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違法解除賠償金
一、勞動法違法 解除勞動合同賠償 金怎么計算?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規定勞動合同違法解除賠償金 ,用人單位違反本 法規 定解除或者 終止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違法解除賠償金 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勞動合同違法解除賠償金 的經濟補償標準勞動合同違法解除賠償金 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的規定支付勞動合同違法解除賠償金 了賠償金的,不再支付經濟補償。賠償金的計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計算。 《指導意見》第三十條規定,《勞動合同法》實施后,用人單位違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 勞動合同 或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但無需另行支付 經濟補償金 。該賠償金的計算年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計算,以前的工作年限按《勞動法》的規定計算賠償金。 二、單位違規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1、濫用關于 試用期 的單方解除權。在沒有約定試用期,或者試用期的約定違法,或者已過了試用期的情況下,仍以試用期內不符合錄用條件為由,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 2、濫用關于違反勞動紀律或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單方解除權。在沒有企業規章制度,或者規章制度違法;或者規章制度沒有公示;或者違紀行為輕微的情況下,以勞動者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為由,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 3、濫用經濟性裁員的單方解除權。在不符合經濟性裁員條件和程序的情況下,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 4、濫用工資獎金分配權和勞動用工管理權。隨意對勞動者調崗、降職、減薪,如果勞動者不服從安排或一兩天不上班,用人單位就以勞動者不服從安排或 曠工 為由予以辭退;或者逼迫勞動者自動離職。 綜上所述,單位違反解除勞動合同,對職工的合法權益造成傷害。勞動法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是按照經濟補償金的兩倍執行,經濟補償金的數額根據職工的 工齡 和基本工資確定。單位不承擔 違約責任 ,不支付賠償的話,職工可以到勞動監管大隊投訴,或者發起民事 訴訟 。
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怎么算對于違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賠償金勞動合同違法解除賠償金 的標準勞動合同違法解除賠償金 ,勞動合同法第87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47條規定的經濟補償金標準的兩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第47條又規定,經濟補償金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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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怎么賠償賠償多少?公司解除合同勞動合同違法解除賠償金 ,經濟補償金按勞動者本單位工作年限每年一個月本人工資支付。
勞動合同履行期間,用人單位解除合同,只有一種賠償方式、兩種補償方式:
一、賠償方式
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合同勞動合同違法解除賠償金 的,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和八十七條規定,勞動者可以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經濟補償金的二倍支付賠償金,即2N。
二、補償方式
(一)用人單位提出,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合同的,以及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規定解除合同的,應當按照勞動者本單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個月本人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滿半年不滿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滿半年的按半年支付,即N。
(二)勞動者具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情形,用人單位提前30天書面通知或者額外支付一個月工資解除合同的,應當按勞動者本單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個月本人工資支付經濟補償金。其中,選擇額外支付一個月工資替代提前30天通知的,為N+1.
附:《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四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
公司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怎么賠償公司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違法解除賠償金 的賠償辦法為:應該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勞動合同違法解除賠償金 ,經濟補償通常是按員工在本公司工作的年限,工作每滿1年,則需要向員工支付1個月工資的標準。員工工作滿6個月以上但未滿1年的,則按照1年向員工支付補償;對于工作不滿六個月的員工,公司只需要向其支付0.5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員工的月度工資,如果高于公司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當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的,則公司向員工支付補償。
一、公司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怎么賠償
1、公司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辦法分為以下情況:
(1)經濟補償通常是按員工在本公司工作的年限,工作每滿1年,則需要向員工支付1個月工資的標準。
(2)員工工作滿6個月以上但未滿1年的,則按照1年向員工支付補償;對于工作不滿六個月的員工,公司只需要向其支付0.5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3)員工的月度工資,如果高于公司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當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的,則公司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照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的數額進行支付,一般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會超過十二年。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
【經濟補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勞動合同違法解除賠償金 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的計算】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四十八條【違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律后果】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二、公司違法辭退員工怎么賠償?
公司違法辭退員工應當是按照經濟補償金的兩倍來進行經濟賠償。因解除勞動合同的補償標準是按照勞動者的工作時間長短來進行不同的確定,經濟補償按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如女職工在哺乳期內被強行解除勞動合同,每滿一年可獲得兩個月工資的經濟賠償金,其他經濟補償及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等應按相關法律規定執行。
合同未到期被辭退也不一定有補償金。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