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暴力賠償談判技巧
校園暴力索賠: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校園暴力賠償談判技巧 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校園暴力賠償談判技巧 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校園暴力賠償談判技巧 ;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造成財產損失,財產損失按照損失發生時的市場價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計算。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條
侵害他人財產的,財產損失按照損失發生時的市場價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計算。
校園暴力怎么辦?1、和施暴者談判拖延時間校園暴力賠償談判技巧 ,然后找準機會逃跑或者經過談判取得合理信任
一旦校園暴力賠償談判技巧 你碰到了校園暴力校園暴力賠償談判技巧 ,幾個女孩或者幾個男孩圍著你,你要盡量和他們談談,聊聊這樣對待你的原因或者是準備對你怎樣,一旦對方放松警惕,你可以趁機逃跑;如果你有把握打動他們,那就盡你的所能去取得他們的信任,盡量不發生暴力事件。
2、看見有人經過要大聲呼救或者報警
遇到正好有人經過你們的地方,一定要大聲呼救或者是如果你攜帶手機的話,一定要及時撥通電話報警。小編希望大家,如果有一天路過的時候,有孩子向你呼救的話一定要及時伸出援手,那是他們的希望!另外,報警的時候一定要注意不給對方發現。
3、和家長、學校老師說明情況,對施暴者的處分
真的被施暴了之后,一定要和家長、學校老師說明情況,由學校來針對施暴者進行處分,千萬不能想著以暴制暴,那樣的做法是不能成功的,如果受害人以后也學著對方進行暴力事件,那和施暴者又有什么區別?
4、攜帶防身用品、報警器以防施暴者打擊報復
等他們被處罰之后,也不要想太多,但是為了防止他們會對你進行報復或者是在班級孤立你等等,但請不要在意。成功的人本來就是孤獨的。
遇到校園暴力應如何應對第一校園暴力賠償談判技巧 ,讓孩子學會及時制止對方。
讓孩子有勇氣說“不可以”,如果對方不停止,要讓孩子及時跑開。在心理學上有一種角色扮演校園暴力賠償談判技巧 的方式,用來固化當事人校園暴力賠償談判技巧 的心理和行為,用在孩子身上,是非常合適的,家長可以和孩子在家里像玩游戲一樣,進行角色扮演,給孩子訓練一些針對欺凌時的防范措施。
第二,讓孩子及時求助老師。
這個很重要,因為在學校里,老師在孩子的心里,是最具有權威的人。但是很多時候,學生難為情,怕同學說自己向老師打小報告,就作罷,隱忍。
作為家長要改變孩子的這種認知,告訴孩子向老師報告這是非常正確的做法,就好比在學校外面校園暴力賠償談判技巧 我們遇到壞人欺負我們,我們就要打110報警一樣。
第三,讓孩子結交一些朋友。
在通常的校園欺凌行為中,被欺凌的學生往往是孤立無援的,所以才會受到侵犯,家長可以讓孩子多結交一些朋友,比如可以讓孩子請自己的同學來家里做客。
這無論是對于孩子應對校園欺凌還是他將來處理人際關系,都是極有好處的。
第四,受害的不僅是被霸凌的孩子,其實也包括實施霸凌的孩子。研究表明,有針對性地欺負、壓迫別人的孩子,長大后有可能會繼續使用霸凌的手段,或者其他負面行為去得到自己想要的,除非有成人和他們建立信任關系,進行干預。
總之校園欺凌需要社會、學校、家庭聯動解決,上面只是給家長的提出的一個實操方法。做心理咨詢的我們都清楚,任何改變都是一個漫長的過程,慢慢來,只要開始行動,一切都會變好。
遭受校園暴力怎么辦?1、和施暴者談判拖延時間校園暴力賠償談判技巧 ,然后找準機會逃跑或者經過談判取得合理信任
一旦你碰到了校園暴力校園暴力賠償談判技巧 ,幾個女孩或者幾個男孩圍著你,你要盡量和校園暴力賠償談判技巧 他們談談,聊聊這樣對待你校園暴力賠償談判技巧 的原因或者是準備對你怎樣,一旦對方放松警惕,你可以趁機逃跑;如果你有把握打動他們,那就盡你的所能去取得他們的信任,盡量不發生暴力事件。
2、看見有人經過要大聲呼救或者報警
遇到正好有人經過你們的地方,一定要大聲呼救或者是如果你攜帶手機的話,一定要及時撥通電話報警。小編希望大家,如果有一天路過的時候,有孩子向你呼救的話一定要及時伸出援手,那是他們的希望!另外,報警的時候一定要注意不給對方發現。
3、和家長、學校老師說明情況,對施暴者的處分
真的被施暴了之后,一定要和家長、學校老師說明情況,由學校來針對施暴者進行處分,千萬不能想著以暴制暴,那樣的做法是不能成功的,如果受害人以后也學著對方進行暴力事件,那和施暴者又有什么區別?
