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清算后員工工資怎么核算
一、企業 破產清算 員工 工資 如何發放? 依據 企業破產法 的規定公司清算后員工工資怎么核算 ,企業破產清算時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 債務 公司清算后員工工資怎么核算 ,清償完這些費用后就是清償企業員工的工資。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一百一十三條 破產財產 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后,依照下列順序清償: (一)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 傷殘 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 養老保險 、基本 醫療保險 費用,以及法律、行政 法規 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二)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 社會保險 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 (三)普通破產債權。 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產企業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工資按照該企業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二、破產清算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一) 債務人 自破產宣告之日起停止生產經營活動。為 債權人 利益確有必要繼續生產經營的,須經人民法院許可。 (二)破產企業從破產宣告之日起,即喪失對自己財產的管理權和處分權,其全部財產由 清算 組接管。債務人的銀行賬戶只能由清算組使用。 (三)破產企業未履行的合同,由清算組決定解除或者繼續履行。 (四)破產企業的財產在其公司清算后員工工資怎么核算 他民事 訴訟 程序中被查封、扣押、凍結的,受理破產案件的人民法院應當立即通知采取查封、扣押、凍結措施的人民法院予以解除,并向受理破產案件的人民法院辦理移交手續。 (五)企業被宣告破產后,人民法院應當指定必要的留守人員。破產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財會人員、財產保管人員必須留守。 (六)破產企業在法院受理案件前6個月至破產宣告之日內,所實施的某些法律行為無效,如隱匿、私分或者無償轉讓財產;非正常壓價出售財產;對原來沒有財產擔保的債務提供財產擔保;對未到期的債務提前清償;放棄自己的債權等行為,均屬無效的法律行為。 根據最高法院《關于審理企業破產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38條,破產宣告后,債權人或者債務人對破產宣告有異議的,可以在人民法院宣告企業破產之日起10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 申訴 。上一級人民法院應當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并在30日內作出裁定。 三、 公司破產 如何在破產中實現債權 第一、區分債權是否屬于破產債權。有財產擔保的債權,如以 抵押 、 質押 、留置等形式擔保的債權,相對于其公司清算后員工工資怎么核算 他債權人優先受償,因此,有擔保的債權無需通過破產 程序即可得到清償。 因此,區分是否屬于破產債權的意義在于,破產債權只能通過破產程序得到清償,而其他債權則可以通過變賣抵押物,主張取回權,主張擔保權,而得到實現。 第二,如果屬于破產債權,那么就必須積極向人民法院申報債權。 第三,通過 債權人會議 行使相關權利 債權人在申報債權后,可以參加債權人會議。參加債權人會議的目的是通過自治的方式來保護自己的權利。 在企業破產清算時,我們需要注意的是,企業與員工首先是具體一體性的,即債務共同承擔的原則,企業與員工應當作為一體對企業所欠的債務進行償還,之后再進行分隔,對員工的工資待遇和相關福利進行清算,相關規定在破產申請的相關法律法規中都有非常明確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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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產后員工員工工資怎么算在破產清算程序中,破產財產在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后,優先清償破產企業所欠職工公司清算后員工工資怎么核算 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納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用、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同時,依據有關規定,企業破產法施行后,破產人在本法公布之日前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一百一十三條
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后,依照下列順序清償公司清算后員工工資怎么核算 :(一)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二)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三)普通破產債權。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產企業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工資按照該企業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