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獎金損失
車禍造成交通事故獎金損失 的間接損失保險公司是不賠償的交通事故獎金損失 ,只賠直接損失。原因如下:1、保險公司在處理理賠手續時是與被保險人直接聯系的,正常的理賠款交付流程是保險公司先將理賠款項交給被保險人,再由被保險人轉交給事故受害方。除非被保險人能提供一份詳盡的委托書,指明他同意受害人直接從保險公司領取理賠款,否則保險公司是不敢擅自交付理賠款的。2、由于事故所引起的被保險人及第三者停業、停駛、停電、停水、停氣、停產、中斷通訊等,還有因車輛保險事故引起的任何精神損失賠償金額,都會被保險公司認定為交通事故的間接損失,得不到相應的理賠。3、通俗而言,保險事故發生過程所導致的經濟損失與人員傷亡,被計入事故直接損失,比如汽車碰撞而導致車身損壞,行人因碰撞而骨折或內臟受傷,甚至店面被撞毀等。通常這類事故直接損失是定損員在查勘現場或確定時都看得見的。4、而事故間接損失則是指保險事故發生一段時間后才產生的損失項目。比如店面由于被車撞壞而停業或停產所產生的經營損失;電線或水管被汽車撞破,導致停電及停水所產生的經營損失等;甚至于汽車撞傷別人后,受傷者要求車主支付一筆精神損失費等。而間接損失通常是在事故發生時不會被定損員列入賠償項目,但在事故發生一段時間后才被很多人意識到這事故已產生很多其它附加經濟損失。相關知識延伸閱讀:什么情形保險公司拒不索賠第一、加裝的設備買車后,很多車主會自己加裝音響、冰箱、尾翼、行李架等設備。但一旦撞車造成損失,保險公司也不會對這些新增加的設備賠償。部分保險公司會接受車主投保“新增加設備損失險”,如果是改裝車以后留下安全隱患,又沒有事先通知保險公司,出了事故同樣不能得到賠償。第二、撞傷親戚朋友一位市民開車不幸將自己的弟弟撞傷,醫治花了1萬多元。王先生的車保了第三者險,就找保險公司索賠。保險公司表示不賠,理由是撞的是自家人。保險中所謂“第三者”排除了以下四種人:即保險人、被保險人、本車發生事故時的駕駛員及其家庭成員、被保險人的家庭成員。第三、未年檢、酒后駕車、無照駕駛在以上這些情形中,司機并不具備上路行駛的資格。此外,如果駕駛員與準駕車型不符等情形,保險公司也會拒絕賠付。特別要注意不能酒后駕車,也不要將車借給還沒有取得駕照的親戚、朋友“過把癮”。第四、發動機進水后錯誤操作保險公司認為,車輛行駛到水深處,發動機熄火后,如果司機又強行打火造成損壞,屬于操作不當造成的,不在賠償范圍之內。車停在車庫中萬一被水淹了,千萬不要強行點火發動,應立刻通知保險公司,否則即便發動機受到損壞,保險公司也不賠償。
如有其他保險疑問,請來:多保魚講保險!,
交通事故造成的財產損失如何賠償?一、交通事故中交通事故獎金損失 的財產損失如何賠償 1、財產損失,是指 道路交通事故 造成交通事故獎金損失 的車輛`財產直接損失折款,還應包括現場搶救(險)`人身傷亡善后處理的費用,但不包括停工`停產`停業所造成的財產間接損失. 2、設施是指道路安全設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交通事故獎金損失 他設施,如電力`水利設施,房屋,樹木花卉等. 3、修復.事故損壞的車輛`物品`設施等,應進行修復,恢復原狀.修復以就地修復為主,盡量恢復原來狀態,即在功能上`形態上`價值上沒有太大變化. 4、折價賠償.事故損壞的車輛`物品`設施等沒有修復的可能,需要折價賠償.折價時應計算出原物的價值,原物的新舊市場價以及殘存價值等因素進行折價賠償. 5、牲畜受傷但沒有失去使用價值的,應就地治療為主;因傷失去使用價值或者死亡的,經有關部門評估鑒定,折價賠償. 6、實物賠償.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用種類`質量相同或相近的實物進行賠償。二、交強險是不是所有的損失都賠償根據《機動車 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 條款》的規定交通事故獎金損失 ,下列損失和費用,交強險不負責賠償和墊付交通事故獎金損失 : (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損失; (二)被保險人所有的財產及被保險機動車上的財產遭受的損失; (三)被保險機動車 發生交通事故 ,致使受害人停業、停駛、停電、停水、停氣、停產、通訊或者網絡中斷、數據丟失、電壓變化等造成的損失以及受害人財產因市場價格變動造成的貶值、修理后因價值降低造成的損失等其他各種間接損失; (四)因交通事故產生的仲裁或者訴訟費用以及其他相關費用。
交通事故責任劃分賠償關于交通事故責任劃分賠償規定交通事故獎金損失 ,回答如下交通事故獎金損失 :一、財產損失1、財產損失的賠償范圍:(1)車輛維修費(2)車輛施救費用(3)車載物品的損失(4)經營性車輛的合理停運損失(5)車輛貶值損失(6)造成道路設施和其他交通設施、樹木花卉、房屋等的損失(7)其他損失交通事故獎金損失 ,如處理交通事故的交通費、誤工費、替代性交通工具費費用、電話費、貨物清理費等需要的證據主要有:車輛維修發票和維修明細單車輛貶值損失及其他財產價值的鑒定意見車輛運營收入證明受損物品的購買發票及價格表車主收入證明、交通費發票、電話單和貨物清理費用收據等二、醫療費醫療費賠償的具體項目包括:(1)掛號費(2)醫藥費(3)住院費(4)治療及手術費(5)器官功能恢復訓練的康復費(6)整容費(7)其他后續治療費。2、計算標準: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的醫藥費、住院費和搶救費用收款憑證交通事故獎金損失 ,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計算確定,需要康復訓練、整容和后續治療的,根據醫院出具的繼續治療意見或者法醫鑒定意見。如果無法確定的,可以待實際發生后另行起訴。