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開除孕婦最新賠償標準
一、孕婦被公司開除賠償金如何計算?
1、若懷孕女職工存在法定過錯重慶開除孕婦最新賠償標準 ,即《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之情形重慶開除孕婦最新賠償標準 ,用人單位可單方解除勞動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2、若懷孕女職工不存在法定過錯,則屬于違法解除,應當支付賠償金:二倍的經濟補償金。
經濟補償金: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計算。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支付一個月;不滿六個月的,支付半個月。
國務院《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里第五條“ 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87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二、孕婦的合同解除問題
《勞動法》在關于解除勞動合同的規定中,對“三期”(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女職工給予重慶開除孕婦最新賠償標準 了特殊保護,即:對“三期”內的女工,企業不得在女工無主觀過錯的情況下,與其解除勞動合同。但在勞動合同終止的規定中,只是籠統地規定勞動合同期滿,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由此看來,如果企業與重慶開除孕婦最新賠償標準 你表姐終止勞動合同并無不妥。
但是,在勞動部印發的《關于貫徹執行〈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中,從女職工的生育及哺乳等實際情況出發,又作了補充性規定,其中第34規定:“除勞動法第25條規定的情形外,勞動者在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時,用人單位不得終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的期限應自動延續至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滿為止。”因此,如果他們老板現在就終止勞動合同是不合法的,他們之間的勞動合同只有延續到孕期、產期、哺乳期滿時,方可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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辭退孕婦補償標準2022一、公司辭退孕婦的最新補償標準
《婦女權益保障法》第26條規定:任何單位不得以結婚、懷孕、產假、哺乳等為由重慶開除孕婦最新賠償標準 ,辭退女職工或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1、單位無故解除勞動合同須支付雙倍經濟補償金。
《勞動合同法》第36條重慶開除孕婦最新賠償標準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42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條、第41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第87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47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2、單位在產假之前辭退懷孕職工,應支付產假工資:產假128天×津貼或工資= 元;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5條,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
第7條,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第8條,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
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項目和標準,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關于貫徹執行《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34條規定:除《勞動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的情形外,勞動者在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時,用人單位不得終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的期限應自動延續至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期滿為止。
3、補繳相應社會保險
《社會保險法》第10條規定:"職工應當參加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定:"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46條規定,勞動者因用人單位未繳納社會保險費而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二、未婚先孕被辭退賠償嗎
重慶開除孕婦最新賠償標準 我國《勞動法》第29條第3款規定,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用人單位不得解除與其的勞動合同。國務院《女職工保護條例》第4條規定,用人單位不得在女職工懷孕期、產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資,或者解除勞動合同。可見,對孕期女職工的保護,法律和法規并沒有區分屬于“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懷孕”還是“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懷孕”,其立法目的是在于保護婦女和胎兒的權益,因此,雖然女職工是未婚先孕,也應受到《勞動法》和《女職工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的保護。
國家有關計劃生育的法規、政策中明令禁止非法同居懷孕、生育,但這只能說明,應當受到來自違反這些規定的處罰,如承擔社會撫養費等,而不等于違反重慶開除孕婦最新賠償標準 了《勞動法》、《女職工保護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也就是說,不同的法律,由于調整的范圍和對象不同,適用時不應混淆。
公司辭退孕婦的最新補償標準從原則上來看,若女職工正處于懷孕期間的話,用人單位一般是不能將其辭退。但法律中也有例外的規定,比如懷孕女職工自己有重大違紀行為,給單位利益造成重慶開除孕婦最新賠償標準 了嚴重損失,或者因為刑事犯罪而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等情況,那么單位將其辭退,此時雖然懷孕也是不需要支付任何的賠償。
開除孕婦最新賠償標準《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 【違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重慶開除孕婦最新賠償標準 的法律后果】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重慶開除孕婦最新賠償標準 ,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重慶開除孕婦最新賠償標準 ,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重慶開除孕婦最新賠償標準 ;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七條 【違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的計算】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