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賠償訴訟流程及時間
1.賠償請求人請求國家賠償的時效為兩年行政賠償訴訟流程及時間 ,自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行使職權時的行為被依法確認為違法之日起計算行政賠償訴訟流程及時間 ,但被羈押期間不計算在內。賠償請求人在賠償請求時效的最后六個月內行政賠償訴訟流程及時間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行政賠償訴訟流程及時間 ,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賠償請求時效期間繼續計算。賠償義務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兩個月內給予賠償;逾期不予賠償或者賠償請求人對賠償數額有異議的,賠償請求人可以自期間屆滿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上一級機關申請復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第三十九條 賠償請求人請求國家賠償的時效為兩年,自其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行使職權時的行為侵犯其人身權、財產權之日起計算,但被羈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間不計算在內。在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時一并提出賠償請求的,適用行政復議法、行政訴訟法有關時效的規定。賠償請求人在賠償請求時效的最后六個月內,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賠償請求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行政訴訟行政賠償如何進行提起行政賠償訴訟行政賠償訴訟流程及時間 的具體流程:
1、由請求人以書面方式提起訴訟行政賠償訴訟流程及時間 ,或者不能提出書面的訴狀的,以口頭方式提出行政賠償訴訟流程及時間 ;
2、由法院對賠償請求進行初步審查并決定是否立案行政賠償訴訟流程及時間 ;
3、相關機關進行審查;
4、案件審理和執行。
【法律依據】
《國家賠償法》第九條
賠償義務機關有本法第三條、第四條規定情形之一的,應當給予賠償。
賠償請求人要求賠償,應當先向賠償義務機關提出,也可以在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時一并提出。
第十條
賠償請求人可以向共同賠償義務機關中的任何一個賠償義務機關要求賠償,該賠償義務機關應當先予賠償。
第十一條
賠償請求人根據受到的不同損害,可以同時提出數項賠償要求。
行政訴訟行政賠償的程序申請行政賠償程序:
1、當事人申請賠償與受理立案行政賠償訴訟流程及時間 ;
2、相關部門進行審查行政賠償訴訟流程及時間 ;
3、行政賠償案件行政賠償訴訟流程及時間 的辦理;
4、執行。負有賠償行政賠償訴訟流程及時間 的行政機關負責賠償決定的執行。
【法律依據】
《行政訴訟法》第六十七條
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行政賠償訴訟流程及時間 ,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起訴狀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為的證據和所依據的規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辯狀。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