3、需要的證據主要有:(1)根據醫院的醫療費收據、住院費收據、搶救費用單據(2)醫院診斷證明書、病歷、轉院治療證明、法醫鑒定書(3)醫院的繼續治療意見或者法醫鑒定意見三、誤工費1、誤工費賠償的基本原則:(1)誤工費包括工資、獎金、津貼等所有的收入;(2)誤工費還包括兼職的收入;(3)誤工費必須以“實際減少”的收入為依據,對于單位沒有扣發的收入,不予賠償;(4)受害人為企業經營者時不包括其所喪失的企業經營收益;2、計算標準:根據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傷殘的,誤工時間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收入狀況: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證明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的,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3、需要的證據主要有:醫院的休假證明、住院證明;法醫鑒定意見或傷殘鑒定意見單位誤工減少收入證明其他收入證明或者工作證明四、護理費計算標準:根據護理人數、護理期限、護理人員的收入和護理級別等要素決定(1)護理人數:原則上為一人,但是可以根據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的明確意見,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2)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實際護理期限超過確定的護理期限,應另行起訴請求繼續支付護理費,護理費支付期限為五至十年。(3)護理人員的收入: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的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需要的證據主要有:醫囑證明護理費發票或收據護理人員收入證明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五、住院伙食補助費1、計算標準:住院伙食補助費=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住院天數六、營養費計算標準: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2、需要的證據主要有:醫療機構的營養證明意見鑒定意見七、殘疾賠償金1、計算標準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村收入×傷殘賠償指數×年限(60歲以下的,為20年,60-75歲的,為20-(實際年齡-60),75歲以上的,為5年)2、需要的證據主要有:(1)戶籍證明或暫住證,或經常居住地居委會開具的居住證明(2)傷殘鑒定書八、殘疾輔助器具費計算標準:費用標準:一般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對于傷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參照輔助器具配置機構的意見確定相應的合理費用標準。具體計算為: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器具數量更換周期和賠償期限:輔助器具的更換周期和賠償期限參照配置機構的意見確定。2、需要的主要證據:鑒定機構的鑒定意見九、死亡賠償金1、計算標準:死亡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村收入×年限(60歲以下的,為20年,60-75歲的,為20年-(實際年齡-60),75歲以上的,為5年)十、喪葬費1、計算標準: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6個月十一、被撫養人生活費1、計算標準:(1)根據撫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或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2)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3)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撫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4)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十二、受害人及親屬的交通費、住宿費等賠償基本標準(1)必須是受害人或者親屬、必要的陪護人員到醫院就診、轉院治療、處理交通事故、辦理喪葬事宜所實際發生的費用;(2)交通一般以公共交通工具為主,以普通艙位為主;特殊情況下,可以乘坐出租車,可以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二等以上的座位。(3)住宿以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標準為準。需要的主要證據(1)交通費和住宿費的正式票據(2)醫療機構出具的轉院證明十三、精神損害賠償金依據傷殘程度,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確定。
