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形下醉酒后交強險賠付
醉酒駕駛 一直以來都是我們國家嚴厲禁止的行為什么情形下醉酒后交強險賠付 ,因為醉酒駕駛確實會帶來嚴重的 交通事故 的發生,對于人身安全危害性都是非常大的,當然醉酒駕駛它也存在著保險問題,也就是 交強險 的部分,很多人對此都想要清楚的了解一下,醉酒駕駛 交強險賠償 范圍是怎樣的? 一、醉酒駕駛交強險賠償范圍是怎樣的? 保險公司有權向致害人追償的三種情形 在國務院頒布的《機動車 交通事故責任 強制保險條例》(以下簡稱條例) 第二十二條規定什么情形下醉酒后交強險賠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險公司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墊付搶救費用,并有權向致害人追償: (一)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險機動車被盜搶期間肇事的; (三)被保險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財產損失,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 由該條款推斷, 醉酒駕車 造成交通事故后,保險公司似乎只能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墊付”“搶救費用”,而不是“賠償”“損失”。 二、結合《條例》的上下文來理解一下。 《條例》第一條規定:為了保障機動車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得到賠償,促進道路交通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 保險法 》,制定本條例。 本條闡述了《條例》的立法目的:保障機動車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得到賠償,促進道路交通安全。顯然,與C保險公司的理解相悖。 另外,《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依法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 道路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險公司不予賠償。 本條闡述了保險公司可以不賠的情況,即:道路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除此之外,保險公司都應予以賠償。 實際上,《條例》第二十二條只是規定保險公司的墊付范圍,及對墊付費用的追償權,并非拒絕賠償受害人人身傷亡損失的法律規定。 2008年11月2日在最高人民法院主辦的權威雜志《人民法院報》的《法周刊》欄目中,登載了一篇題為《在醉酒駕車肇事 交強險承保公司不可免責》的文章,其中引用的案例,即是對本文理論的實踐支持。案件最終以受害人勝訴的圓滿結局劃上了句號。
醉酒交強險賠償規定具體有哪些醉酒 交強險賠償 規定具體有哪些 只有在機動車駕駛人醉酒什么情形下醉酒后交強險賠付 的情況下什么情形下醉酒后交強險賠付 , 交強險 的保險公司才能拒絕理賠,在未醉酒的情況下駕駛機動車發生 交通事故 ,醉酒司機存在過錯需承擔 交通事故責任 時,交強險的保險人仍應當理賠。 另外,保險公司不能以肇事司機存在醉酒這種過錯而不向受害人賠償,否則這是有違交強險的設立初衷的,正確的做法是:保險公司在向受害人支付 賠償金 之后,享有向肇事司機追償的權利。 對于 醉酒駕駛 所造成的交通事故財產損失,《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明確規定了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 對于死亡 傷殘賠償 責任限額部分,《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只規定了“受害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保險公司對于交強險保險免賠拒賠的規定。這是否意味著,除了該免責條文之外的其他交通事故,即便存在醉酒駕駛的情況,交強險對于死亡傷殘賠償責任限額部分,仍需承擔賠償責任。 對于這個問題爭議很大,尤其是保險會所制定的《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款》中規定有駕駛人醉酒駕駛導致交通事故,交強險承保的保險公司除了墊付 醫療費用 賠償限額部分外,對于其他損失和費用,保險公司不承擔墊付和賠償責任。這導致醉酒駕駛和 無證駕駛 一樣,成為交強險拒賠的最突出的理由。 從機動車外的第三人相對于機動車處于弱勢地位、為了保障第三人的人身安全及事故發生后得到補償的可執行性及保險分擔社會風險而設立了交強險這一強制保險的立法目的出發,縱觀人民法院司法實踐,對于醉酒駕駛、無證駕駛,人民法院判決交強險賠償的案例占多數。對于當事人來說,醉酒駕駛本身就會違反有關的法律規定,所以對于具體的問題分析會存在一定的約束性,所以交強險對于這類問題不會進行賠付,但是對于當事人來說,如果自己不能進行一定程度的維權自己的利益將受到直接的損失。 醉酒本身就會違反有關法律規定,所以對于當事人來說,交強險的賠償就會具有一定的難度,國家對于此類問題的解決有著明確的規定,雖說購買了交強險但是對于所屬保險公司來說,醉酒就不會在賠償的范圍內,因此沒有實際的維權意義。
醉酒駕駛交強險是否賠付對于什么情形下醉酒后交強險賠付 你問什么情形下醉酒后交強險賠付 的 醉酒駕駛 交強險 是否賠付什么情形下醉酒后交強險賠付 ,我的回答是什么情形下醉酒后交強險賠付 :依據《機動車強制保險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保險公司對駕駛人醉 酒后駕車 致受害人財產的不承擔賠償責任,但對受害人人身傷亡的損失不能免責?!稒C動車 交通事故責任 強制保險條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險公司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首先墊付搶救費用,并有權向致害人追償: (一)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險機動車被盜搶期間肇事的; (三)被保險人故意制造道路 交通事故 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造成受害人的財產損失,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
交強險醉酒賠償條款有嗎1.交通保險中是否有醉酒賠償的規定什么情形下醉酒后交強險賠付 ?根據《機動車強制保險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什么情形下醉酒后交強險賠付 ,保險公司對醉酒駕駛造成的受害人財產損失不承擔賠償責任什么情形下醉酒后交強險賠付 ,但不能免除對受害人人身傷亡損失的賠償責任?!稒C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規定什么情形下醉酒后交強險賠付 ,有下列情形之一
交強險醉酒賠償條款有嗎
1.交通保險中是否有醉酒賠償的規定?
