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在工作期間死亡
公司是否有責任,要看具體情況。
一:如果該員工是在加班時間和工作崗位上因過度勞累引發疾病死亡,應屬于工傷。
由用人單位和工傷保險基金按照工傷標準進行賠償。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第一項,職工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四十八小時之內搶救無效死亡員工在工作期間死亡 的,視同工傷,按照條例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二:如果該員工不屬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員工在工作期間死亡 的工傷情形,是在非工作時間和崗位而因過度勞累或因勞累引發疾病死亡。
單位是否有責任,要看單位是否有違背勞動合同法等情形員工在工作期間死亡 的過錯。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和四十一條規定,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員工在工作期間死亡 ;如果用人單位因生產經營等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情況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
如果用人單位違背相關規定,沒有盡到對《侵權責任法》第六條,行為人因過錯侵害員工在工作期間死亡 他人民事權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根據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行為人不能證明沒有過錯的,應承擔侵權責任。
在公司上班期間員工意外死亡,公司應該怎么賠償?員工在上班期間無論是因為工傷死亡還是突發疾病死亡員工在工作期間死亡 ,都應當作為工亡處理。員工上班期間意外死亡賠償標準是賠償六個月的月平均工資喪葬補助金、賠償上一年的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二十倍的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撫恤金為補償配偶和其他親屬每月死者工資的百分之四十和百分之三十。
法律分析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員工在工作期間死亡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四十八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視同工傷,按照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在工作期間因工負傷的員工,只要是單位為其買了工傷保險的,都可以要求工傷保險基金賠償醫療費、誤工費等,如果是因工傷而殘疾的,還可以補助一次性殘疾補助金,因工死亡的,則工傷保險基金應當賠償其家屬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撫恤金等。員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員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員工在工作期間死亡 :(一)喪葬補助金為六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百分之四十,其他親屬每人每月百分之三十,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百分之十。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十倍。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員工在上班期間死亡,公司需要承擔責任嗎?法律上并沒有規定單位要承擔非因工死亡的賠償責任。 單位依照《 工傷保險條例 》對員工承擔工傷配賠償責任。員工受傷或者死亡符合 工傷認定條件 的員工在工作期間死亡 ,可以依法 申請工傷認定 員工在工作期間死亡 ,要求單位工傷賠償。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 認定為工傷 :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工人在工作期間死亡賠償員工上班期間死亡賠償標準是賠償六個月員工在工作期間死亡 的月平均工資喪葬補助金、賠償上一年的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二十倍的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撫恤金為補償配偶和其員工在工作期間死亡 他親屬每月死者工資的40%和30%。員工在上班期間無論是因為工傷死亡還是突發疾病死亡,都應當作為工亡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