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退出協議有無補償
法律分析自愿退出協議有無補償 :自愿辭職解除勞動合同沒有賠償。如果勞動者的自愿辭職是由于遭受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或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等不公平待遇的話自愿退出協議有無補償 ,可向用人單位主張賠償。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自愿退出協議有無補償 ,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雙方自愿解除勞動合同怎么賠償一、雙方自愿 解除勞動合同 怎么賠償 如果雙方協商一致 解除合同 自愿退出協議有無補償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自愿退出協議有無補償 的年限自愿退出協議有無補償 ,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 工資 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這里所稱的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 勞動合同 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 勞動合同法 》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 試用期 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 勞動關系 ,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 勞動合同無效 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 法規 定解除或者 終止勞動合同 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 賠償金 。 相關知識: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患 職業病 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 喪失勞動能力 的; (二)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 女職工 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 退休年齡 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附:《中華人民共和國 勞動法 》第二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 合同訂立 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調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七條規定,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裁減人員。用人單位依據本條規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錄用人員的,應當優先錄用被裁減的人員。 綜上所述,如果公司確實因為經濟經營效果不好的,那么可以通過與員工的協商,雙方自愿解除勞動合同,那么是可以通過協商解決的,同時就協商內容確定用人單位應該支付的 經濟補償金 ,雙方在簽訂解除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
自愿解除勞動合同與補償是怎樣的一、自愿 解除勞動合同 與補償是怎樣的 如果雙方協商一致 解除合同 自愿退出協議有無補償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自愿退出協議有無補償 ,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 工資 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這里所稱的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 勞動合同 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 勞動合同法 》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自愿退出協議有無補償 : (一)在 試用期 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 勞動關系 ,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 勞動合同無效 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 法規 定解除或者 終止勞動合同 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 賠償金 。 相關知識: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患 職業病 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 喪失勞動能力 的; (二)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 女職工 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 退休年齡 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附:《中華人民共和國 勞動法 》第二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 合同訂立 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調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七條規定,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裁減人員。用人單位依據本條規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錄用人員的,應當優先錄用被裁減的人員。 公司可能會因為經濟效益不好將員工轉移安置,所以會有未滿勞動合同時間就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但即使雙方協商一致,勞動者自愿解除勞動合同的,那么用人單位還是需要對勞動者支付相應的 經濟補償金 ,所以雙方在解除合同后職工更應該注意這些問題。
自愿退出農村宅基地補償標準1、按年補償
按年補償宅基地指的是農民選擇自愿退出宅基地后自愿退出協議有無補償 ,國家會按照當地每年的平均收入水平自愿退出協議有無補償 ,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自愿退出協議有無補償 ,補償額度大部分地區都在8000-12000元之間,補償額度隨著經濟水平上下浮動,補償年限為30年。
2、一次性補償
宅基地一次性補償,指的是農民選擇自愿退出宅基地后,結合當地的經濟收入水平,給予農民朋友們一次性的補償費。補償費的計算方法為宅基地面積×補償基數+政策性補貼,現在部分地區已經開始實施。
宅基地退出怎么申請?
1、向村集體書面提出申請,提供相關資料。
2、村集體或者鄉鎮政府進行實地調查和審核,審查后,按照規定的要求予以公示,如公示無異議的,上報到縣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工作領導小組進行審批。
3、審批通過后,簽訂《農村居民自愿退出宅基地協議》,同時將土地證、房屋產權證原件交村集體經濟組織后,將按協議約定分期領取房屋、宅基地退出補償(補助)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