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病工傷備案表
工傷備案辦理程序職業病工傷備案表 :1、職工發生事故傷害后職業病工傷備案表 ,用人單位應于24小時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同時向參保分中心工傷保險科書面備案。用人單位如遇緊急情況不能及時辦理書面備案職業病工傷備案表 的,應先通過電話或傳真告知參保分中心工傷保險科,并于5日內向參保分中心工傷保險科補報兩份《工傷事故備案表》。2、對于按建設項目參加工傷保險的,建設施工企業進行事故備案時,應首先向參保分中心登記部門申報《建設項目農民工備案確認表》,分中心登記部門審核錄入受傷農民工所屬用人單位和農民工參保信息后,再向分中心工傷科申報《工傷事故備案表》。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工傷報案及備案程序工傷備案流程
1、報信息
發生事故后職業病工傷備案表 ,24小時內將住院信息報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職業病工傷備案表 ,包括:職工姓名、傷害部位、事故簡介(事故時間、地點、經過)治療醫院、住院科室及住院床位號
2、辦理住院登記
就診、住院后要在兩日內辦理住院登記職業病工傷備案表 ,需要《工傷保險參保人員就診、住院登記表》二份、事故傷害報告表一份、醫療診斷書復印件二份、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申報工傷需要那些資料職業病工傷備案表 ?
需要工傷認定申請表二份,醫療診斷書原件一份(死亡職業病工傷備案表 的用醫學死亡證明或火化證明、門診病歷或住院病歷中入院記錄(加蓋醫院醫保科章),身份證復印件一份,勞動合同復印件一份,兩人以上在場人員證人證言(按手印)及證明人身份證復印件、聯系電話,檔案袋1個。
工傷備案辦理程序:
1、職工發生事故傷害后,用人單位應于24小時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同時向參保分中心工傷保險科書面備案。用人單位如遇緊急情況不能及時辦理書面備案的,應先通過電話或傳真告知參保分中心工傷保險科,并于5日內向參保分中心工傷保險科補報兩份《工傷事故備案表》。
2、對于按建設項目參加工傷保險的,建設施工企業進行事故備案時,應首先向參保分中心登記部門申報《建設項目農民工備案確認表》,分中心登記部門審核錄入受傷農民工所屬用人單位和農民工參保信息后,再向分中心工傷科申報《工傷事故備案表》。
綜上所述發生事故后,24小時內將住院信息報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包括:職工姓名、傷害部位、事故簡介(事故時間、地點、經過)治療醫院、住院科室及住院床位號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發生了工傷,要提前備案嗎需要在申請工傷認定和正式理賠之前備案。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工傷保險經辦規程》
人社部發〔2012〕11號
第五十三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用人單位可通過電話、傳真、網絡等方式及時向業務部門進行工傷事故備案,并根據事故發生經過和醫療救治情況,填寫《工傷事故備案表》(表5-1)。
第五十四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經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認定工傷后,用人單位應及時到業務部門辦理工傷職工登記,填寫《工傷職工登記表》(表5-2),并提供以下證件和資料職業病工傷備案表 :
(一)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職業病工傷備案表 ;
(二)認定工傷決定書;
(三)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確認通知;
(四)省、自治區、直轄市經辦機構規定職業病工傷備案表 的其職業病工傷備案表 他證件和資料。
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還需提供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書或其職業病工傷備案表 他死亡證明材料。
湖南省人民政府
《湖南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
第十二條 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經辦機構應當建立工傷事故報告制度。
上下班途中的交通事故,或者其他原因造成的重傷事故、死亡事故,用人單位應當于事故發生后24小時內報告;其他原因造成的輕傷事故和職業病,用人單位應當于事故發生后或者接到職業病診斷書3日內報告;因不可抗力原因無法在上述時間內報告的,應當于障礙消除后3日內報告。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經辦機構應當建立臺帳,予以登記。
去社保局報工傷需要哪些資料以赤峰市城鎮企業職工工傷報備為例。
工傷報備辦理需要職業病工傷備案表 的材料:
1、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認定工傷決定書;
3、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確認通知;
4、赤峰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規定的其他證件和資料。
5、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書;
擴展資料:
赤峰市醫療工傷保險辦理流程:
1、職工發生事故傷害職業病工傷備案表 ,用人單位可通過電話、傳真、網絡等方式及時向工傷保險科進行工傷事故備案,并根據事故發生經過和醫療救治情況,填寫《工傷事故備案表》。
2、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經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認定工傷后,用人單位應及時到工傷保險科辦理工傷職工登記。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還需提供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書或其他死亡證明材料。
3、工傷職工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傷殘等級或護理等級后,用人單位應辦理勞動能力鑒定登記。
4、 工傷保險科核查工傷職工的參保繳費情況,審核用人單位提供的證件與資料,核對工傷認定事實與事故備案是否相符,對符合相關條件的職工確認領取工傷待遇資格,進行工傷登記。
參考資料來源:赤峰市人民政府-城鎮企業職工工傷登記辦事指南
職業病怎么申請工傷認定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職業病工傷備案表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職業病工傷備案表 的證明材料;(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八條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職業病工傷備案表 :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職業病工傷備案表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后,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