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重組后債務能全部還上嗎
破產重組破產重組后債務能全部還上嗎 ,僅僅是挽救企業經營破產重組后債務能全部還上嗎 的方式,如果企業盈利良好,是可能全部還債的。如果企業盈利不好,仍然資不抵債,還是要走破產程序的。企業法人符合破產條件,向法院申請破產后,債權人應當向管理人申請債權,由破產財產償還破產重組后債務能全部還上嗎 ;清償順序為 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后,依照下列順序清償破產重組后債務能全部還上嗎 :(一)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二)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三)普通破產債權。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產人無財產可供分配的,人民法院裁定終結破產程序,余下債務不再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二條 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并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依照本法規定清理債務。企業法人有前款規定情形,或者有明顯喪失清償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規定進行重整。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七條 債務人有本法第二條規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產清算申請。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對債務人進行重整或者破產清算的申請。企業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畢,資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依法負有清算責任的人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破產清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一百一十三條 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后,依照下列順序清償:(一)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二)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三)普通破產債權。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產企業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工資按照該企業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一百二十條 破產人無財產可供分配的,管理人應當請求人民法院裁定終結破產程序。管理人在最后分配完結后,應當及時向人民法院提交破產財產分配報告,并提請人民法院裁定終結破產程序。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管理人終結破產程序的請求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是否終結破產程序的裁定。裁定終結的,應當予以公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一百二十一條 管理人應當自破產程序終結之日起十日內,持人民法院終結破產程序的裁定,向破產人的原登記機關辦理注銷登記。
企業破產重組后債務就不用付了嗎一、正面回答
破產重整欠破產重組后債務能全部還上嗎 的錢并不是就不用還破產重組后債務能全部還上嗎 了。破產重整后也需要償還債務。債務以公司剩余財產按照債務優先順序承擔還款責任。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
二,相關詳情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應當制定清算方案,并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公司財產在分別支付清算費用、職工的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公司債務后的剩余財產,有限責任公司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間,公司存續,但不得開展任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公司財產在未依照前款規定清償前,不得分配給股東。
三、公司破產后債務由誰承擔
公司破產后債務由公司承擔。公司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公司破產后應當以破產財產清償債務,破產申請受理時屬于債務人的全部財產,以及破產申請受理后至破產程序終結前債務人取得的財產,為債務人財產。
破產重整欠款能要回來嗎?破產重整是否能要回欠款要看具體情況破產重組后債務能全部還上嗎 ,如果破產重整能扭虧為盈破產重組后債務能全部還上嗎 ,重整成功破產重組后債務能全部還上嗎 ,則欠款要回破產重組后債務能全部還上嗎 的可能性比較大。如果重整失敗則失望較大。從實際情況來看,重整成功破產重組后債務能全部還上嗎 的案例不多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