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被騙導致公司損失
財務可能需要承擔賠償責任財務被騙導致公司損失 ,由于她個人經驗不足導致被騙,給公司造成財務被騙導致公司損失 了嚴重損失,公司有權利要求該財物賠償。至于賠償多少,雙方可以進行商定,也可以通過法院判定,這件事也不能完全怪財務,因為公司財務管理不夠完善,讓騙子有機可乘,在一定程度上也應該承擔責任。
這件事的案發經過。
3月30日,某公司財務小美收到一封QQ郵件,郵件中寫道:鑒于目前的情況未對接公事,便于討論,收到信件后請進入QQ群。小美發現這封郵件里面還有董事長的名字,于是就加入了QQ群,剛進群就看到董事長正在和公司經理討論工作。
之后騙子董事長就以核對轉賬信息為由,讓小美把開票信息發到群內,再用繳納保證金的理由,讓小美把公司里面的錢轉到其他賬戶中。等轉賬成功后,公司內部真正的董事長與經理立馬打電話問小美為什么要轉賬。這時小美才反應過來自己被騙了,原來進入的QQ群,除了她之外,其他都是騙子。
對于這件事我有何看法?
這類詐騙案例在去年就已經報道過,財物小美工作上存在失職,但不能夠完全將責任歸咎于小美。因為在那封郵件中出現了董事長的名字,如果不是小美泄露,很可能是董事長無意之中泄露了個人信息,各種原因,環環相扣,最后導致錯誤發生。
現在騙子已經開始把魔抓伸向了公司,公司財務一定要提高防騙意識,個人和公司的信息,不要告訴陌生人。企業財務制度不夠完善的一定要盡快處理,各部門員工群聊要有負責人處理人員進出,建立新群一定要面對面,不要在網上通知。
財務人員被詐騙以后,責任應該怎么劃分公司財務人員因工作原因被騙財務被騙導致公司損失 ,屬于履行職務行為。因履行職務行為被騙財務被騙導致公司損失 ,屬于工作過失??蓞⒄談趧硬俊豆べY支付暫行規定》第16條規定財務被騙導致公司損失 ,即“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財務被騙導致公司損失 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資部分低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的,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法律依據: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六條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資部分低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的,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財務被詐騙造成公司損失賠償比例法律分析:根據法律規定財務被騙導致公司損失 ,以非法占有為目財務被騙導致公司損失 的,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構成詐騙罪,要根據詐騙數額和具體情節追究刑事責任。屬于累犯的應當從重處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財務被騙導致公司損失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