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賠償流程是什么
一、工傷賠償具體流程有哪些工傷賠償流程是什么 ?
1、工傷報告程序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在工傷保險機構投工傷賠償流程是什么 了工傷保險工傷賠償流程是什么 的才有這個程序。 單位應當自工傷事故發生之日或者職業病確診之日起15日內工傷賠償流程是什么 ,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提出工傷報告。
2、工傷認定程序 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對工傷(亡)事故進行調查確定是否屬工傷的程序,這是一般工傷必走第一步。但用人單位書面認可為工傷的,又沒有投工傷保險的情況下,可以不走這一程序。 注意工傷認定的兩個時間:單位沒有提起工傷認定的,工傷者一定要在事故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部門提出申請。社保經辦機構調查認定后,書面通知單位及傷者。
3、工傷鑒定程序 工傷鑒定是在申請工傷鑒定的職工被認定為工傷的基礎上(即走完工傷認定程序后),在其醫療終結或醫療期滿之后,由縣以上勞動鑒定委員會對其進行的評定傷殘等級的行為。廣義的工傷鑒定包括勞動能力鑒定和致殘等級鑒定。窄義的工傷鑒定指致殘等級鑒定。
4、協商賠償程序 工傷鑒定以后,就可以依據鑒定的標準計算出賠償數額工傷賠償流程是什么 了。單位投了工傷保險的,就直接由國家工傷保險機構依據標準發放工傷保險待遇。沒有投保的(特指在工傷保險機構投保),則依據標準與用人單位協商解決。
5、勞動仲裁程序 與用人單位協商解決不了的,則可以依據勞動仲裁法規提起仲裁程序。
6、法院審理程序 對勞動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對一審法院判決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二審法院提起上訴。
7、執行程序 仲裁或者判決生效后,用人單位不支付賠償費的,則可以依據生效法律文書向法院執行局提起執行申請,由法院執行。
8、申訴程序 對生效判決不服的,則可以申請啟動再審程序,但這一般很難。
法律規定工傷賠償流程是什么具體流程: 一、工傷報告程序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在工傷保險機構投了工傷保險工傷賠償流程是什么 的才有這個程序。 單位應當自工傷事故發生之日或者職業病確診之日起15日內工傷賠償流程是什么 ,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提出工傷報告。 二、 工傷認定程序 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對工傷(亡)事故進行調查確定是否屬工傷的程序,這是一般工傷必走第一步。但用人單位書面認可為工傷的,又沒有投工傷保險的情況下,可以不走這一程序。 注意工傷認定的兩個時間:單位沒有提起工傷認定的,工傷者一定要在事故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部門提出申請。社保經辦機構調查認定后,書面通知單位及傷者。 三、 工傷鑒定程序 工傷鑒定是在 申請工傷鑒定 的職工被 認定為工傷 的基礎上(即走完工傷認定程序后),在其醫療終結或醫療期滿之后,由縣以上勞動鑒定委員會對其進行的評定傷殘等級的行為。廣義的工傷鑒定包括 勞動能力鑒定 和致殘等級鑒定。窄義的工傷鑒定指致殘等級鑒定。 四、協商賠償程序 工傷鑒定以后,就可以依據鑒定的標準計算出賠償數額了。單位投了工傷保險的,就直接由國家工傷保險機構依據標準發放 工傷保險待遇 。沒有投保的(特指在工傷保險機構投保),則依據標準與用人單位協商解決。 五、 勞動仲裁程序 與用人單位協商解決不了的,則可以依據 勞動仲裁法 規提起仲裁程序。 六、法院審理程序 對 勞動仲裁不服 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對一審法院判決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二審法院提起上訴。 七、執行程序 仲裁或者判決生效后,用人單位不支付賠償費的,則可以依據生效法律文書向法院執行局提起執行申請,由法院執行。 八、申訴程序 對生效判決不服的,則可以申請 啟動再審程序 ,但這一般很難。
工傷保險賠償流程1、首先用人單位應該在一個月內向勞動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2、如果單位不申請工傷賠償流程是什么 的話工傷賠償流程是什么 ,自己寫份工傷認定申請工傷賠償流程是什么 ,向當地勞動局申請工傷認定。
提交工傷賠償流程是什么 的資料包括:工傷認定申請表;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
3、勞動局做出工傷認定決定。
4、把醫院的傷殘鑒定交給勞動局和用人單位(最好自己復印一份保存)工傷賠償流程是什么 ,勞動局會發“工傷認定通知書”給用人單位。
5、單位開始賠償,主要包括傷殘補助金、醫療費。
6、每月20日-30日辦理工傷保險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