廣東省交通事故賠償標準2022年的依據是什么廣東省 交通事故賠償標準 2018年交通事故獎金損失 的依據是什么? 1、 醫療費 。按照醫院對當事人的 交通事故 創傷治療所必須的費用計算,憑據支付。結案后,仍需繼續治療的,按照治療的必要費用給付。 2、誤工費。當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于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3倍以上的,按3倍計算。這里所說的“有固定收入”,包括非農業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和農業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兩部分。非農業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是指在國家機關、企事業、社會團體等單位按期得到收入的。其收入包括 工資 、獎金及國家規定的補貼、津貼。獎金以交通事故發生時上一年度本單位人均獎金計算。超出獎金稅計征起點的,以計征起點為限。農業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是指直接從事農、林、牧、漁業的就業人員,其收入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勞動力人均年純收入計算。 當事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國有同行業的平均收入計算。這里所說的“無固定收入”是指有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證明或者有關憑證,在交通事故發生前從事某種勞動,其收入能維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包括城鄉個體工商戶、家庭勞動服務人員等。對于沒有收入的受害人,則不應計算誤工費。 3、住院伙食補助費。對住院治療的傷、殘者,應按照實際住院天數賠償伙食補助費。其計算標準,按交通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 4、 護理費 。傷者住院其間,需要人員護理的,應有醫院證明,對護理費應予賠償。護理費的計算方法是:護理人員有收入的,按誤工費的規定計算;無收入的,按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這里所說的“無收入的”,是指本人生活來源主要或者全部依靠他人供給,或者仍然有少量收入但不足以維持正常生活的。 5、殘疾者生活補助費。根據 傷殘等級 ,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征稅費計算。自定殘之時起,賠償20年。但5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1歲,則減少1年,最低不少于10年;70周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 6、殘疾用具費。被害人因殘疾需要配制補償功能的器具的,如制作拐杖、安接假肢、購買代步車等,應憑醫院證明,按普及型器具的費用計算。 7、 喪葬費 。按交通事故發生地的喪葬費標準支付。 8、死亡補償費。按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補償10年。對不滿16周歲的,年齡每少1歲減少1年;對7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1歲減少1年。但二者最低均不少于5年。此項補償費由死者的 法定繼承人 或依法享有 繼承權 的人領取。如沒有 繼承人 ,其他人員不得申請和領取死亡補償費。 9、被 撫養 人生活費。對死者生前或者殘者 喪失勞動能力 之前實際撫養的未成年子女、 贍養 的沒有生活來源的老人、撫養的沒有勞動能力的其他家庭成員等,應給予生活費。補償生活費的標準是:按交通事故發生地居民生活困難補助標準計算。對不滿16周歲的人撫養到16周歲,對無勞動能力的人撫養20年。但5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1歲減少1年,最低不少于10年;70周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對其他的被撫養人撫養5年。 10、交通費。按當事人實際必需的費用計算,憑據支付。對當事人親屬所必需的交通費用,一般也應包括在內,但最多不超過3人。 11、住宿費。按交通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標準計算,憑據支付。對當事人親屬為參加處理交通事故所必需的住宿費,一殷也應包括在內,但人數不得超過3人。超過的部分,不計入賠償范圍。 12、其他財產損失。因 交通肇事 而造成的物質直接損失,應予賠償,財產損壞,不能修復的,應折價賠償。 由此可見,交通事故的 賠償標準 不是廣東省或者其他任何的省份可以統一制規定的,如果說廣東省人民政府統一規定,只要發生交通事故獎金損失 了交通事故就是按照10萬元或者20萬元的標準進行賠償,那這樣的話對于交通事故當中的各方人員都非常不公平,畢竟實際損失都要等到具體計算下來以后才知道,誰也不能提前預估。
交通事故損失有什么賠償標準《人身損害賠償解釋》在賠償項目方面和賠償標準方面貫徹了全面賠償交通事故獎金損失 的原則。其中賠償項目方面增加了康復費、后續治療費兩項交通事故獎金損失 ,并用“殘疾賠償金”代替“殘疾者生活補助費”。具體體現在《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17條、第18條的規定交通事故獎金損失 :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的賠償項目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