根據《機動車強制保險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保險公司對醉酒駕駛造成的受害人財產損失不承擔賠償責任,但不能免除對受害人人身傷亡損失的賠償責任?!稒C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險公司應當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先行墊付搶救費用,并有權向受害人追償:
(一)駕駛人不具備駕駛資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險機動車在事故期間被盜、被搶的;
(3)被保險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造成受害人財產損失的,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
一、安裝的設備
買車后,很多車主都會自己安裝音響、冰箱、尾翼、行李架等設備。但是一旦墜機造成損失,保險公司不會賠償新增加的設備。部分保險公司會接受車主的“新增設備損失險”。改裝車后存在安全隱患,未提前告知保險公司,發生事故不予賠償。
第二,傷害親友。
三是年檢不合格,酒后駕駛、無證駕駛。
在這些情況下,司機沒有資格在路上開車。此外,如果司機與駕駛車型不符,保險公司也會拒絕賠付。特別注意不要酒后開車,不要把車借給沒有駕照的親戚朋友。
第四,進水后發動機運轉不正常。
保險公司認為,車輛深入水中熄火后駕駛員強行點火造成的損害是操作不當造成的,不在賠償范圍內。如果汽車停在車庫時進水,不要強行點火啟動,并立即通知保險公司,否則即使發動機損壞,保險公司也不會賠償。
二、如何處罰酒駕?
(1)《道路交通安全法》處罰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訂內容:
1、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醒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再次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2.在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約束其醒酒,吊銷其機動車駕駛證,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3.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身不得再次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2)《刑法》及相關司法解釋中的處罰
1.《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醉酒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處拘留、罰款。
2.醉酒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一)造成交通事故,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其他犯罪的;
(2)血液酒精含量達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
(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的;
(四)駕駛載客營運機動車的;
(五)存在超員、超載或者超速、駕駛無駕駛資格機動車、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等嚴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為。;
(六)逃避公安機關依法檢查,或者拒絕、阻礙公安機關依法檢查,尚不構成其他犯罪的;
(七)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受到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其他可以從重處罰的情形。
3.醉酒駕駛機動車,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公安機關依法檢查,構成妨害公務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數罪并罰的規定處罰。
4.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被告人被判處罰金時,應當根據被告人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實際損害、認罪悔罪態度等,確定適合主刑的罰金數額。
5.辦理醉酒駕駛機動車刑事案件,應當嚴格執行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切實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在法定訴訟期限內及時偵查、起訴、審判。
綜合上面所說的,交強險對于醉酒的賠償一般是必須要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才能進行給予,在賠償的時候醉駕也是有限額的,如果超出了法律規定的標準那么就需要自己承擔相應的責任,所以,醉駕的處罰都是有法律依據,我們一定要按照條款來進行。 交通10級傷殘標準的賠償金是怎么算的
1.交通10級傷殘標準的賠償是如何計算的?
十級傷殘賠償金:上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乘以20年再乘以10%。
(一)醫療費用醫療費用包括當事人為治療傷病支付的掛號費、檢查費、治療費、手術費、醫療費、住院費、康復費、美容費和后續治療費。
(二)誤工費誤工費根據當事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3)護理費用護理費用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護士人數和護理期限確定。
(4)交通費根據當事人及必要的陪護人員就醫或轉院治療發生的實際費用計算。
(5)住宿費:當事人本人及其隨行人員從外地到本市處理交通事故發生的實際住宿費。
(六)住院伙食補助費參照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費標準確定。
(七)營養費用,是指當事人為輔助治療或盡快恢復身體而購買日常飲食以外的營養產品所支付的費用。營養費根據當事人殘疾程度參照醫院意見和營養費用憑證確定。
(八)傷殘賠償金根據當事人的傷殘等級,按照當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自行傷殘之日起計算20年的傷殘賠償金。但是,對于60歲以上的人,年齡增加一歲,減少一歲;75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九)殘疾輔助器具費殘疾輔助器具費按照通用適用器具的合理成本標準計算。
二.損失時間費中包含的項目
1.誤工費包括:工資、資金、津貼、班費等。
2.誤工費包括全職工作收入和兼職工作收入。
3.補償應以“實際減少”的收入為基礎(差額補償原則)。
例如,當受害人是某些單位的員工時,當他/她因受傷而失去工作時,單位不得扣留他/她的部分或全部收入。
4.受害人為經營者時,不包括其已喪失的商業利益損失。
因為商業利益不是簡單地由經營者的勞動創造的,還包括資金、設備、組織管理、知識產權等各種因素的綜合作用。但是,企業經營者在不能工作期間,聘請與自己能力相當的人管理企業或者財產所發生的費用,應當作為損失的時間予以補償。
第三,時間損失的證據需要證明時間損失的數額。一個是收入的證據,另一個是失去時間的證據。
收入證據的內容可以包括:
1.具體收入水平數據;
2.如果沒有固定收入,可以提供一段時間(前三年)的收入狀況證明;
3.沒有固定收入的,還可以提供所從事行業的證明材料。
時間損失的證據包括:
1、正常情況下,根據醫療機構的醫囑。即醫療機構應出具醫囑,對休息時間、營養、護理時間提出建議;
2.工作單位可以出具傷者誤工證明;
3、可以申請司法鑒定機構鑒定延期時間,用鑒定文書確定延期時間。
綜上所述,傷殘等級有十級,一般是最輕的傷殘等級。計算補償時,將根據級別進行補償。因此,我國也專門制定了相關的規定,也就是為了方便保險公司人員更好地計算出對受害者的相應賠償。
交強險醉酒賠償條款有嗎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