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派遣工被辭退有無賠償
沒有賠償。依照法律20年派遣工被辭退有無賠償 ,用工單位可以將勞動者退回勞務派遣單位20年派遣工被辭退有無賠償 ,勞務派遣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20年派遣工被辭退有無賠償 ,可以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因此20年派遣工被辭退有無賠償 ,外包員工被用工單位辭退的,用工單位不需要承擔經濟賠償的責任,被辭退外包員工應由勞動派遣公司重新安排工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六十五條【勞務派遣中解除勞動合同】被派遣勞動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與勞務派遣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被派遣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情形的,用工單位可以將勞動者退回勞務派遣單位,勞務派遣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可以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
在公司工作了二十年,現在被辭退有哪些賠償?在一個工作單位工作20年派遣工被辭退有無賠償 了20年之后,如果公司要辭退20年派遣工被辭退有無賠償 我們,那20年派遣工被辭退有無賠償 他就要負相應的責任,比如說賠償20年派遣工被辭退有無賠償 我們的損失。但是這個被辭退是有一定條件的,比如說我們造成了特別大的公司損失,那公司就有權利,和我們解除勞動合同,并且只賠得到很少的損失,有可能公司還會起訴我們,讓我們賠償公司的損失。如果是無故將我們辭退,那我們就可以進行勞動仲裁。
具體的賠償是根據用人單位不同的薪資水平來決定的,正常來說是應當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并且按照每做滿一年支付一個月的工資作為賠償。這很好理解,不是比如說你的工資一個月是5000,那么你做滿一年之后,公司要讓你辭退就要賠償你5000元的損失,以此類推。既然你的工作20年了,那他就應該賠償你10萬元的相應工資。
這也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47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6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6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除此之外,如果公司違反了法定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務合同的,那么用人單位就要按照第47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兩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也就是工作20年要賠20萬。
總的來說,我們工作的時候,也一定不要盲目的工作,要將法律的武器熟記于心,用于保護自己。在工作上遇到一些難題的時候,才不會左右為難,而是會想著有武器就不會害怕,最好的方法就是找到勞動局,和勞動局協商,那么他一定會幫我們解決掉這些所有的事情,會給我們一個最滿意的答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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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勞務派遣工被辭退20年派遣工被辭退有無賠償 ,如果是違法辭退的,則按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來賠償,即勞務派遣工在單位每工作滿一年的,賠償兩個月的工資;
2、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兩個月的工資計算;
3、不滿六個月的,則賠償一個月的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