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學校意外受傷賠償標準
【法律分析】孩子在學校意外受傷賠償標準 :法律沒有規定具體賠償標準孩子在學校意外受傷賠償標準 ,一般以學生的監護人和學校協商一致為準。一般賠償金額不會超過孩子在學校意外受傷賠償標準 你所遭受的損失金額。(不得利原則)
一般可以要求以下賠償:
1、醫療費(住院費、治療費、藥費等)
2、監護人的誤工費(因照顧孩子導致的工資損失)
3、住院營養補貼(為改善營養、伙食)
4、其他經濟損失
一般而言孩子在學校意外受傷賠償標準 ,你需要拿出相應的證據孩子在學校意外受傷賠償標準 ,說明你要求的賠償是合理的。比如,醫療發票、監護人的工資單&請假單等等。你只能要求學校賠償你的損失!所以,如果你為了照顧孩子而請假,導致單位扣除了你的工資,你才可以要求學校賠償你損失的這部分工資,也就是所謂的誤工費。所以,單位扣除你工資的標準,就是你要求誤工費的標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條 民事權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
第一百八十三條 因保護他人民事權益使自己受到損害的,由侵權人承擔民事責任,受益人可以給予適當補償。沒有侵權人、侵權人逃逸或者無力承擔民事責任,受害人請求補償的,受益人應當給予適當補償。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條 侵權行為危及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等侵權責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條 二人以上共同實施侵權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學生在學校意外受傷怎么賠償【法律分析】:學生在學校受傷孩子在學校意外受傷賠償標準 ,第一,如果是由于學校過錯導致的,學校應按照民事侵權行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學校應當賠償受傷學生的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等其他康復治療的合理費用。但學校能夠證明自己已經盡到了教育,管理職責,學生受傷是由于學生個人原因導致的,學校不需要承擔責任。第二,如果學生在校受傷是由于學校之外的第三人導致的,如果學校不能證明自己已經盡到管理職責的,學校應承擔補充責任,學校承擔補充責任后,可以向第三方追償。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的,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是,能 夠證明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不承擔侵權責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條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未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一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幼兒園、學校或者 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損害的, 由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未盡到管理職責的,承擔相應的補充 責任。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承擔補充責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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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孩子在學校意外受傷保險賠償標準1、學校意外保險怎么賠償標準
(1)如果投保意外傷害保險孩子在學校意外受傷賠償標準 ,因意外身故,保險公司按照保額進行賠償;
(2)如果意外傷殘,保險公司按照保險金額乘以該項殘疾對應賠付比例進行賠償。
意外保險賠償多少關鍵是與保險金額的多少有關系,保險金額越高,獲得的賠償就越多。
2、購買意外保險通常會附加意外傷害住院費用津貼保險,因被保險人意外傷害住院的,保險公司可按照每人每天一定金額標準支付住院醫療津貼。
拓展資料:
學生意外保險理賠資料有哪些
學生意外保險的保障范圍很廣,除了意外身故和殘疾以外,還包括住院醫療、意外門診等,而不同保險金申請理賠時所需的資料是不同的。
(一)意外險門診
1、出險通知書一份及身份證、銀行卡復印件一份(四大銀行);
2、病歷、發票復印件(需蓋原件相附章);
3、學校門診基金賠付后結算清單(需蓋帳務章)。
(二)住院醫療
1、出險通知書一份及身份證、銀行卡復印件一份(四大銀行);
2、病歷及發票原件;
3、診斷證明書或疾病診斷書原件;
4、出院證明或住院記錄原件;
5、住院費用清單;
6、各種檢驗報告原件;
7、居民醫保賠付以后結算清單。(如果社保先行賠付,提供加蓋“與原件相符”章復印件即可)
(三)意外傷害身故與殘疾
1、出險通知書一份及身份證、銀行卡復印件一份(四大銀行);
2、保險人指定或認可的醫療機構或司法機關出具的殘疾可燒傷鑒定診斷書;
3、人員死亡需提供死亡證明及戶籍注銷證明,受害人身份證復印件,戶口本復印件;
4、受益人身份證明(若被保險人宣告死亡,相關受益人應提供公證文件,證明其為被保險人合法繼承人,其孩子在學校意外受傷賠償標準 他情況提供身份證復印件即可);
5、領取賠款授權委托書(若是學生本人,且有學校提供的統一銀行賬戶,可免于提供);
6、若申請人為代理人,應提供授權委托書、身份證明等文件。
不管是在學校發生的意外事故,還是在其他地方發生的事故,被保險人、或者是受益人若是想要索賠,那么在向保險人提出賠償請求的時候,需要提交相關證明自己有權獲得意外賠償金資格的材料。
孩子在學校受傷學校應該怎么賠償【法律分析】孩子在學校意外受傷賠償標準 :孩子在學校受傷賠償的依據也是適用普通的人身損害賠償。
其賠償的項目一般涉及以下內容: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其中誤工費沒有,因為學生不存在工作的問題)當然如果出現精神損害,可以要求精神損害賠償。
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對學生在校期間發生意外事故的賠償做出了一下規定:
1、對發生學生傷害事故負有責任的組織或者個人,應當按照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承擔相應的損害賠償責任。
2、學生傷害事故賠償的范圍與標準,按照有關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或者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中的有關規定確定。
教育行政部門進行調解時,認為學校有責任的,可以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及國家有關規定,提出相應的調解方案。
3、對受傷害學生的傷殘程度存在爭議的,可以委托當地具有相應鑒定資格的醫院或者有關機構,依據國家規定的人體傷殘標準進行鑒定。
4、學校對學生傷害事故負有責任的,根據責任大小,適當予以經濟賠償,但不承擔解決戶口、住房、就業等與救助受傷害學生、賠償相應經濟損失無直接關系的其孩子在學校意外受傷賠償標準 他事項。
學校無責任的,如果有條件,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本著自愿和可能的原則,對受傷害學生給予適當的幫助。
5、因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在履行職務中的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學校予以賠償后,可以向有關責任人員追償。
6、未成年學生對學生傷害事故負有責任的,由其監護人依法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學生的行為侵害學校教師及其他工作人員以及其他組織、個人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失的,成年學生或者未成年學生的監護人應當依法予以賠償。
7、根據雙方達成的協議、經調解形成的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生效判決,應當由學校負擔的賠償金,學校應當負責籌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條 民事權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