產經營者,應當實行首負責任制,先行賠付,不得推諉;屬于生產者責任的,經營者賠償后有權向生產者追償;屬于經營者責任的,生產者賠償后有權向經營者追償。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經營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一千元的,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標簽、說明書存在不影響食品安全且不會對消費者造成誤導的瑕疵的除外。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食品安全賠償不是消費者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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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買了過期食品,有權要求10倍賠償,不足1000元,最低賠1000元嗎,這是消協第幾條規定?有權要求10倍賠償食品安全賠償不是消費者本人 ,不足1000元,最低賠1000元規定,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食品安全賠償不是消費者本人 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條規定,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經營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一千元的,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標簽、說明書存在不影響食品安全且不會對消費者造成誤導的瑕疵的除外。
擴展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食品經營者履行了本法規定的進貨查驗等義務,有充分證據證明其不知道所采購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并能如實說明其進貨來源的,可以免予處罰,但應當依法沒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造成人身、財產或者其食品安全賠償不是消費者本人 他損害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一百三十七條違反本法規定,承擔食品安全風險監測、風險評估工作的技術機構、技術人員提供虛假監測、評估信息的,依法對技術機構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技術人員給予撤職、開除處分;有執業資格的,由授予其資格的主管部門吊銷執業證書。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政府網——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