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公司扣工資合法嗎
合同到期 合同到期公司扣工資合法嗎 了合同到期公司扣工資合法嗎 ,不 辭職 直接走是可以合同到期公司扣工資合法嗎 的,用人單位克扣勞動者 工資 是違法的。 1、用人單位提出不續簽的,應該支付勞動者 經濟補償金 ,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如果勞動者存在《 勞動合同法 》14條的情況下要求續簽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的話,用人單位拒絕續簽違法,應該支付勞動者 賠償金 ,工作1年支付2個月工資; 2、勞動者不續簽的話,除非是以用人單位提供的新的 勞動合同 約定的條件降低為由才有經濟補償金,否則無經濟補償金。 一、《勞動合同法》 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 退休年齡 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合同到期就是指雙方的 勞動關系 終止,這類勞動者可以選擇離開用人單位。相關的用人單位不可以克扣這類勞動者的工資,合同到期公司扣工資合法嗎 我國的法律有著較為明確的規定。如勞動者的相關利益受到傷害時,可以要求勞動部門進行相應的仲裁處理。
合同到期工資還要扣嗎勞動合同到期后合同到期公司扣工資合法嗎 ,用人單位不得克扣勞動者工資,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用人單位可以代扣勞動者工資合同到期公司扣工資合法嗎 的情形:用人單位代扣代繳合同到期公司扣工資合法嗎 的應由勞動者個人負擔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其他。
【法律依據】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
勞動關系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第十五條
用人單位不得克扣勞動者工資。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代扣勞動者工資:
(一)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
(二)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應由勞動者個人負擔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
(三)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
(四)法律、法規規定可以從勞動者工資中扣除的其他費用。
合同到期急辭扣上月工資是否可以如果完全就憑著自己合同到期公司扣工資合法嗎 的脾氣秉性去處理職場上面的一些事情合同到期公司扣工資合法嗎 ,這種人其實一般是得不到公司的重用和提拔的合同到期公司扣工資合法嗎 ,甚至最終造成的有些糾紛都有可能是因為當初的那些特別幼稚的做法才導致的。就比如職工在 合同到期 了以后連招呼都不打,馬上就 辭職 了的,造成的結果就是合同到期急辭扣上月 工資 ,理論上合同到期后急辭公司是不允許扣工資的。 一、合同到期急辭扣上月工資是否可以? 1、一般沒有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也沒有違法情況存在,直接提交 辭職信 就走人,這個時候就是違法了,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 聘合同到期公司扣工資合法嗎 你產生的費用,你要承擔。支付相應用人單位損失后,可以要求用人單位為你辦理 離職手續 ; 2、不過雖然勞動合同到期以后理論上當時就走人的這種做法也并不違法,但在實際操作過程當中肯定對于自己正常的辦理離職手續是有影響的,但是公司也沒有資格就把上個月的工資全部都扣除的,遇到這種情況,可以選擇勞動仲裁維權。 合同到期的辭職流程 1、提前一個月通知公司不續簽,公司不發放補償金,不能領取 失業保險 ; 2、按合同到期的日期按離職流程辦理離職手續; 1)交接工作; 2)退還各種公司財產,包含工作服、書籍、電腦、工具等物品; 3)核算考勤,結算當月工資,約定發放時間; 4)人事發送 離職證明 、《住房 公積金提取 審批單》等證明; 5)憑借離職證明、 身份證 和《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批單》去 住房公積金 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 二、辭職要注意哪些問題? 根據《 勞動合同法 》的規定,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或者在 試用期 內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 解除勞動合同 。但辭職不等于走人,為了保護自身合法權益,員工辭職時應注意以下事項合同到期公司扣工資合法嗎 : 1、依法提前通知企業 員工應嚴格依照法定的前提通知期間通知企業,如未提前通知即炒了老板的魷魚,即屬違約。違約則可能承擔相應的 違約責任 ,白白地掏一筆“辭職費”。員工違法辭職的 賠償金 主要包括:用人單位招收錄用其該勞動者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為該勞動者支付的培訓費用,如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辦理;對生產、經營、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2、保留好書面通知企業的憑證 員工在行使提前解除權時,一定要保留好通知憑證與副本。