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轉賬被騙財務要賠償嗎
財務可能需要承擔賠償責任財務轉賬被騙財務要賠償嗎 ,由于她個人經驗不足導致被騙,給公司造成了嚴重損失,公司有權利要求該財物賠償。至于賠償多少,雙方可以進行商定,也可以通過法院判定,這件事也不能完全怪財務,因為公司財務管理不夠完善,讓騙子有機可乘,在一定程度上也應該承擔責任。
這件事財務轉賬被騙財務要賠償嗎 的案發經過。
3月30日,某公司財務小美收到一封QQ郵件,郵件中寫道財務轉賬被騙財務要賠償嗎 :鑒于目前的情況未對接公事,便于討論,收到信件后請進入QQ群。小美發現這封郵件里面還有董事長的名字,于是就加入了QQ群,剛進群就看到董事長正在和公司經理討論工作。
之后騙子董事長就以核對轉賬信息為由,讓小美把開票信息發到群內,再用繳納保證金的理由,讓小美把公司里面的錢轉到其他賬戶中。等轉賬成功后,公司內部真正的董事長與經理立馬打電話問小美為什么要轉賬。這時小美才反應過來自己被騙了,原來進入的QQ群,除了她之外,其他都是騙子。
對于這件事財務轉賬被騙財務要賠償嗎 我有何看法?
這類詐騙案例在去年就已經報道過,財物小美工作上存在失職,但不能夠完全將責任歸咎于小美。因為在那封郵件中出現了董事長的名字,如果不是小美泄露,很可能是董事長無意之中泄露了個人信息,各種原因,環環相扣,最后導致錯誤發生。
現在騙子已經開始把魔抓伸向了公司,公司財務一定要提高防騙意識,個人和公司的信息,不要告訴陌生人。企業財務制度不夠完善的一定要盡快處理,各部門員工群聊要有負責人處理人員進出,建立新群一定要面對面,不要在網上通知。
財務被騙的賠償標準財務被騙賠償標準按責任人財務轉賬被騙財務要賠償嗎 的過錯程度來確定財務轉賬被騙財務要賠償嗎 ,如果被騙人有過錯的,按其過錯承擔賠償責任,如果沒有過錯的,則無需承擔責任。被騙人承擔責任時,可以從其工資中扣除,但金額一般不能超過工資收入的20%,且實發工資不能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水平。
【法律依據】
《勞動部關于印發的通知》第十六條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資部分低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公司被詐騙,財務承擔什么責任如果知情財務轉賬被騙財務要賠償嗎 ,構成詐騙罪財務轉賬被騙財務要賠償嗎 的從犯,作為單位直接負責主管人員單位詐騙,量刑要根據當事人是否知情、是否參與、犯罪情節、詐騙數額、造成后果等等行為來進行的。
法律分析
公司被詐騙,財務承擔什么責任需要具體分析,如果財物明知是詐騙還繼續做的話,是構成詐騙罪的從犯,需要承擔刑事責任。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所有權。有些犯罪活動,雖然也使用某些欺騙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經濟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體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財產所有權。欺詐行為使對方產生錯誤認識,對方產生錯誤認識是行為人的欺詐行為所致財務轉賬被騙財務要賠償嗎 ;即使對方在判斷上有一定的錯誤,也不妨礙欺詐行為的成立。在欺詐行為與對方處分財產之間,必須介人對方的錯誤認識;如果對方不是因欺詐行為產生錯誤認識而處分財產,就不成立詐騙罪。欺詐行為的對方只要求是具有處分財產的權限或者地位的人,不要求一定是財物的所有人或占有人。行為人以提起民事訴訟為手段,提供虛假的陳述、提出虛偽的證據,使法院作出有利于自己的判決,從而獲得財產的行為,稱為訴訟欺詐,成立詐騙罪。成立詐騙罪要求被害人陷入錯誤認識之后作出財產處分,財產處分包括處分行為與處分意識。作出這樣的要求是為財務轉賬被騙財務要賠償嗎 了區分詐騙罪與盜竊罪。處分財產表現為直接交付財產,或者承諾行為人取得財產,或者承諾轉移財產性利益。行為人實施欺詐行為,使他人放棄財物,行為人拾取該財物的,也應以詐騙罪論處。本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財物的目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財務被詐騙,承擔什么責任?一、財務違反規定被詐騙如何賠償
1、這種情況應當首先報案,由公安機關立案調查,進行追贓返款減少損失,如果無法追回來或者只追回來部分錢款,對于剩下財務轉賬被騙財務要賠償嗎 的損失,單位可以再按責任人過錯大小進行追償。
2、單位追償(責任人賠償)須有單位的管理制度作支持,同時須遵守法律規定。除了本人能予支賠償外,如果從工資中扣除損失賠償時一般不能超過工資收入的20%,且實發工資不能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水平。
二、法律規定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財務轉賬被騙財務要賠償嗎 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