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高速公路土地怎樣征收
一、高速路征地 拆遷 有關 賠償標準 的規定 1、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圍新修高速公路土地怎樣征收 :以高速公路施工圖為依據,以業主單位現場放線確定的邊溝丈量為準。 2、征收土地的面積新修高速公路土地怎樣征收 :以手工實地丈量、登記的面積為計算依據,全線總面積正負誤差不超過3%。 3、征收土地的地類新修高速公路土地怎樣征收 :以土地現狀地類為基礎,以土地利用現狀圖斑、實地勘測的結果及相關政策為依據。 4、征收土地的補償標準:按照湘政辦發〔2005〕47號、湘政辦函〔2008〕159號、婁政發〔2003〕29號文件執行。高速公路建設征收耕地補償年產值按中值計算,一般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之和按16倍計算,基本農田按25倍計算。基本農田面積按耕地面積的89.47%確定。其新修高速公路土地怎樣征收 他地類按湘政辦發〔2005〕47號、婁政發〔2003〕29號文件執行。 5、 房屋拆遷補償 及地上附屬設施、零星果木的補償按婁政發〔2008〕3號文件執行。凡地上附屬設施由業主恢復功能的不予補償。 6、退耕還林土地的補償費:先按旱土年產值的16倍計算。如省人民政府有新的補償政策,按新標準執行。 7、房屋拆遷安置標準:房屋拆遷安置的新 宅基地 按照婁政發〔2008〕3號文件的規定,異地新建的,按占多少還多少,每戶建筑占地面積最多不超過180平方米的標準確定。其通水、通電、通路、場地平整及基礎工程費,按婁政發〔2008〕3號文件標準執行,由業主與各縣(市、區)包干,市指揮部協調。宅基地報批及辦證費按1500元/戶的標準,由基層國土所統一辦理。 8、還塘(不含人工修建水庫和大型水庫)包干費標準:對征收的水塘,按照30元/平方米的標準給予一次性補償,由被 征地 村組自行造塘。另增加3元/平方米為個案處理費,由各縣(市、區)包干使用。 9、移葬墳的補償標準:按照各市級文件標準補償。 注:上述標準僅供參考,具體被征收人可以在當地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查詢文件。 二、土地、 房屋征收 補償安置款的撥付 補償費、工作經費、用地管理費分開立帳、專款專用。各項費用由業主單位根據任務完成情況、工程進度撥付至市高速公路建設指揮部專戶,市指揮部再撥付至各縣(市、區)指揮部。土地征收補償安置費用由各縣(市、區)指揮部撥付至國土資源部門的“兩費”專戶,再支付給被征地集體經濟組織。房屋拆遷補償安置費用由各縣(市、區)指揮部直接支付給被拆遷戶。 土地征收會因為土地的不同而有不同的標準,但是不管標準是怎樣的,都不能損害到原來的土地所有人的利益,我國也有相關的文件對土地征收提出要求,但是無論是什么樣的要求都是不能損害到新修高速公路土地怎樣征收 他人的利益,這是由我國的國家性質決定的。
高速公路建設征地補償標準是什么高速公路建設 征地補償標準 按照被征收新修高速公路土地怎樣征收 的土地原本的用途進行補償。對被征收土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房屋、住戶的安置補助費還有征收耕地的地上有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征收耕地以外的其他土地也是參照耕地的土地補償費標準給予補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條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新修高速公路土地怎樣征收 ,保障被 征地 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征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后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 宅基地 建房、提供 安置房 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并對因征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被征地農民納入相應的養老等社會保障體系。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主要用于符合條件的被征地農民的 養老保險 等 社會保險 繳費補貼。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修建高速公路征收土地規定國家建設征用鄉村土地的賠償準則可根據《土地管理法》的相關限定新修高速公路土地怎樣征收 ,結合本地事實上由省市自治區具體確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征收土地的新修高速公路土地怎樣征收 ,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予以賠償。征收耕地的賠償花費包括土地賠償費、安置補貼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賠償費。
1、征收耕地的土地賠償費新修高速公路土地怎樣征收 ,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
