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簽合同老板說損失要我賠
如果在實習期間沒有簽合同的情況下沒簽合同老板說損失要我賠 ,獨立工作出現沒簽合同老板說損失要我賠 了問題的話,你也不需要去賠償,因為你根本就沒有得到他們的收入呀
未簽訂勞動合同給公司造成損失被解雇老板要求我來賠償應該怎么辦用人單位沒有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該用人單位支付拖欠沒簽合同老板說損失要我賠 的工資、押金、經濟補償金、未簽勞動合同雙倍工資(入職沒簽合同老板說損失要我賠 的第2個月開始,最多11個月)等。
勞動者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損失,如果勞動者存在主觀故意或重大過失,那么用人單位可以申請勞動仲裁或法院起訴要求勞動者承擔。
1、勞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身份證復印件、相關證據、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信息(部分地區需要提供)。立案后,開庭,然后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會下達裁決書。勞動仲裁委不收費;
2、勞動爭議,有證明勞動關系的證據是關鍵,例如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交易記錄、工資條、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去地稅局打印并蓋章的個稅完稅證明、用人單位為沒簽合同老板說損失要我賠 你辦理的暫住證、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派工單、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錄音錄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簽字的的書面材料等;當然,沒有證據也是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的,只是有敗訴的風險;
3、如果請專業人士指點,勞動案件完全可以自己處理,一樣能勝訴,且勞動仲裁委不收費。申請勞動仲裁期間,不耽誤勞動者去新單位工作。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九十條 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未簽勞動合同如何賠償未簽勞動合同需賠雙倍工資
1、根據《勞動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沒簽合同老板說損失要我賠 的沒簽合同老板說損失要我賠 ,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因此企業在時應支付雙倍工資。若未支付沒簽合同老板說損失要我賠 ,職工可申請。
2、如果未簽合勞動同,勞動者可隨時解除關系,不用承擔賠償責任。若簽沒簽合同老板說損失要我賠 了合同,根據《勞動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員工需提前30日通知企業。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九十條的規定:“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勞動者辭職可能會承擔賠償責任。
員工沒簽合同要求賠償【法律分析】沒簽合同老板說損失要我賠 :用人單位不簽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以向有關部門投訴沒簽合同老板說損失要我賠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沒簽合同老板說損失要我賠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沒簽合同老板說損失要我賠 ,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如果超過一年沒簽視為已經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了沒簽合同老板說損失要我賠 ,勞動者可以申請雙倍工資的支付賠償。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從用工之日起建立勞動關系,一個月訂立勞動合同并繳納社保,這是勞動者的權利,用人單位的義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二條 勞動合同分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