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權占有期間發生火災
租戶引發火災房東不需要承擔責任。火災造成人員受傷或財產損失無權占有期間發生火災 ,主要無權占有期間發生火災 的責任依據要看消防部門無權占有期間發生火災 的火災原因認定。申請消防部門對火災做出認定書。是租客本身原因造成火災,則租客負主要責任,對房東家財產要進行賠償。是房東原因造成火災,房東有賠償責任,房東賠償后可再次尋求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三條
物權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可以通過和解、調解、仲裁、訴訟等途徑解決。第三百六十六條
居住權人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對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權,以滿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八十八條
設立擔保物權,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訂立擔保合同。擔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擔保功能的合同。擔保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擔保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后,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別人家起火引起,燒了我家所有東西和房子,國家是否有規定賠償,《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對此有規定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三章物權無權占有期間發生火災 的保護
第三十二條 物權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可以通過和解、調解、仲裁、訴訟等途徑解決。
第三十三條 因物權的歸屬、內容發生爭議的,利害關系人可以請求確認權利。
第三十五條 妨害物權或者可能妨害物權的,權利人可以請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險。
第三十六條 造成不動產或者動產毀損的,權利人可以請求修理、重作、更換或者恢復原狀。
第三十七條 侵害物權,造成權利人損害的,權利人可以請求損害賠償,也可以請求承擔其無權占有期間發生火災 他民事責任。
第三十八條 本章規定的物權保護方式,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根據權利被侵害的情形合并適用。
侵害物權,除承擔民事責任外,違反行政管理規定的,依法承擔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擴展資料無權占有期間發生火災 :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第三十四條 無權占有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權利人可以請求返還原物。
第三十九條 所有權人對自己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第六十四條 私人對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產工具、原材料等不動產和動產享有所有權。
第六十五條 私人合法的儲蓄、投資及其收益受法律保護。
國家依照法律規定保護私人的繼承權及其他合法權益。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無權占有不動產或者動產致其損害,占有人應當什么民事責任?無權占有又分為善意占有和惡意占有。根據物權法第二百四十二條無權占有期間發生火災 的規定無權占有期間發生火災 ,占有人因使用占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致使該不動產或者動產受到損害的,惡意占有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根據這一規定,善意占有人對被占有物因使用而發生的損害,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占有權損害淺析占有物損害賠償
物權法將占有分為 依合同占有、善意占有、惡意占有三種類型
依合同占有是指:占有人根據與所有權人簽訂加工承攬、租賃、運輸、保管等合同形成無權占有期間發生火災 的占有(廣義的善意占有的一種)
善意占有是指:占有人不知道或不應當知道其占有為無合法根據的占有。典型的是占有人以為是自己的財物而誤為占有,即占有人誤認為自己是占有物的所有人而為的占有。(狹義的善意占有)
惡意占有是指:占有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自己無權占有無權占有期間發生火災 他人的標的物而仍然占有,主觀上是有過錯的。
當占有物發生損害時,上述不同類型的占有人對所有權人承擔何種責任呢,占有人又享受何種對侵權人的請求賠償權呢無權占有期間發生火災 ?
一、依合同占有
第二百四十一條 基于合同關系等產生的占有,有關不動產或者動產的使用、收益、違約責任等,按照合同約定無權占有期間發生火災 ;合同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有關法律規定。
將依合同占有分為:合同有約定與合同沒有約定
合同對違約有約定的,占有人按照合同約定對所有權人承擔賠償責任。比如甲、乙簽訂租房合同,約定窗戶的損害賠償價格10元,當丙損害窗戶時,如果丙向支付租客乙支付賠償金可能支付5、10、15元。但所有權人獲得的賠償金只能以合同約定為準即10元,而占有人獲得的賠償金可能高于或低于此數額,這是合同賦予占有人的權利。
從賠償金的性質判別,丙向乙支付的是占有權損害賠償金,而乙向甲支付的是所有權損害賠償金,所以這2筆賠償金性質不同,數額當然有差異。
合同對違約沒有約定的依照相關法律規定(即見善意占有)
二、善意占有
根據《物權法》第242條和第244條的規定,當善意占有人占有的物被毀損或滅失時,一般情況下他是不用向所有權人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的,但是如果占有人因此而獲得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應該將這些金錢返還給所有權人。這是因為,善意占有人既然相信物為自己所有,也當然不能預見到自己應該承擔什么樣的責任,這時讓他承擔全部賠償責任,就過于苛刻了。比如甲繼承的古畫因為火災被燒毀,他是不需要向乙承擔賠償責任的;但如果他為這幅古畫投了火災保險從而獲得一些保險金,則要將其返還給乙。再比如丙作為善意的購買自行車的第三人,有一天自行車被違章駕駛的丁撞壞,丁賠給了丙一筆錢,那么丙也要將這筆錢(即賠償金)返還給所有人甲。此外根據《物權法》第243條的規定,如果善意占有人因維護該不動產或者動產支出了必要費用,還可以要求所有人償還。比如甲將古畫好好的裝裱了一下,丙將自行車重新粉刷一遍,這些費用都是可以向所有權人主張的。
三、惡意占有
但作為惡意占有人,就不能得到這些“優惠”了。當占有物毀損滅失時,他要承擔全部的損害賠償責任,而不僅限于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如果這些數額的金錢不足以賠償全部損失,他還要補足差額。這是因為,惡意占有人明知自己無權占有,而卻因自己的原因使占有物毀損、滅失,法律自應加重處罰。但是如果惡意占有人對造成的損害沒有過錯,他也不需要承擔損害賠償責任。比如甲偷了乙的牛而自己用來耕種土地,后來某天突然發了洪水把牛沖走了,如果甲在看管上沒有過錯,也不需要承擔責任。這也印證了侵權損害賠償請求權需要以過錯為要件。
從上述分析可以看出:三種占有類型的占有人對占有物損害承擔責任不同,所有權人從占有人處獲得的賠償金與占有人從侵權人處獲得的賠償金的數額是并不一致的,是因為前者為所有權損害賠償金而后者為占有權損害賠償金。
這與物權法規定“占有人有權請求損害賠償”的是相互印證的。占有人有權表現在什么方面?應是指有權與侵權人協商,有權決定賠償金額,有權接收賠償款。因為占有人作為占有物的實際“控制人”享有“絕對"的處置權,所有權人已“喪失”對物的控制權。在面對侵權人時占有人當然能”有權請求“獲得“占有權損害賠償金”,此權利是排他的,無需也不可能與所有權人同時行使。
這也是為什么物權法在規定單獨規定占有人有權請求損害賠償,卻將所有權人置于“請求損害賠償之外”。
因為當是依合同占有時,所有權人行使權利是受合同約束的,占有人、侵權人有權以合同提出抗辯,當善意、惡意占有時,此時的物已脫離所有權人的管理。所有權人是不可能知情其物受到損害的事實,占有人行使權利時是不可能通知所有權人的。所以上述3種類型的占有人在行使請求賠償權時是獨立行使的,不需要,也不可能通知所有權人,而侵權人進行賠償時,也沒有義務要將賠償金保證經由占有人支付給所有權人。
關于善意無權占有的賠償問題無權占有期間發生火災 你好
我是這么認為的,
對于同桌的書,同桌乙是應該知道的,不能因為無權占有期間發生火災 他的誤認為而排除其責任。
不要說沒寫名字,這是應當知道的情形、
其次,故意破壞的,不是善意占有,
法條所說的,善意占有發生損害,是正當使用中發生的損害。而不是故意損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