2、征收耕地的安置補貼費新修高速公路土地怎樣征收 ,按照需要安置的鄉下人口數計量。需要安置的鄉下人口數,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量。每一個需要安置的鄉下人口的安置補貼費準則,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補貼費,最高不得超出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征收其新修高速公路土地怎樣征收 他土地的土地賠償費和安置補貼費準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賠償費和安置補貼費的準則限定。
3、被征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賠償準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限定。征收城市郊區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限定交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依照本條第二款的限定支付土地賠償費和安置補貼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準許,能夠增加安置補貼費。國務院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在特殊情況下,能夠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賠償費和安置補貼費的準則。
修高速公路占地怎么賠償?一、修高速公路占地怎么賠償 因修高速公路被占地新修高速公路土地怎樣征收 的所有者是有權利按照相關補償標準向建設機構追討個人的損失賠償新修高速公路土地怎樣征收 ,現在因全國各省市訂立標準不一新修高速公路土地怎樣征收 ,原則上按當地政府公布補償標準進行賠償。認為土地補償款標準過低新修高速公路土地怎樣征收 ,可通過行政復議、行政 訴訟 、與政府協商談判等方式爭取提高補償標準。 二、征地 拆遷 有關標準的規定 1、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圍:以高速公路施工圖為依據,以業主單位現場放線確定的邊溝丈量為準。 2、征收土地的面積:以手工實地丈量、登記的面積為計算依據,全線總面積正負誤差不超過3%。 3、征收土地的地類:以土地現狀地類為基礎,以土地利用現狀圖斑、實地勘測的結果及相關政策為依據。 4、征收土地的補償標準:按照湘政辦發〔2005〕47號、湘政辦函〔2008〕159號、婁政發〔2003〕29號文件執行。高速公路建設征收耕地補償年產值按中值計算,一般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之和按16倍計算,基本農田按25倍計算。基本農田面積按耕地面積的89.47%確定。其他地類按湘政辦發〔2005〕47號、婁政發〔2003〕29號文件執行。 5、 房屋拆遷補償 及地上附屬設施、零星果木的補償按婁政發〔2008〕3號文件執行。凡地上附屬設施由業主恢復功能的不予補償。 6、退耕還林土地的補償費:先按旱土年產值的16倍計算。如省人民政府有新的補償政策,按新標準執行。 7、房屋拆遷安置標準:房屋拆遷安置的新 宅基地 按照婁政發〔2008〕3號文件的規定,異地新建的,按占多少還多少,每戶建筑占地面積最多不超過180平方米的標準確定。其通水、通電、通路、場地平整及基礎工程費,按婁政發〔2008〕3號文件標準執行,由業主與各縣(市、區)包干,市指揮部協調。宅基地報批及辦證費按1500元/戶的標準,由基層國土所統一辦理。 8、還塘(不含人工修建水庫和大型水庫)包干費標準:對征收的水塘,按照30元/平方米的標準給予一次性補償,由被 征地 村組自行造塘。另增加3元/平方米為個案處理費,由各縣(市、區)包干使用。 9、移葬墳的補償標準:按照各市級文件標準補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 征地補償 安置方案確定后,有關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公告,并聽取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意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三、土地、 房屋征收 補償安置款的撥付 補償費、工作經費、用地管理費分開立帳、專款專用。各項費用由業主單位根據任務完成情況、工程進度撥付至市高速公路建設指揮部專戶,市指揮部再撥付至各縣(市、區)指揮部。土地征收補償安置費用由各縣(市、區)指揮部撥付至國土資源部門的“兩費”專戶,再支付給被征地集體經濟組織。房屋拆遷補償安置費用由各縣(市、區)指揮部直接支付給被拆遷戶。 土地因為修高速公路而被占用了,自己的土地權益受到了影響。爭取相應的土地補償款是法律相關規定的,受到國家法律保護。修高速公路是屬于國家公共事業,土地所以者也應該要積極的支持。土地被占用,有損失是必然,但新修高速公路土地怎樣征收 我們應清楚了解國家相關法律 法規 ,切實履行應有的責任的同時,也合法申請應有的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