(二)受害人因傷致殘的賠償項目除第1項外還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
(一)殘疾賠償金的賠償標準
《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25條規定,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人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20年計算。但6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1年;75周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
1.殘疾賠償金性質的確定
殘疾賠償金的性質,是財產損害賠償還是精神損害賠償?這在理論和實務上并不是一個十分明確的問題?!度松頁p害賠償解釋》是以《國家賠償法》的規定為依據,確定殘疾賠償金的性質是指對因殘疾而導致的收人減少或者生活來源喪失給予的財產損害性質的賠償,否定了法釋〔2001」7號《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對殘疾賠償金性質的確定。
2.喪失勞動能力程度的認定標準。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21條的規定: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勞動能力鑒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處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鑒定,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不能自理部分。
3.傷殘等級的認定標準
目前,我國關于傷殘等級的鑒定標準可以說“令出多門”,針對不同人員的傷殘,不同的主管機關制訂了不同的鑒定標準。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中受傷人員的傷殘程度評定一般應適用公安部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殘疾賠償金具體計算公式:
(1)殘疾賠償金(60周歲以下的人)=傷殘等級(1級的按100計算, II級的減少10%,其交通事故獎金損失 他依此類推)X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人x 20年;
(2)殘疾賠償金(60周歲以上的人)=傷殘等級(1級的按100計算, II級的減少10%,其交通事故獎金損失 他依此類推)X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人x(20年一增加歲數);
(3)殘疾賠償金(75周歲以上的人)=傷殘等級(1級的按100計算,II級的減少10%,其他依此類推)X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x5年。
當然,如果出現《人身損害賠償解釋》規定的“受害人因傷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情形,可按規定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調整。
(二)被扶養人生活費的賠償標準
以前對被扶養人生活費,賠償標準是生活困難補助標準或者基本生活費標準,前者每月就是幾十元,后者實際上是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也不過每月二三百元?!度松頁p害賠償解釋》則規定以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也體現賠償與損害的一致。同時,《人身損害賠償解釋》規定被扶養人是未成年人的計算至18周歲,60周歲以上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1年;75周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這也有別于就辦法規定的“未成年人計算至16周歲,50周歲以下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50周歲以上的按照5年計算?!?/p>
具體計算公式:
1.被扶養人生活費(未成年人)=傷殘等級(1級的按100%計算,II級的減少10%,其他依此類推,死亡的按100%計算)X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X(18歲—年齡):
2.被扶養人生活費(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傷殘等級(1級的按100%計算,11級的減少10%,其他依此類推,死亡的按100%計算)x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x 20年;
3.被扶養人生活費(60周歲以上)=傷殘等級(1級的按100計算,II級的減少10%,其他依此類推,死亡的按100%計算)x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X(20年—增加歲數):
4.被扶養人生活費(75周歲以上)二傷殘等級(1級的按100計算,II級的減少10%,其他依此類推,死亡的按100%計算)X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X5年。
