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簽合同改變工作地址怎么辦
續簽合同中如果變更工作地點,必須雙方協商一致,如果勞動者不同意的話,則單位可以選擇不續簽,勞動者也可以選擇不續簽;如單位一定要勞動者續簽且變更工作地點,勞動者可以不同意。單位執意要這樣勞動者你可以向當地勞動部門進行反映或投訴,也可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當然勞動者也可以要求單位給予違法的賠償或補償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續簽合同改變工作地址怎么辦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續簽合同改變工作地址怎么辦 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三)勞動合同期限;(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六)勞動報酬;(七)社會保險;(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續簽合同改變工作地址怎么辦 他事項。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續簽合同改變工作地址怎么辦 他事項。
續簽合同工作地點發生變更,員工拒簽,可否要求公司給予經濟補償?續簽合同工作地點發生變更續簽合同改變工作地址怎么辦 ,員工拒簽續簽合同改變工作地址怎么辦 ,可否要求公司給予經濟補償需根據變更地點確定,具體如下:
1、公司若在約定地點區域內搬遷,員工不去,是沒有經濟補償金續簽合同改變工作地址怎么辦 的續簽合同改變工作地址怎么辦 ;
2、若公司搬遷到約定地點之外,員工不去,是有經濟補償金續簽合同改變工作地址怎么辦 的,合同都是具有相對性的,勞動法對續簽勞動合同沒有具體規定,但一般理解是續簽的合同跟前一份合同應該是一致的,關鍵性條款不能發生變更,否則視為簽訂全新的勞動合同,工作地點的變化是可以視為關鍵性變更的,員工可以拒絕,而且認為公司不續簽,這樣就屬于勞動法規定的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約的情況,這種情況是可以要求經濟補償金的,每工作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該工資是過去12個月全部工資的平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 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 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公司變更工作地點,重新簽訂工作合同?公司變更工作地點續簽合同改變工作地址怎么辦 ,重新簽訂工作合同續簽合同改變工作地址怎么辦 ,變更工作地點屬于變更勞動合同續簽合同改變工作地址怎么辦 ,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協商,必須經過勞動者同意。勞動者不同意續簽合同改變工作地址怎么辦 的用人單位不得單方面變更。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法律分析
公司搬遷涉及的勞動合同履行地點變化,但不影響合同的履行,如果需要變更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變更,如果求職者進入到單位是通過熟人牽線的,礙于情面關系,求職者或者用人單位只是簡單地達成續簽合同改變工作地址怎么辦 了口頭用工協議合同,但這種口頭合同對求職者是相當不利的,因為一旦日后求職者與用人單位發生利益糾紛后,用人單位可以隨意對待求職者,而求職者本人因無字據為證,只能承受可能發生的一切損失。為了保障個人的利益,求職者在正式進入到用人單位工作時,一定要與用人單位簽定正式的用工合同,以便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關系,在求職者要和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時,許多個人單位常常事先起草了一份勞動合同文本,在文本中約定的責、權、利明顯對單位,正式簽定合同時用人單位只需要求職者簡單地簽個字或者蓋個章就可以了。但求職者仔細推敲合同后,發現條款表述不清、概念模糊,而切合同內容只約定求職者有哪些義務、要何遵守單位的各項制度,若有違反要承擔怎樣的責任等等,而關于求職者的權利,除了報酬外幾乎一無所有。為穩妥起見,筆者建議求職者在正式簽定勞動合同時,最好要求用人單位到勞動行政部門所屬的勞動事務咨詢事務所進行勞動合同文本鑒定為好。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三條 用人單位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
勞動合同到期后續簽增加勞動地點1、你可以不續簽——但是你需要舉證公司變更了你勞動合同續訂條件(不是口述、聊天記錄、錄音等續簽合同改變工作地址怎么辦 ,最好是前后合同內容的實證)
2、公司降低勞動條件和員工續簽合同的被拒絕的續簽合同改變工作地址怎么辦 ,公司要支付補償金;公司維持或提高原合同條件和員工續簽被拒絕的,公司不支付補償金;
3、你屬于勞動合同內容變更,可以拒絕!是否視為公司降低了勞動條件,主要看仲裁官的主觀意識了(我所在的區域,原A行政區域因政府劃分,成為A行政區+B行政區,勞動合同續訂時內容就加了A、B工作地點,員工以變更合同內容不續簽+要求公司給補償金,仲裁是輸了的)
4、如果你覺得不是很放心,詳詢公司所在區域的勞動監察大隊,看看他們是怎么看待這個問題的,是否視為降低了勞動條件或者變更合同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