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屋觸電死亡責任劃分
【法律分析】
房東就要為未完全履行合同承擔相應出租屋觸電死亡責任劃分 的合同義務出租屋觸電死亡責任劃分 ,對受害人家屬進行一定的賠償。房東提供給房客的房子應該是安全的出租屋觸電死亡責任劃分 ,如果由此發生事故,房東有不可避免的法律責任。
【法律依據】
《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 第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屬于違法建筑的出租屋觸電死亡責任劃分 ;
(二)不符合安全、防災等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出租屋觸電死亡責任劃分 ;
(三)違反規定改變房屋使用性質的;
(四)法律、法規規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第九條 出租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房屋的維修義務并確保房屋和室內設施安全。未及時修復損壞的房屋,影響承租人正常使用的,應當按照約定承擔賠償責任或者減少租金。
房屋租賃合同期內,出租人不得單方面隨意提高租金水平。
出租房漏電致人死亡怎么辦一、出租房漏電致人死亡出租屋觸電死亡責任劃分 ,如果是出租人過錯的出租屋觸電死亡責任劃分 ,需要賠償。安全使用出租房屋出租屋觸電死亡責任劃分 ,發現承租房屋有不安全隱患出租屋觸電死亡責任劃分 ,應當及時告知出租人予以消除。如果是承租人使用不當造成的不需要賠償。
二、【法律依據】:《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六條出租人基本義務出租人應當按照約定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出租屋觸電死亡責任劃分 ,并在租賃期間保持租賃物符合約定的用途。第二百一十七條承租人基本義務承租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方法使用租賃物。對租賃物的使用方法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應當按照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第二百一十八條正當使用租賃物的責任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第二百一十九條未正當使用租賃物的責任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賠償損失。
租客洗澡觸電身亡房東被判賠43萬,合不合理?租客因熱水器漏電意外觸電身亡出租屋觸電死亡責任劃分 ,房東被判賠償43萬元出租屋觸電死亡責任劃分 ,承擔50%的責任,這個判決結果十分合理,因為房東和租客對此事故都需要承擔責任。
租客為何需要承擔責任呢?
這起案件發生在河南鄭州的一個出租屋,租客是一名25歲的男子,在出租屋洗澡時不幸遇難。經法醫調查租客的死因系觸電身亡,后經過現場勘查發現出租屋內的熱水器有漏電的情況,所以租客是洗澡時因熱水器漏電導致的意外死亡。
租客的父母認為房東需要為此事承擔責任,于是將房東告上法庭,并要求其支付死亡賠償金、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精神撫慰費等費用,共計約一百元左右。
隨著案件的深入調查,法院認定租客本身同樣存在責任。根據同租室友證詞能證明熱水器漏電的事情租客是清楚的,室友曾特意囑咐租客熱水器存在漏電讓他不要用,還特意帶他去看了漏電處。
租客還將熱水器漏電的事情告訴了女友,這也說明租客是明知有危險還抱著僥幸心理使用了熱水器,結果造成了悲劇。
租客作為成年人,有能力判斷危險,所以在此次的事故中租客需要承擔一定的責任。根據《侵權責任法》規定:被侵權人對損害的發生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侵權人的責任,所以租客需要在此事故中承擔50%的責任。
租客的不幸也為大家敲響警鐘,不要抱著僥幸心理拿自己的生命開玩笑。租房時發現電器需要維修應該及時與房東溝通,千萬不要以身犯險。
房東為何需要承擔責任呢?
這起案件引起很多網友關注,大家關注的焦點就在于責任的劃分,很多人覺得房東實在太冤了,租客自己的過失還得讓房東承擔,其實房東一點也不冤,此次事故承擔50%責任是合理的。
在這起事故中房東對于熱水器漏電的事情是不知情的,因為租客發現熱水器漏電并未告知房東,從這點看覺得房東不知情就不需要承擔責任,這個觀點是錯的。
房東的義務并不是簡單把房子租出去就可以,還要保證房屋內設備、電器、家具等物品的正常使用和質量安全。如果租客因設備老化或電器質量問題造成傷亡的,房東不能免責。
房東將熱水器等電器交給租客使用,可能在交付之前沒出問題,但這不代表將來不會出現安全隱患。租客只要有證據證明房東存在過錯,房東依然不能完全免責。
此案中房東的熱水器屬于老舊電器,經檢驗熱水器確實存在質量安全問題,所以房東要為此次事故承擔責任,而且房東出于人道主義愿意給予租客家屬經濟補償。
最終,法院判決房東承擔50%的責任,并賠償租客家屬43萬元,這個判決結果十分合理。房東將房子租給租客,需要保證屋內物品的安全性,也需要承擔物品的維修責任。
這起事故提醒了廣大房東不要圖便宜使用質量不合格的電器,更不能使用存在安全問題的老舊電器,出租房子也是良心事。
綜上所述
租客因熱水器漏電意外觸電身亡,法院判處雙方各承擔50%的責任,并判處房東賠付租客家屬43萬元,這個判處結果十分合理,因為租客和房東都存在責任。
出租房漏電致死房東應該承擔責任嗎如果電力安裝不合理,沒有按國家要求安裝。或是房東私自安裝的,都要負責。如果電力安裝沒有問題,帶有接發保護,房東不承擔責任。但要有租房合同,沒有合同一樣負責任。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出租屋觸電死亡責任劃分 ,租賃期間屆滿或者合同解除時,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未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毀損的,承租人應當恢復原狀。法律依據出租屋觸電死亡責任劃分 :《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 第十條 承租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租賃用途和使用要求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動房屋承重結構和拆改室內設施,不得損害其出租屋觸電死亡責任劃分 他業主和使用人的合法權益。承租人因使用不當等原因造成承租房屋和設施損壞的,承租人應當負責修復或者承擔賠償責任。
鄭州一租客洗澡觸電身亡房東被判賠43萬,房東在此事中有哪些責任?鄭州一租戶在洗澡出租屋觸電死亡責任劃分 的時候出租屋觸電死亡責任劃分 ,不幸觸電身亡,這個案子,最后房東被判賠償43萬元,房東在此次事件當中是是要負一定責任的,作為出租人,他應該保證房屋設施的安全,并且也有維修的義務,不管如何,他和死者都已經形成出租屋觸電死亡責任劃分 了房屋租憑關系。
不幸觸電身亡的租戶只有25歲,實在是讓人惋惜,而這件事情明明是可以避免的,根據調查發現,這間房屋的熱水器確實是有漏電這個問題的,當時張某和女友是在房屋同住,也有其他租客,女友和房屋是通過口頭溝通達成的續租,之后并用轉賬的方式支付了租金,雙方之間已經是有租憑關系了,但意外發生了張某在使用熱水器洗澡的時候,發生了漏電事故,不幸觸電身亡。
張某觸電身亡之后,其家屬認為這件事房東應負全部責任,提起了訴訟要求賠償100萬元,不過案件在經過審理之后,法院認為雙方都應該承擔一部分責任,因為受害者在使用熱水器之前,合租人已經明確告訴過他熱水器有漏電問題了,不過當時他并未告訴房東進行維修,并把這件事告訴了女友,表示不會使用,作為一個成年人,在明知安全隱患存在的情況,沒有告知房東也沒有自行維修,在這個案件當中,他也是存在一定過錯的。
在這個案件之上,房東也應該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作為房東屋內的這些電器老舊,年久失修,導致死者觸電身亡,因此在最后法院判決當中判定房東賠償死者43萬元,此事就算了結,熱水器漏電這件事情不是一件小事,大家一定要提高警惕,及時的去進行維修和處理問題,防范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