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認定去哪里認定
工傷去當地勞動行政部門,一般為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工傷認定是勞動行政部門依據法律工傷認定去哪里認定 的授權對職工因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是否屬于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給予定性工傷認定去哪里認定 的行政確認行為。 《工傷保險條例》 第14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四)患職業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工傷認定去哪里認定 他情形。
工傷認定在哪個部門認定工傷認定應當在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認定。職工發生工傷事故后工傷認定去哪里認定 ,用人單位應當在三十日內向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工傷認定去哪里認定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后工傷認定去哪里認定 ,會在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工傷認定去哪里認定 的決定工傷認定去哪里認定 ,并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認定工傷去哪里辦理法律分析:如發生工傷應去當地勞動行政部門(一般為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工傷認定去哪里認定 ,由勞動行政部門審核申請人提供工傷認定去哪里認定 的相關材料并根據我國《工傷保險條例》的相關規定進行認定。在提出申請的時候需要提供如下一些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還應當分別提交相應證據:
(一)職工死亡的,提交死亡證明;
(二)在工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提交公安部門的證明或者其他相關證明;
(三)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提交公安部門的證明或者相關部門的證明;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五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三)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后,停發傷殘津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工傷認定去哪個部門【法律分析】工傷認定去哪里認定 :工傷認定應當由統籌地區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作出。
【法律依據】工傷認定去哪里認定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傷認定去哪里認定 ,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工傷認定去哪里認定 ;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工傷認定去哪里認定 ;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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