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刑事附帶民事賠償標準
《刑訴法》第一百零一條第一款規定2021年刑事附帶民事賠償標準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2021年刑事附帶民事賠償標準 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被害人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被害人有權要求被告人賠償所遭受的物質損失。2021刑訴解釋第一百九十二條沿用了2012刑訴解釋第一百五十五條的條文,該條規定第一款、第二款定:“對附帶民事訴訟作出判決,應當根據犯罪行為造成的物質損失,結合案件具體情況,確定被告人應當賠償的數額。犯罪行為造成被害人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付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器具費等費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等費用。”
刑事附帶民事賠償標準是什么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人身損害賠償2021年刑事附帶民事賠償標準 的范圍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2021年刑事附帶民事賠償標準 ;
必要的營養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康復費、后續治療費、喪葬費、死亡賠償金等其2021年刑事附帶民事賠償標準 他合理費用。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2021年刑事附帶民事賠償標準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2021年刑事附帶民事賠償標準 ;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刑事附帶民事賠償法律規定被害人因人身權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財物被犯罪分子毀壞而遭受物質損失的2021年刑事附帶民事賠償標準 ,有權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但如果是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賠償精神損失的2021年刑事附帶民事賠償標準 ,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法律依據】
根據2021年3月1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的解釋》第一百七十五條
被害人因人身權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財物被犯罪分子毀壞而遭受物質損失的,有權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提起附帶民事訴訟2021年刑事附帶民事賠償標準 ;被害人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或者單獨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賠償精神損失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受理。
刑事案件附帶民事賠償的標準刑事附帶民事賠償范圍和標準通常是:1、人身損害賠償。一般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被撫養人生活費、喪葬費等2021年刑事附帶民事賠償標準 ;2、財產損害賠償。通常包括:由于犯罪行為而遭受損壞2021年刑事附帶民事賠償標準 的自然人、法人或其2021年刑事附帶民事賠償標準 他組織的財物損失。犯罪行為損壞的財物所必然產生的經濟損失。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一百五十五條 對附帶民事訴訟作出判決2021年刑事附帶民事賠償標準 ,應當根據犯罪行為造成的物質損失2021年刑事附帶民事賠償標準 ,結合案件具體情況,確定被告人應當賠償的數額。
犯罪行為造成被害人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付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等費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等費用。
駕駛機動車致人傷亡或者造成公私財產重大損失,構成犯罪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的規定確定賠償責任。
附帶民事訴訟當事人就民事賠償問題達成調解、和解協議的,賠償范圍、數額不受第二款、第三款規定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