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被告
解答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起訴應當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被告 ,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當事人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被告 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被告 ;(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第一百二十條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關于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怎么起訴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死亡的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被告 ,被害人的 法定代理人 、近親屬只能在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時就民事賠償方面提起 附帶民事訴訟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被告 ,或者是在刑事判決生效后提起獨立的民事訴訟。《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交通肇事造成死亡一人或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主要責任的,應判處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或拘役。《中華人民共和國 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零一條規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在刑事 訴訟過程中 ,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被害人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交通肇事造成死亡一人或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主要責任的,應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一條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被害人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到哪里起訴當事人就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案件提起訴訟的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被告 ,一般應當到交通事故發生地和被告住所地的法院進行起訴。《民事訴訟法》規定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被告 ,因鐵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請求損害賠償提起的訴訟,由事故發生地或者車輛、船舶最先到達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九條
因侵權行為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三十條
因鐵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請求損害賠償提起的訴訟,由事故發生地或者車輛、船舶最先到達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一般如何處理1、報警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被告 ,由交警部門出具 事故責任認定書 ,劃分雙方責任。 2、如果事故責任認定書認定肇事車輛負事故主要責任或全部責任的,則肇事司機 構成交通肇事罪 。依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被告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或者拘役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被告 ;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 逃逸致人死亡 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3、受害人家屬有權在公安機關立案偵查的同時,提起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請求被告人支付喪葬費、 死亡賠償金 以及被扶養人生活費。 4、如果肇事司機駕駛車輛屬于私人行為的,則應當由其承擔 民事賠償責任 ;如果肇事司機駕駛車輛屬于履行職務行為的,則應當由其雇主或其用人單位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5、如果肇事車輛有交強險和商業險的,應當首先由交強險在第三者責任范圍內承擔民事賠償責任,不足部分,再由交強險在第三者責任范圍內承擔民事賠償責任,仍有不足的,由肇事司機或其雇主、用人單位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6、立案所需材料包括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被告 :身份證、 刑事附帶民事起訴 狀、主要證據材料。 7、受害人家屬應當向當地勞動部門申請工亡認定,然后請求用人單位參照《 工傷保險條例 》對受害人進行賠償。雙方可以先就賠償問題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受害人家屬有權向用人單位住所地法院起訴。 8、立案所需材料包括:身份證、起訴狀、主要證據材料。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會判刑嗎?一、 交通事故 致人死亡會判刑嗎? 1、《 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 法規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被告 ,因而發生重大事故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被告 ,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被告 的,處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或者 拘役 ;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 交通肇事 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被告 :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3、對于積極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并取得諒解的,綜合考慮犯罪性質、賠償數額、賠償能力以及認罪、悔罪程度等情況,可以減少基準刑的40%以下;積極賠償但沒有取得諒解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30%以下。在現實案件中,對于認罪態度好、積極賠償死者家屬經濟損失的被告人從輕處罰、或處以 緩刑 。 二、交通事故撞人后的現場處理及責任認定 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要及時報警,由公安機關進行責任認定。如果駕駛員負事故全部責任或者主要責任的,構成 交通肇事罪 ,要追究刑事責任;同時還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如果能積極賠償并得到被害人或者家屬諒解的,可從輕處罰 . 三、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該怎么賠償 1、 死亡賠償金 問題 根據最高院《關于審理 人身損害賠償 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九條規定,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20年計算. 2、《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規定,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應賠償: a.施救時產生的 醫療費 、交通費、住宿費等; b. 喪葬費 、被 扶養 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 c.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其中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死亡前實際扶養的人,包括未成年子女、實際 贍養 的父母等 3、關于賠償 精神損害 撫慰金 關于造成死亡是否可以要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的問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 精神損害賠償 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明確規定可以主張精神損害撫慰金。《解釋》第十條規定,精神損害撫慰金由法官自由裁量。在司法實踐中,法官一般依據加害人主觀上是否有故意或重大過失等為依據判定數額不等的精神損害撫慰金。 在生活中進行安全駕駛的重要性是需要每個駕駛員進行重視的,生命很可貴,但生命有時也很脆弱。交通事故中有撞人致死的,應當進行事故責任的劃分,主要責任的事故負責人不僅需要接受判刑,還需要賠償死者的喪葬費、家屬辦理喪葬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