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認定書下來去哪報銷
一、 工傷認定 后怎么報銷 1、申請工傷認定 2、工傷認定通過,你自己或者你授權單位領取工傷認定決定書 3、拿 工傷認定書 及相關材料去進行 勞動能力鑒定 申請 4、勞動能力鑒定申請結果估計10天左右出來,給你確定 傷殘 級別(達到最低級別10級就有賠償工傷認定書下來去哪報銷 的,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醫療補助金 就業補助金。一起是11個月 工資 ) 5、填寫 工傷醫療待遇 申請表 6、 工傷保險 醫療費 報銷(所有 醫療費用 除極少數非保險內藥品、醫療產生的交通、住宿、營養費等等均可以報銷)營養費和交通費有具體標準 報銷所需材料工傷認定書下來去哪報銷 : 1、 醫療費用專用收據(發票)(背面有 工傷 職工或家屬簽字) 2、 門(急)診病歷復印件(含封面復印) 3、 社會工傷保險醫療待遇申請表(單位加蓋公章) 4、 工傷職工 身份證 復印件 5、 個人書面報告 6、 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書原件和復印件 7、 單位書面申請(非定點醫院就醫) 8、 醫療費用開支明細清單 9、 出院小結原件和復印件 10、 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和復印件 11、 勞動能力鑒定申請表原件和復印件 12、 康復輔助器具申請表(如果你不是傷殘用不上就不要了) 13、 單位書面報告(撥付至指定銀行賬戶) 二、 工傷認定程序 法律規定 工傷鑒定 程序的法律規定 第十七條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 職業病 防治 法規 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 第十七條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 工傷待遇 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第十八條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 工傷認定申請表 ;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 勞動關系 (包括 事實勞動關系 )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后,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第十九條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后,根據審核需要可以對事故傷害進行調查核實,用人單位、職工、工會組織、醫療機構以及有關部門應當予以協助。職業病診斷和診斷爭議的鑒定,依照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執行。對依法取得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不再進行調查核實。 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承擔 舉證責任 。 第二十條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工作人員與工傷認定申請人有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 工傷認定之后,是可以向單位請求賠償的,如果單位再次之前有幫助員工繳納 社會保險 ,那么賠償應該是保險公司來承擔,如果單位沒有幫助員工購買的,那么這個賠償由單位自己承擔,并且應該是保險待遇的標準賠償。
工傷認定書下來去哪報銷法律分析:工傷認定書、工傷證下來以后應該去相關部門做工傷鑒定工傷認定書下來去哪報銷 ,工傷鑒定的結果一般是在申請人進行鑒定后六十日下發。最后當事人與企業協商或者訴訟要求企業進行賠償。 人們都需要工作工傷認定書下來去哪報銷 ,但工作受工作條件工傷認定書下來去哪報銷 ,工作性質和工作者本人的身體素質,心里素質等多方面因素影響,在某些主客觀因素下不免出現勞動者負傷的情況,這時候工傷認定就成了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的重要渠道和手段。由于勞動單位良莠不齊,企業不一定愿意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這時候為了取證或確定具體賠償金額,就必須向專業第三方機構申請工傷鑒定,機構確定做工傷鑒定就會向相關人員發放受理通知書,意思是你這個事我們接了,但是具體結論是啥你們得等,經過專家們的鑒定有了結果,機構就會向申請者或相關單位出具明確的報告,即工傷認定決定書,告訴你明確的鑒定結果,這也就是我說的他們兩是一前一后的順序關系。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組織和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應當依照本條例規定參加工傷保險,為本單位全部職工或者雇工繳納工傷保險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組織的職工和個體工商戶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條例的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權利。
工傷鑒定結果出來去哪里領賠償【法律分析】工傷認定書下來去哪報銷 :1、工傷賠償包括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認定書下來去哪報銷 的治療費、康復費、住院期間生活費、以及傷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相應等級的津貼。單位支付員工工傷期間的工資工傷認定書下來去哪報銷 ,以及傷殘的一次性就業補助金工傷認定書下來去哪報銷 ,一次性醫療補助金根據地方法規確定支付方。
2、工傷待遇審核時在治療完畢或者勞動能力鑒定結果下達后,向社保遞交申請后下達的。主要資料有工傷認定書下來去哪報銷 :工傷待遇審核申請表、醫療終結或者勞動能力鑒定表、病例、出院小結、醫療發票及住院清單、工傷認定書和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做完工傷鑒定后,可以去當地的社保經辦機構領取工傷保險的賠償費用。工傷保險的賠償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包括住院伙食補助費、交通、食宿費等費用,具體金額則根據實際情況而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鑒定費。
第三十九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
(一)治療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
(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第四十一條 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
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應當由用人單位償還。用人單位不償還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