(五)醫療費的賠償標準
醫療費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傷害之后接受醫學上的檢查、治療與康復訓練所必須支出的費用。
《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19條規定: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后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后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并予以賠償。
《人身損害賠償解釋》在醫藥費等具體損失上采取差額賠償方式,實際支出多少即賠償多少的原則。對后續治療費采取定型化賠償的標準。后續治療費是指“對損傷經治療后體征固定而遺留功能障礙確需再次治療的或傷情尚未恢復需二次所需要的費用”。定型化賠償不考慮具體受害人個人財產損失的算術差額,而是損害賠償的社會妥當性和社會公正性出發,為損害確定固定標準的賠償原則。
(六)誤工費的賠償標準
誤工費是受害人從遭受傷害到完全治愈這一期間內(即誤工時間),因無法從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勞動而失去或減少的工作、勞動收人的賠償費用。
《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20條規定: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人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度松頁p害賠償解釋》對實際支出的費用和誤工損失,按照差額據實賠償的辦法。原《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中規定有固定收入的當事人的誤工損失最高不能超出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三倍,而無固定收人者則按國營同行業的平均收入計算?!督忉尅穼φ`工費損失不設最高限額。對于“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人計算”,有兩點需要明確:
1.該固定收入須有合法證明;
2.該固定收人必須是受害人實際減少的,如果受害人受到損害后,其供職單位沒有扣發或者沒有全部扣發其收人,其誤工費應不賠或者少賠。
(七)護理費的賠償標準
護理費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傷害,生活無法自理需要他人幫助而付出的費用。
《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21條規定: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護理人員有收人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20年。受害人定殘后的護理,應當根據其護理依賴程度并結合配制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
如果受害人實際護理期限超過了法院確定的護理期限,向法院起訴請求繼續給付護理費的,若屬確需繼續護理的,法院應當判令賠償義務人繼續給付護理費用5一10年。如果受害人實際護理期限短于法院確定的護理期限,而賠償義務人一次性已經支付了全部護理費,多余的護理費應否返還?我們認為,因判決確定的護理期限是法官基于法律的規定在自由裁量權范圍內作出的,而受害人是基于法院判決而一次性取得護理費的,就多余的護理費,受害人的繼承人不負有返還的義務,賠償義務人也不得請求返還。
(八)交通費的賠償標準
交通費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所實際發生的用于交通的費用。
《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22條規定: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一般應當參照侵權行為地的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的車旅費標準支付交通費。乘坐的交通工具以普通公共汽車為主。特殊情況下,可以乘坐救護車、出租車,但應當由受害人說明使用的合理性。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如不符合,就應從賠償額中扣除相應的款項。
(九)住院伙食補助費的賠償標準
住院伙食補助費是指受害人在住院治療期間或死亡的受害人在生前住院治療期間補助伙食所需要的費用。
《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23條規定: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治療,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其合理部分應予賠償。住院伙食補助費,補助的是“住院”的“受害人”。如果受害人沒有住院,就沒有這項賠償費用。
(十)營養費的賠償標準
營養費是指人體遭受損害后發生代謝改變,通過日常飲食不能滿足受損機體對熱能和各種營養素的要求,必須從其他食品中獲得營養所給付的費用。《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24條規定: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