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傷害事故責任怎么劃分
在工傷事故中除交通事故以外用工傷害事故責任怎么劃分 ,其他事故是不劃分責任的。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用工傷害事故責任怎么劃分 :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用工傷害事故責任怎么劃分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患職業病的。
工傷賠償責任劃分是怎樣的一、 工傷 賠償責任劃分是怎樣的 工傷賠償責任劃分有 工傷保險 的情況下用工傷害事故責任怎么劃分 ,由工傷保險和用人單位按規定承擔用工傷害事故責任怎么劃分 ,沒有工傷保險的情況下,全部賠償責任由用人單位承擔。職工在生產勞動或工作中負傷。根據國家規定,執行日常工作及企業行政方面臨時指定或同意的工作,從事緊急情況下雖未經企業行政指定但與企業有利的工作,以及從事發明或技術改進工作而負傷者,均為工傷。 二、工傷的產生背景 工傷是工作傷害的簡稱,亦稱職業傷害(occupational injuries),是指生產勞動過程中,由于外部因素直接作用而引起機體組織的突發性意外損傷,如因職業性事故導致的傷亡及其急性化學物中毒。 1921年國際勞工大會通過的公約中對“工傷”的定義是:由于工作直接或間接引起的事故為工傷。 1964年第48屆國際勞工大會也規定用工傷害事故責任怎么劃分 了工傷補償應將 職業病 和上下班 交通事故 包括在內。因此,當前國際上比較規范的“工傷”定義包括兩個方面的內容,即由工作引起并在工作過程中發生的事故傷害和職業病傷害。職業病,是指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的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用工傷害事故責任怎么劃分 他有毒、有害物質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三、認定范圍 我國原勞動部1996年發布的《企業職工工傷保險試行辦法》對工傷的范圍作了明確規定。職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負傷、致殘、死亡的,應當認定為工傷,其范圍為: 1.從事本單位日常生產、工作或本單位負責人臨時指定的工作的,在緊急情況下,雖未經本單位負責人指定但從事直接關系到本單位重大利益的。 2.經本單位負責人安排或者同意,從事于本單位有關的科學實驗、發明創造和技術改進工作的。 3.在生產工作環境中接觸職業性有害因素造成職業病的。 4.在生產工作時間和區域內,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傷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緊張突發疾病造成死亡或經第一次搶救治療后全部喪失勞動力的。 有用人單位定或者規定的工作期間造成的傷害,我們稱之為工傷。工傷一般會對勞動者造成經濟損失或者是精神損失。然而國家為了保障勞動人命的基本權利,一般關于工傷只要通過合法的鑒定,用人單位就需要支付一定的補償金額。
雇傭關系發生事故責任劃分一、雇傭關系用工傷害事故責任怎么劃分 的人身損害賠償責任劃分(1)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致人損害的,雇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用工傷害事故責任怎么劃分 :雇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致人損害的,應當與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可以向雇員追償。(2)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雇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3)雇傭關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員人身損害的,賠償權利人可以請求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也可以請求雇主承擔賠償責任。雇主承擔賠償責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償。(4)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因安全生產事故遭受人身損害,發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接受發包或者分包業務的雇主沒有相應資質或者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與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二、損害賠償標準(1)醫療費:以醫院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2)誤工費: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出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想近行業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計算。(3)護理費: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4)交通費: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在就醫或者轉院治療過程中,因需乘坐交通工具而實際發生的費用。(5)住宿費:參照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出差住宿費標準計算。(6)住院伙食補助費:參照當地國家工作人員的出差補助標準予以確定。(7)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8)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的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9)殘疾輔助器具費: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10)傷殘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為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歲周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上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11)喪葬費:按照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六個月的工資總額。(12)死亡賠償金: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為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13)精神損害撫慰金是指在受害人遭受嚴重的人身傷害、可能深受殘疾或者死亡的情形下,受害人及其近親屬在精神上遭受巨大創傷,并基于此而要求賠償義務人給予受害人及其近親屬一定數額的賠償。三、雇傭關系如何認定判斷雇傭關系是否存在,應從形式要件和實質要件兩方面考慮1、從形式要件上看雙方有無訂立雇傭合同或口頭雇傭協議2、從實質要件上,首先要看雙方的權力義務是否為一方提供勞務,另一方支付報酬。其次要看雇員是否受雇主控制、指揮和監督,即是否存在隸屬關系。還要看雇員是否為雇主或其委托的人所選任。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致人損害的,雇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雇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致人損害的,應當與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可以向雇員追償。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六十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