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傷二級證據不足案例
【法律分析】輕傷二級證據不足案例 :公安機關可以結案。對原來認為證據不足輕傷二級證據不足案例 的輕傷害案件經公安機關立案偵查終結后,應出具偵查終結報告書,送達雙方當事人,并可對雙方當事人進行說服教育,在雙方當事人自愿的前提下,由雙方當事人各自向公安機關寫出調解申請書,在此基礎上,公安機關可以組織調解結案。這樣便于穩定雙方情緒,及時化解矛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輕傷二級證據不足案例 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輕傷二級證據不足案例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第二百三十四條之一組織輕傷二級證據不足案例 他人出賣人體器官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未經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的器官,或者強迫、欺騙他人捐獻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違背本人生前意愿摘取其尸體器官,或者本人生前未表示同意,違反國家規定,違背其近親屬意愿摘取其尸體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三百零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我被打輕傷二級案件到檢查院六個月了檢查院說沒證據,退回派出所?被打輕傷二級輕傷二級證據不足案例 ,案件到檢察院輕傷二級證據不足案例 ,檢察院認為證據不足輕傷二級證據不足案例 ,可以退回派出所補充偵查。
檢察院不會說沒有證據輕傷二級證據不足案例 的。檢察院認為證據不足,可能不是受害人輕傷二級證據不足案例 的傷情問題,而是對于肇事者打人的證據不足,或者說是誰將受害人打成二級輕傷的,證據不足。
只要檢察院認為證據不足,是可以根據法律規定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的。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五條 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法庭審判所必需的證據材料;認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條規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證據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對證據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說明。
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對于需要補充偵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也可以自行偵查。
對于補充偵查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補充偵查完畢。補充偵查以二次為限。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檢察院后,人民檢察院重新計算審查起訴期限。
對于二次補充偵查的案件,人民檢察院仍然認為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作出不起訴的決定。
證據不足的輕傷案件怎么處理輕傷結果出來輕傷二級證據不足案例 ,公安局應當立案偵查,派出所不能推說,只有通過立案搜集證據。如果派出所以證據不足不立案,只能個人直接性法院起訴。因證據不足不予立案,又是輕傷,通過檢察院監督立案可能性不大。比較可行輕傷二級證據不足案例 的方式還是提起自訴,請求法院追究其刑事責任。但無論最終是公訴還是自訴,刑事定罪都是需要證據確鑿充分輕傷二級證據不足案例 的。證據不足無法追究對方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條公安機關偵查終結輕傷二級證據不足案例 的案件,應當做到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并且寫出起訴意見書,連同案卷材料、證據一并移送同級人民檢察院審查決定;同時將案件移送情況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辯護律師。
第一百七十一條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法庭審判所必需的證據材料;認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條規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證據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對證據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說明。
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對于需要補充偵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也可以自行偵查。
對于補充偵查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補充偵查完畢。補充偵查以二次為限。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檢察院后,人民檢察院重新計算審查起訴期限。
對于二次補充偵查的案件,人民檢察院仍然認為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作出不起訴的決定。
第一百七十四條不起訴的決定,應當公開宣布,并且將不起訴決定書送達被不起訴人和他的所在單位。如果被不起訴人在押,應當立即釋放。
被人打輕傷二級檢察院批捕科因證據不足,退回公安偵查,我應該怎樣走法律程序?被人打輕傷二級檢察院批捕科因證據不足輕傷二級證據不足案例 ,退回公安偵查,如果二次補充偵查后,檢察院仍然認為證據不足,會做出不起訴輕傷二級證據不足案例 的決定,如果不服,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檢察院申訴,請求提起公訴。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如下輕傷二級證據不足案例 :
1、第一百七十五條 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法庭審判所必需的證據材料;認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條規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證據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對證據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說明。
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對于需要補充偵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也可以自行偵查。
對于補充偵查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補充偵查完畢。補充偵查以二次為限。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檢察院后,人民檢察院重新計算審查起訴期限。
對于二次補充偵查的案件,人民檢察院仍然認為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作出不起訴的決定。
2、第一百八十條 對于有被害人的案件,決定不起訴的,人民檢察院應當將不起訴決定書送達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決定書后七日以內向上一級人民檢察院申訴,請求提起公訴。人民檢察院應當將復查決定告知被害人。對人民檢察院維持不起訴決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被害人也可以不經申訴,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人民檢察院應當將有關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
擴展資料
1、對于犯罪情節輕微,依照刑法規定不需要判處刑罰或者免除刑罰的,人民檢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訴決定。
2、人民檢察院決定不起訴的案件,應當同時對偵查中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物解除查封、扣押、凍結。對被不起訴人需要給予行政處罰、處分或者需要沒收其違法所得的,人民檢察院應當提出檢察意見,移送有關主管機關處理。有關主管機關應當將處理結果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
3、不起訴的決定,應當公開宣布,并且將不起訴決定書送達被不起訴人和他的所在單位。如果被不起訴人在押,應當立即釋放。
4、對于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人民檢察院決定不起訴的,應當將不起訴決定書送達公安機關。公安機關認為不起訴的決定有錯誤的時候,可以要求復議,如果意見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提請復核。
參考資料來源輕傷二級證據不足案例 :中國政府網—《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輕傷二級,對方被檢察院證據不足不予批捕而取保候審了,我該怎么辦如果符合取保候審條件就可以申請辦理取保候審。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輕傷二級證據不足案例 :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輕傷二級證據不足案例 ;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