4、攜帶防身用品、報警器以防施暴者打擊報復
等他們被處罰之后,也不要想太多,但是為了防止他們會對你進行報復或者是在班級孤立你等等,但請不要在意。成功的人本來就是孤獨的。
二、如何避免校園暴力
1、放學結伴而行,不走小路
避免校園暴力的第一個方法就是惹不起我躲得起,至少要保證自己的人身安全,那么放學之后要和同學們結伴而行,有校車的盡量坐校車,有家長接送的就家長接送。結伴而行也不要走小路抄近路之類的,一定要避免一些潛在的危險地帶。
2、不單獨和同學外出,有事盡量在班級解決
課間或者放學,有不是很熟悉的同學找你外出的話,盡量不去,有什么事情就在教室里解決好之后再出去,畢竟社會那么亂,誰知道找你的是好人還是壞人,將可能性降低到最低,不可能在班級教室里對你怎樣的。
3、穿著普通,不爭強好勝
小編看到現在的孩子,基本上性格上都很自我,自私,以自己為中心的有很多,穿著打扮上面更是有自己的心得。好在現在的學校基本都是要求穿校服很大程度上有所避免,但是也不是全部的學校都穿校服的,那么這些孩子一定要注意不要穿著太高調,和同學相處不要爭強好勝,要給自己給別人都留點面子。
4、家長教育要到位
發生校園暴力,家庭教育是很大的內因。不能全盤否定家長的教育,但至少他們的教育上是有缺失的。很多家長都是在該結婚的時候結婚,該生孩子的時候生孩子,對待孩子也許小時候還比較關心,等孩子上小學,上初中,重點關注就是孩子的學習。不可否認,孩子的學習好了基本上其他的行為也不會差,但是一味的關注孩子的學習,不關注孩子的性格心理教育,這樣是不行的。
5、學校教育、監督要給力
學校開設的心理教育課程和心理聊天室,很少有真正用到的,學校要做的就是將心理教育貫徹到孩子的生活中去,讓他們有個傾訴發泄的地方。另外學校既然成立的校園110,就一定要將監督檢查落實到實處,學校管理好了,就應該輻射到學校的周邊地區。
校園暴力日益嚴重,這不僅是學校的責任,也是家長和社會的責任,每位父母不應該只讓孩子學習,還應該進行安全方面的教育,如果因此發生糾紛,小編建議登錄律圖網站找專業的律師服務,這是很有幫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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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暴力怎樣賠償,有哪些法律依據在校園暴力事件中校園暴力賠償談判技巧 ,肇事者需要對自己所造成校園暴力賠償談判技巧 的不良后果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而受害者有權要求肇事者對其進行賠償。有財產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校園暴力賠償談判技巧 他人損害的,從本人財產中支付賠償費用。不足部分,由監護人適當賠償,但單位擔任監護人的除外。
一、校園暴力賠償的法律依據
1、《民法通則》
(1)第一百一十七條 侵占國家的、集體的財產或者校園暴力賠償談判技巧 他人財產的,應當返還財產,不能返還財產的,應當折價賠償。
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損失的,侵害人并應當賠償損失。
(2)第一百一十九條 侵害公民身體造成傷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殘廢者生活補助費等費用;造成死亡的,并應當支付喪葬費、死者生前扶養的人必要的生活費等費用。
(3)第一百二十條 公民的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并可以要求賠償損失。
法人的名稱權、名譽權、榮譽權受到侵害的,適用前款規定。
(4)第一百三十三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民事責任。監護人盡了監護責任的,可以適當減輕他的民事責任。
有財產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從本人財產中支付賠償費用。不足部分,由監護人適當賠償,但單位擔任監護人的除外。
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
(1)第八條因侵權致人精神損害,但未造成嚴重后果,受害人請求賠償精神損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形判令侵權人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
因侵權致人精神損害,造成嚴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權人承擔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等民事責任外,可以根據受害人一方的請求判令其賠償相應的精神損害撫慰金。
(2)第九條精神損害撫慰金包括以下方式校園暴力賠償談判技巧 :
①致人殘疾的,為殘疾賠償金;
②致人死亡的,為死亡賠償金;
③其他損害情形的精神撫慰金。
3、《侵權責任法》
(1)第十六條 【人身損害賠償】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2)第十七條 【以相同數額確定死亡賠償金】因同一侵權行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數額確定死亡賠償金。
二、校園暴力賠償的標準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規定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1、醫療費
醫藥治療費的賠償,一般應以所在地治療醫院的診斷證明和醫藥費、治療費、住院費的單據或病歷、處方認定。必要時,可以委托法醫予以鑒定。 所在地治療醫院,一般是指距離受害人住所或侵權行為發生地較近的醫院。
