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證加班費最有力的證據
舉證加班費需要下列證據:
1、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舉證加班費最有力的證據 的聊天記錄;
2、其他勞動者的證人證言;
3、與公司有關的考勤記錄、工資單等能證明用人單位存在加班的事實;
4、錄音錄像等視聽資料;
5、以及加班時所做工作的書面文字記錄、短信、微信、電子郵件等電子證據;
6、用人單位的員工手冊、考勤管理制度舉證加班費最有力的證據 ,等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一條
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舉證加班費最有力的證據 ,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舉證加班費最有力的證據 ,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第六十二條
用工單位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國家勞動標準,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
(二)告知被派遣勞動者的工作要求和勞動報酬;
(三)支付加班費、績效獎金,提供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
(四)對在崗被派遣勞動者進行工作崗位所必需的培訓;
(五)連續用工的,實行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
用工單位不得將被派遣勞動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單位。
舉證加班費最有力的證據舉證加班費最有力舉證加班費最有力的證據 的證據有,勞動者的考勤表、以及還有考勤卡、再者就是加班的通知,還有證人的證言等等;在工作之外的時間付出了勞動力,那么用人單位就需要按規定支付加班的費用。
法律分析:舉證加班費最有力的證據有,勞動者的考勤表、以及還有考勤卡、再者就是加班的通知,還有證人的證言等等;在工作之外的時間付出了勞動力,那么用人單位就需要按規定支付加班的費用。舉證加班費需要證明加班時間和加班事實方面的證據,主要包括:考勤表、考勤卡、加班審批單、加班通知、監控錄像、證人證言、加班時所做工作形成的書面文字記錄、電子郵件等,勞動者在工作與勞動過程中就應當有意識的搜集與保留這些證據。平時晚上的加班費是本人工資的150%,雙休日是200%,國家法定休假日是300%。但這只是國家規定的比例,加班費發放額的關鍵是工資基數。
職工加班費的基數可以由企業和職工協商來確定,否則企業應按照勞動者本人正常勞動應得的工資確定。企業計算加班工資的工資基數,首先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相對應的工資標準確定。如果勞動合同、集體合同沒有約定的,職工代表可與用人單位通過工資集體協商確定,協商結果應簽訂工資集體協議(用人單位經批準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度的,則不執行上述規定)。日工資計算是以基數除以每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數21.75天(有些企業為方便,按每月21天計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條 用人單位在下列節日期間應當依法安排勞動者休假:
(一)元旦;(二)春節;(三)國際勞動節;(四)國慶節;(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舉證加班費最有力的證據 他休假節日。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舉證加班費需要什么證據舉證加班費需要下列證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聊天記錄;其舉證加班費最有力的證據 他勞動者的證人證言;用人單位的考勤記錄;以及加班時所做工作的書面文字記錄、電子郵件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
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證人證言;
(七)鑒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舉證加班費最有力的證據 ,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第二條
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系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員工加班費該如何舉證由公司給出舉證。
關于加班費舉證加班費最有力的證據 的舉證舉證加班費最有力的證據 ,員工主張加班應提供存在加班事實的基本證據,員工提供出公司存在加班事實的基本證據后,具體關于加班事實的舉證責任舉證加班費最有力的證據 ;
根據2008年5月1日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六條對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做出了特別規定,“勞動者無法提供由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與仲裁請求有關的證據,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單位在指定期限內提供。用人單位在指定期限內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后果?!?/p>
也就是說,與勞動仲裁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屬于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提供,用人單位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后果。
擴展資料
勞動者加班費索要舉證加班費最有力的證據 :
用人單位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加班費;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50%以上100%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補償金。
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含加班工資)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并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
在勞動關系存續期間,用人單位拖欠勞動者加班工資的,勞動者可以隨時向勞動爭議仲裁部門提起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加班工資,不受時效的限制;在勞動關系結束后一年內;
如果勞動者主張權利、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用人單位同意支付的,則仲裁時效重新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