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雙倍賠償金
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雙倍賠償金 的賠償金是《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中經濟補償標準的2倍。1、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就需要得到懲罰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雙倍賠償金 ,這個懲罰的標準就是經濟補償的雙倍;2、這里違法中的“法”專指《勞動合同法》。根據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雙倍賠償金 :2013年7月1日實施的《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雙倍賠償金 ,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用人單位違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幾倍賠償用人單位違反本辦法解除勞動合同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雙倍賠償金 ,即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雙倍賠償金 的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雙倍賠償金 ,按規定的經濟賠償的兩倍支付賠償金。經濟補償的計算方式是工作年限乘以月工資。故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按兩倍經濟賠償計算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雙倍賠償金 ,為工作年限乘月工資乘二。需注意工作年限有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支付半個月工資。
《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辦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雙倍賠償金 ;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勞動者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雙倍賠償金怎么計算?1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雙倍賠償金 ,《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八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 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 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雙倍賠償金 ,勞動者要求繼續 履行勞動合同 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雙倍賠償金 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雙倍賠償金 ;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 不能繼續履行 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雙倍賠償金 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 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 經濟補償標準 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2, 解除勞動關系 ,用人單位應當提前30天書面通知你們,否則需要支付一個月的代通知金;3,你有權要求單位 補繳社會保險 ;4,你有權要求用人單位支付拖欠的平時加班工資以及 節假日加班工資 ;5,用人單位不支付的,你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必要時,也可以直接 申請勞動仲裁 ,維護你的合法權益。
解除勞動合同的雙倍賠償金內容怎樣?一、 違法解除勞動合同 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雙倍賠償金 的 賠償金 內容怎么樣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雙倍賠償金 ? 用人單位違反本 法規 定解除或者 終止勞動合同 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第四十七條規定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雙倍賠償金 :“經濟補償是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 工資 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所以項某在飼料公司工作10年,可以獲得的經濟補償是10個月的工資,雙倍的話就是20個月的工資。 根據我國 勞動合同法 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 解除勞動合同 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經濟補償的計算方法為: 1、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2、如果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3、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 勞動合同 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同時,根據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的規定,賠償金的計算年限與經濟補償的起算方法還不一樣,即自用工之日起計算。 二、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后果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違法解除的法律后果有二個: 1、是強制繼續履行。 繼續履行合同是指違反合同的用人單位不論是否已經承擔賠償金或 違約金 責任,都必須根據員工的要求,并在自己能夠改選的條件下,對原合同未履行部分繼續按照要求履行。 2、是按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如果勞動者在用人單位違法解除的情況下不要求繼續履行或實際無法繼續履行,則可要選擇向用人單位提出支付賠償金的要求。支付標準為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如果賠償金與經濟補償競合時,應當支付賠償金。 4、如果這個用工之日在勞動合同法生效之前,即2008年1月1日之前,此時是否也要從用工之間起計算呢?答案是肯定的。這似乎違反了法無溯及力的原則,但法律就是這樣規定的,只能執行。司法實踐中都是按追溯到超過勞動合同法生效的用工之日來計算的。 用人單位如果非法的解除勞動合同,那么是要給予勞動者一定的 經濟補償金 的,如果用人單位 解除合同 的原因是因為員工存在不得錄用的條件,比如人品不好,有 刑事犯罪 記錄的,并且屬于公司規定的不能錄用的條件的,那么解除合同是合法的,不用賠償。
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怎么計算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雙倍賠償金 的,應當賠償勞動者二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雙倍賠償金 的經濟補償金。《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條 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法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怎么計算?一、勞動法違法 解除勞動合同賠償 金怎么計算?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規定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雙倍賠償金 ,用人單位違反本 法規 定解除或者 終止勞動合同 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的規定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雙倍賠償金 了賠償金的,不再支付經濟補償。賠償金的計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計算。 《指導意見》第三十條規定,《勞動合同法》實施后,用人單位違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 勞動合同 或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但無需另行支付 經濟補償金 。該賠償金的計算年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計算,以前的工作年限按《勞動法》的規定計算賠償金。 二、單位違規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1、濫用關于 試用期 的單方解除權。在沒有約定試用期,或者試用期的約定違法,或者已過了試用期的情況下,仍以試用期內不符合錄用條件為由,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 2、濫用關于違反勞動紀律或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單方解除權。在沒有企業規章制度,或者規章制度違法;或者規章制度沒有公示;或者違紀行為輕微的情況下,以勞動者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為由,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 3、濫用經濟性裁員的單方解除權。在不符合經濟性裁員條件和程序的情況下,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 4、濫用工資獎金分配權和勞動用工管理權。隨意對勞動者調崗、降職、減薪,如果勞動者不服從安排或一兩天不上班,用人單位就以勞動者不服從安排或 曠工 為由予以辭退;或者逼迫勞動者自動離職。 綜上所述,單位違反解除勞動合同,對職工的合法權益造成傷害。勞動法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是按照經濟補償金的兩倍執行,經濟補償金的數額根據職工的 工齡 和基本工資確定。單位不承擔 違約責任 ,不支付賠償的話,職工可以到勞動監管大隊投訴,或者發起民事 訴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