2、誤工費
受害人誤工日期,應當按其實際損害程度、恢復狀況并參照法醫鑒定或者治療醫院出具的證明等認定。 受害人的實際誤工日期少于休假證明的,應以其實際的誤工日期認定;實際誤工日期多于休假證明的,一般應當根據休假證明認定。
受害人確需休養但無休假證明的,可在征求法醫或治療醫院的意見后酌情處理。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的賠償應當按照其收入的實際損失計算。 固定收入,包括工資、資金及國家規定的補貼、津貼,但不包括特殊工種的補助費。 獎金,以受害人上一年度本單位人均獎計算,超出獎金稅計征起點的,以計征起點的,以計征起點為限。受害人受害前由于自身原因無獎金收入的,其次獎金不予計算。
受害人無固定收入,或者受害人是承包經營戶或個體工商戶的,其誤工費的賠償,可以參照受害人前一年的平均收入或者當地同行業、同工種、同等勞動力的平均收入酌定。如依法應向稅務機關納稅的,應以稅單為據。 受害人依法從事第二職業的,其實際減少的收入,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是另謀職業的離、退休人員的,其誤工費的賠償可以區別以下情況處理:
(1)符合政策法律規定的,其實際減少的收入應予賠償;
(2)違反政策法律規定的,其賠償要求不予支持。 受害人無勞動收入而要求賠償誤工費的,不予支持。如果受害人是家務勞動的主要承擔者,因受害確實無法從事家務勞動造成其他家庭成員負擔過重的,可酌情予以經濟補償。 受害人的實際收入高于當地居民平均生活費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計算。
3、伙食費
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標準(元/天)×住院天數賠償。
4、護理費
受害人受害后的生活自理能力,一般應以法醫的鑒定或者治療醫院出具的證明認定。 受害人生活確實不能自理的,其護理費應予賠償。 護理期限,可以委托法醫鑒定;也可以根據受害人的實際損害程度、恢復狀況并征求治療醫院的意見后酌定。 護理人員一般設一至二人,但確有必要的除外。 護理人員有收入的,護理費的賠償可以按照本意見關于誤工費的規定計算。 護理人員無收入的,護理費的賠償可以按照當地居民平均生活費標準計算。
5、交通費
受害人到所在地醫院治療或者必須轉院治療的,其本人和必要的護理人員的交通費應予賠償。 交通費的賠償,一般應以公共電(汽)車、火車的硬座、輪船三等以下艙位等的收費標準計算。但傷情危急,交通不便或當地無上述車(船)的除外。 交通費的票據應與就醫次數相符。票據少于就醫次數的,一般可根據實際票據認定;票據多于就醫次數的,應以實際就醫次數認定。
6、住宿費
必須到外地醫院治療的受害人,因醫院無床位或其他原因的限制確需候診且傷情不允許往返家中,或者往返家中的交通費高于住宿費的,其本人和必要的護理人員的住宿費應予賠償。 住宿費的賠償,可以按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標準計算,以住宿費的收據為憑。
7、營養費
經法醫鑒定或治療醫院證明,受害人傷情嚴重,確需補充營養食品作為輔助治療的,其費用可以酌情賠償。 營養費的賠償,可以按照當地居民平均生活費標準的百分之四十至六十的比例計算。應賠償的期限,可以委托法醫鑒定,也可以在征求治療醫院的意見后酌定。 侵害人探視受害失時攜帶的食品,一般應當視為贈與。
8、殘疾賠償金
侵害他人身體致其喪失全部或部分勞動能力的,應當賠償殘疾賠償金。 依照法醫學的鑒定標準,殘疾者喪失勞動能力的程度分為十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殘疾者的誤工費與殘疾賠償金不得重復計算。以殘疾者定殘之月為界,之前由侵害人賠償誤工費,之后由侵害人賠償金。
9、殘疾用具費
因殘疾需要配制補償功能的器具的,應當根據治療醫院的證明或法醫意見,結合使用者的年齡、我國人口平均壽命、器具使用年限等因素,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費用計算賠償數額。
10、喪葬費
喪葬費,一般包括運尸、火化、普通骨灰盒和一期骨灰存放等費用。 喪葬費,按照侵權行為地的喪葬費標準支付。 死者家屬拒不執行有關部門限期殯葬決定而增加的費用,不予賠償。 死者家屬違反有關殯葬的規定,大辦喪事增加的費用,不予賠償。
11、死亡賠償金
因侵權致人死亡的,應當支付死者家屬一定數額的死亡賠償金。 死亡賠償金,按照當地居民平均可支配收入計算,賠償二十年。死者滿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賠償五年。
12、生活費
依靠受害人實際撫養的人,是指受害人死亡或喪失勞動能力以前實際扶養、贍養、撫養而無其他生活來源的人。 依法應當由受害人撫養的人,在受害人死亡或喪失勞動能力前不需要其實際撫養,而在受害人受害后至人民法院裁決前喪失了生活來源,其要求侵害人支付必要生活費的,應予支持。 受害人至人民法院裁決前出生的子女有權要求侵害人支付必要的生活費。 受害人是唯一撫養人的,侵害人應承擔依靠受害人實際撫養的人的全部的必要生活費;如還有其他撫養人,侵害人應承擔受害人承擔的相應份額。 被撫養人的必要生活費,按照當地居民生活困難補助標準計算。對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撫養到十八周歲。對無勞動能力的人撫養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年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對其他的被撫養人撫養五年。
13、撫慰金
精神損害撫慰金是因侵害人的侵權行為給受害人造成肉體痛苦或身體傷殘、死亡的同時,給受害人或受害人的近親屬造成精神痛苦和創傷的一種經濟補償方式。精神損害撫慰金的具體數額,由法院根據實際情況酌情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