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在破產中的順位
破產案件中工程款在破產中的順位 ,建設工程款僅對該工程拍賣價款或者工程折價款優先受償工程款在破產中的順位 ,如果工程拍賣款不足以支付工程款工程款在破產中的順位 的余額,按照普通債權依照《企業破產法》第一百一十三條規定進行清償。
《合同法》
第二百八十六條 發包人未按照約定支付價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發包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價款。發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設工程的性質不宜折價、拍賣的以外,承包人可以與發包人協議將該工程折價,也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建設工程的價款就該工程折價或者拍賣的價款優先受償。
《企業破產法》
第一百一十三條 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后,依照下列順序清償工程款在破產中的順位 :
(一)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二)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
(三)普通破產債權。
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產企業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工資按照該企業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在企業破產程序中,如何行使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企業破產法》第一百一十三條第一款規定工程款在破產中的順位 ,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后,依照下列順序清償工程款在破產中的順位 :(一)破產人所欠職工工程款在破產中的順位 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工程款在破產中的順位 ;(二)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三)普通破產債權。
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在破產財產屬于普通破產債權,只能在普通破產債權中優先受嘗,不能優先于上述法律規定中的前兩項。
企業破產,工程款欠款、有抵押的銀行貸款欠款、公益債權、破產費用、職工勞動債權,以上的清償順序是怎樣順序:破產費用----公益債務----職工勞動債權----稅款----有抵押工程款在破產中的順位 的欠款----工程欠款
依據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一百一十三條規定: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公益費債務后工程款在破產中的順位 ,依照下列順序清償:
(一)破產人所欠職工工程款在破產中的順位 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工程款在破產中的順位 ,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工程款在破產中的順位 ,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二)破產人欠繳的除前款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
(三)普通破產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