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樹受自然災害賠償標準
果樹的賠償標準要根據果樹類別、樹齡等逐年遞增。各個地方的標準不一樣的,建議查看當地發布的具體賠償標準。例如:1、蘋果樹: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補償150-220元果期(6-8年)平均每株補償300-450元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補償600-1800元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900元。2、梨樹果樹受自然災害賠償標準 :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補償45-120元果期(6-8年)平均每株補償150-300元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補償1900-2200元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1200元。3、桃樹: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45-90元果期(4-8年)平均每株補償150-280元果期(9-20年)平均每株補償350-680元果期21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280元。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二條國家鼓勵土地整理??h、鄉(鎮)人民政府應當組織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果樹受自然災害賠償標準 ,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果樹受自然災害賠償標準 ,對田、水、路、林、村綜合整治,提高耕地質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積,改善農業生產條件和生態環境。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措施,改造中、低產田,整治閑散地和廢棄地。
2022年果樹賠償標準1.柚、柑、桔、楊梅、葡萄果樹受自然災害賠償標準 :幼樹期2200元/畝果樹受自然災害賠償標準 ;初產期5000元/畝;盛產期11400元/畝;衰老期5500元/畝。2.桃、李、梨、棗、杏、枇杷、石榴、獼猴桃、板栗:幼樹期2100元/畝;初產期4600元/畝;盛產期10200元/畝;衰老期4800元/畝。
一、農田征收補償條件:
1.旱田平均每畝補償5.8萬元;
2.水田平均每畝補償9.9萬元;
3.菜田平均每畝補償15.6萬元。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二、農田征收補償程序:
1.擬定征地方案 征地方案由擬征地所在地縣、市人民政 府或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擬定。征地方案,包括征地的目的及用途,征地的范圍、地類、面積、地上附著物的種類及數量,征地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
2.審查、報批及批準 征地方案擬定后,由縣、市人民政 府按照《土地管理法》規定的批準權限,經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后,報人民政 府批準,獲得批準的,批準此征地方案的政 府將作出用地批復,下級政 府以此為依據進行征地。
3.征地方案公告 征地依法定程序批準后,由縣級以上人民政 府在當地予以公告。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八條 為了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果樹受自然災害賠償標準 ,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
(一)國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
(三)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的需要;
(四)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后等地段進行舊城區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果樹受自然災害賠償標準 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甘肅省蘋果樹保險賠償標準保險蘋果保費200元/畝,保險金額4000元/畝,費率5%。保險金額=單位面積保險金額(元/畝)×保險面積(畝)保險蘋果從開花到采收期間,遭受保險責任范圍內的自然災害損失后,保險人按以下方式計算賠償果樹受自然災害賠償標準 :
全部損失果樹受自然災害賠償標準 :保險蘋果損失率在80%(含)以上應視為全部損失,按每畝保險金額進行賠付,賠付后保險責任即行終止。
賠償金額=單位面積保險金額(元/畝)×損失面積(畝)。
部分損失:保險蘋果損失程度在5%(含)以下時,不予賠付;損失程度超過5%時,其超過的部分按保險金額與出險時的損失程度進行賠付。
賠償金額=單位面積保險金額(元/畝)×損失面積(畝)×(損失程度-5%)。
果樹的賠償標準是什么?征地果樹補償標準
1、蘋果樹
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補償150-220元;
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補償300-450元;
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補償600-180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900元。
2、梨樹
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補償45-120元;
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補償150-300元;
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補償1900-220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1200元。
3、桃樹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45-90元;
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補償150-280元;
盛果期(9-20年)平均每株補償350-680元;
衰果期21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280元。
4、葡萄樹
培育期(1-2年)平均每株補償30-55元;
初果期(3-5年)平均每株補償40-150元;
盛果期(6-11年)平均每株補償150-330元;
衰果期12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190元。
5、棗樹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30-80元;
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補償50-120元;
盛果期(9-30年)平均每株補償520-130元;
衰果期31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680元。
6杏樹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45-185元;
初果期(4-7年)平均每株補償200-310元;
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補償500-1600元;
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980元
7、板栗
培育期(1-4年)平均每株補償45-95元;
初果期(5-7年)平均每株補償190-210元;
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補償50-1600元;
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860元。
8雜果樹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25-50元;
初果期(4-10年)平均每株補償80-130元;
盛果期(11-25年)平均每株補償130-28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1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