如沒有保留下有效的憑證,一旦用人單位否認未收到提前30日 辭職報告 ,員工仍存在承擔違約責任的風險。張宇晟 律師 建議,如果企業不肯簽收通知回執,員工要提高警惕了,可采用EMS郵寄方式,在快遞回單上注明“提前解除勞動合同通知”等字樣,并保留好快遞回單。 3、如已簽訂服務期協議,提前通知解除仍需賠償 違約金 服務期協議主要是指勞動者因參加用人單位提供專項培訓費用為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而應為用人單位工作一定期限的協議。由于用人單位已付出提供專項培訓這一對價,因此,即使員工依法履行的提前解除通知的義務,仍需承擔服務期中約定的違約金。此時,員工只能從單位提供的培訓是否為專業技能培訓和實際付出培訓費多少(違約金以此為限)等角度進行抗辯。 其實,合同到期急辭扣上月工資是否可以的這個問題也要分實際情況的,有很多時候公司的規章制度當中就對到期后的辭職流程也有約定,如果這種集資的做法確實給公司造成了一定的損失,例如因為沒有來得及安排工作的交接的,那公司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扣除部分的工資,總之就是想告訴大家,理智的做法不應該是在合同到期后馬上就辭職的,應該是在即將到期之前就讓公司有一個準備過程的。
合同到期用人單位單方面降工資算不算違法合同到期用人單位單方面降工資違法。
法律分析
勞動合同期滿時合同到期公司扣工資合法嗎 ,用人單位同意續訂勞動合同,且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勞動者不同意續訂合同到期公司扣工資合法嗎 的,勞動合同終止,用人單位不支付經濟補償;如果用人單位同意續訂勞動合同,但降低勞動合同約定條件,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勞動合同終止,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如果用人單位不同意續訂,無論勞動者是否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終止,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如果單位不續訂勞動合同,或者降低勞動合同約定條件包括工資標準續訂勞動合同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如果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包括工資標準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單位不用支付經濟補償。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合同到期公司扣工資合法嗎 他情形。
合同期滿,公司在續簽合同時,降低工資,合法嗎?合法。勞動法并沒有規定企業工資只能漲不能落合同到期公司扣工資合法嗎 ,所以公司在第一次勞動合同期滿,續訂勞動合同合同到期公司扣工資合法嗎 的時候可以降低工資,但是有規定企業最低工資標準,如果公司將員工工資降低到最低工資標準一下,就是違法合同到期公司扣工資合法嗎 了,勞動者可以到當地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投訴公司的違法行為。
法律分析
降低工資必須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首先,不能低于最低工資標準合同到期公司扣工資合法嗎 ;其次,續訂勞動合同的工資標準也不得違反同工同酬原則。降低工資應該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協商一致,若用人單位單方面降低工資是違法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降低工資屬于變更勞動合同內容,應與勞動者協商達成一致并簽訂書面文件。用人單位單方降低勞動者工資的,則屬于違法行為。勞動者可以以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為由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解除勞動關系并支付經濟補償金,若不想解除勞動關系的,可只請求支付工資差額。工資是雇主或者法定用人單位依據法律規定、或行業規定、或根據與員工之間的約定,以貨幣形式對員工的勞動所支付的報酬。工資可以以時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計算,可分為底薪、傭金及額外津貼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第三十五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實習合同到期離職,公司要扣留一個月的工資,算不算違反法律規定?實習合同到期離職合同到期公司扣工資合法嗎 ,公司要無理由扣留一個月工資合同到期公司扣工資合法嗎 ,肯定是違反勞動法合同到期公司扣工資合法嗎 的合同到期公司扣工資合法嗎 ,先跟公司溝通合同到期公司扣工資合法嗎 ,溝通無果可以去當地勞動局監察大隊舉報反應來維護自己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