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命不同價實質平等
傷亡賠償金數額的確定,基本上是根據上一年當地人均年收入的平均值,乘以一定的年限來計算的。由于城市和農村人均年收入的差異,因此造成了所謂的“同命不同價”
這個不違憲的。同命不同價實質平等 我想提問者有一個理解上的誤區。從來沒有人說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指實質上的平等,相反,它恰恰是指形式上的平等。簡單來說,就是每個人都有權利通過法律手段來解決問題,也就是每個人都有訴訟的權利。但是,法律畢竟是一個國家統治階級用來治理社會的一種手段,它存在的意義是為整個社會各個階級的利益總和尋求一個平衡點,在這個過程中,勢必有一部分的利益會受到犧牲。當然,同命不同價實質平等 你也無需覺得“憑什么就是我的利益受損失?”,其實你可能在某一方面受到了損失,但是在另一方面卻是的獲利者,這就是我們所尋求的平衡。
這樣的賠償標準也并不是不合理的,無論在城里還是農村,它的計算方法都是一樣的。所謂賠償,就是為了彌補損失,換言之,賠償應該等于實際損失。我并沒有輕視農村人生命的意思。但是我們不可否認的事實是,農村的人均收入確實比城里的低,我們現在的賠償計算方法一般是賠償金=當地年人均收入x(70-傷亡人員現在的年齡)有一點要說明,是不是按每人70歲壽命計,我有一點記不清了,你要查實一下。當發生交通事故,有人傷亡,也就意味著造成了損失,無論這個人是死亡,還是造成殘疾無法工作,所造成的損失都應該以他在原來住所地的生活水平衡量。如果一定要農村的賠償跟城里水平一樣,也就意味著賠償〉損失,整個社會利益的平衡就被打破了,這也不是當初立法的目的了。
不知道我這樣說,提問者能否理解了,但還是祝您一切順利!
如何看待我國從“同命不同價”到“同命同價”?個人關點:雖然人無高底貴賤之分同命不同價實質平等 ,但人的價值卻實實在在的存在著差別。
打個比方:同一場車禍中,雙方各有一人死亡。其中一方是30出頭,事業正如日中天,而子女也正嗷嗷待哺;而另一個是年近花甲,含飴弄孫。如果在這樣的情況下同命同價是不是也會不公平呢同命不同價實質平等 ?
所以一味的同命同價并不一定就能體現社會進步、以人為本。
《侵權責任法》規定:因同一侵權行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數額確定死亡賠償金。這標志著“同命同價B
試題分析:任何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從“同命不同價”到“同命同價”體現同命不同價實質平等 了這一點。同時說明同命不同價實質平等 了人同命不同價實質平等 的生命和尊嚴是平等的。我國尊重人權。國家保護公民的一切合法權益。故④項錯誤。本題選B項。
點評:本題考查考生對材料有效信息的把握能力,考生要準確的把握材料信息,就要準確的抓住材料中的關鍵詞句,本題又是四選三的題型,只要排除了一項,答案就已經出來了。
為什么同命不同價同命不同價是由于愿意付你命價同命不同價實質平等 的主體對你同命不同價實質平等 的評價不同 就像產品之所以稱為商品就是因為它能滿足人的需求 同樣的人同命不同價實質平等 ,在不同的地方會發揮不同的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