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寶媽誤工費賠償標準
哺乳期的誤工費賠償標準根據當事人的實際損失來計算哺乳期寶媽誤工費賠償標準 ,即根據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哺乳期寶媽誤工費賠償標準 ,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七條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哺乳期有誤工費賠償標準是什么?1、固定收入哺乳期寶媽誤工費賠償標準 ,是指在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工作哺乳期寶媽誤工費賠償標準 的人員本應按期得到的、卻因 醫療事故 就醫造成耽誤工作而喪失的 工資 、獎金、津貼、特殊工種的補助費等合法收入。一般以單位出具的收入證明和工資表為準哺乳期寶媽誤工費賠償標準 ,獎金以患者上年度的單位人均獎金計算哺乳期寶媽誤工費賠償標準 ,超過獎金稅起征點的以起征點為限。需要注意的是哺乳期寶媽誤工費賠償標準 ,個人獨資、 合伙企業 等私營企業以及財務不健全的有限公司出具的特別是證明患者“固定收入”高于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收入證明,不到單獨作為認定依據,須結合稅務機關的 個人所得稅 納稅證明等材料方能認定。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2、無固定收入包括兩類人員,一是從事農、林、牧、漁業生產的農村村民;二是有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或者有關憑證,在醫療事故發生前從事某種勞動,其收入能維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包括承包經營戶、城鄉個體工商戶、打工者(散工、短工、臨工)、家庭勞動服務人員等。均按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3、誤工日期的認定。根據最高法院《關于貫徹執行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43條“誤工日期應當按其實際損害程度、恢復狀況并參照治療醫院出具的證明或 法醫鑒定 等認定”的規定,誤工日期由患者的住院天數和出院后治療醫院出具證明的休養天數兩部分組成,從醫療事故發生的當日開始計算,遇國家 法定節假日 均不扣減。治療終結后無正當理由拒不出院或無相關證明擅自休養的,不予計算誤工費。醫療事故造成患者殘疾的,自專家鑒定組出具《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書》后不再計算誤工費,即殘疾者定殘之后不再賠償誤工費。 4、患者依法從事第二職業的,其實際減少的收入,應予以合理賠償。
濟南寶媽哺乳期遇車禍起訴賠償奶粉錢,哺乳期發生事故可以要求哪些賠償?一名寶媽在哺乳期間遭遇哺乳期寶媽誤工費賠償標準 了車禍哺乳期寶媽誤工費賠償標準 ,事后寶媽要求對方賠償自己奶粉錢哺乳期寶媽誤工費賠償標準 ,這件事也引起了不小關注,不少人通過這個新聞才了解到哺乳期出了車禍是可以要求對方賠償奶粉錢,其實在哺乳期遭遇車禍除了奶粉錢,還可以要求對方賠償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營養費等損失,因為這些費用都是我們在哺乳期正常合理范圍內的開支。
山東省濟南市寶媽李女士在休產假期間不幸遭遇了一場車禍,這場車禍導致李女士在醫院里住院治療差不多一個月,因為在住院期間自己不得不使用藥物治療,導致不能給孩子母乳喂養,只好給孩子買奶粉喝,這也就額外產生了購買奶粉的費用。李女士覺得自己購買奶粉產生的額外費用是由于車禍引起的,因此她向法院提起訴求,讓肇事一方額外賠償自己購買奶粉的費用。當地法院經審理后認為,李女士在車禍期間購買奶粉屬于交通事故導致的財產損失,這起交通事故和無法繼續母乳喂養之間存在直接因果關系,因此法院支持了李女士的訴訟請求。
按照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在哺乳期發生交通事故的話,可以要求肇事者賠償因治療產生的各項費用以及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等。如果寶媽在車禍中致殘的話,可以要求對方賠償自己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以及后續治療費用等合理正常的開支。如果在車禍中不幸死亡的話,還可以要求肇事方賠償喪葬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其家屬辦理喪葬事宜所產生的交通、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合理費用 。
隨著車輛越來越多,我們在日常出行中可能會遇到一些意外,這就要求我們要遵守交通規則,盡量避免發生車禍。如果發生車禍的話,一定要及時了解各種交通和其哺乳期寶媽誤工費賠償標準 他法規,確保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傷害。
哺乳期媽媽帶著孩子出車禍了去世了縣級城市能賠多少錢各縣賠付標準。
哺乳期出車禍賠償按照事故責任認定書要求賠償。因為在哺乳期哺乳期寶媽誤工費賠償標準 ,所以額外還可以向對方要求賠償孩子哺乳期寶媽誤工費賠償標準 的奶粉錢。
交通事故賠償項目哺乳期寶媽誤工費賠償標準 ,是指交通事故當中肇事者給予受害者的賠償所包含的項目哺乳期寶媽誤工費賠償標準 ,主要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營養費、鑒定費等。
誤工費的賠償標準是什么誤工費哺乳期寶媽誤工費賠償標準 的計算標準哺乳期寶媽誤工費賠償標準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哺乳期寶媽誤工費賠償標準 ,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哺乳期寶媽誤工費賠償標準 ,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哺乳期寶媽誤工費賠償標準 ,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 工資 計算。
陪護誤工費賠償標準患者有固定收入哺乳期寶媽誤工費賠償標準 的哺乳期寶媽誤工費賠償標準 ,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于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照3倍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法律依據哺乳期寶媽誤工費賠償標準 :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五十條醫療事故賠償,按照下列項目和標準計算:
(一)醫療費:按照醫療事故對患者造成的人身損害進行治療所發生的醫療費用計算,憑據支付,但不包括原發病醫療費用。結案后確實需要繼續治療的,按照基本醫療費用支付。
(二)誤工費: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于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照3倍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三)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
(四)陪護費:患者住院期間需要專人陪護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五)殘疾生活補助費:根據傷殘等級,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自定殘之月起最長賠償30年;但是,6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15年;7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5年。
(六)殘疾用具費:因殘疾需要配置補償功能器具的,憑醫療機構證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費用計算。
(七)喪葬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規定的喪葬費補助標準計算。
(八)被扶養人生活費:以死者生前或者殘疾者喪失勞動能力前實際扶養且沒有勞動能力的人為限,按照其戶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計算。對不滿16周歲的,扶養到16周歲。對年滿16周歲但無勞動能力的,扶養20年;但是,6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15年;7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5年。
(九)交通費:按照患者實際必需的交通費用計算,憑據支付。
(十)住宿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補助標準計算,憑據支付。
(十一)精神損害撫慰金: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賠償年限最長不超過6年;造成患者殘疾的,賠償年限最長不超過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