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因工死亡
如果農民工是施工單位聘用,則建議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1年內,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如果農民工是由沒有用工資質包工頭聘用,則應當在將承包業務轉包給包工頭的用工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工傷認定后,享受《工傷保險條例》中規定的工傷待遇。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村民因工死亡 :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
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村民因工死亡 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擴展資料:
案例:
湖南永州一農民工工亡獲賠126萬
中新網零陵10月20日電 (唐善理 楊萬里 唐榮潤 胡國際)在湖南永州市零陵區珠山鎮司法所干警孫世華及珠山鎮大沖村村支書李平波的見證下,該村因工死亡的村民李永華的父親李啟余,含淚接到村民因工死亡 了福建省龍巖市新羅區某公司一次性賠償的126萬元工亡費。
今年10月3日,零陵區珠山司法所接到大沖村調委會的求助電話稱,該村村民李永華在福建省龍巖市新羅區一礦產公司工地被石頭砸到頭部致重傷,后經搶救無效死亡,請求鎮司法所抽時間給予法律援助。
獲悉此事后,珠山鎮工司法所相關領導及時將情況向零陵區司法局,以及當地黨委政府匯報,并當即派出一名調解人員會同村干部、家屬代表一起趕赴事故所在地。
抵達福建后,礦產公司代表安排家屬去殯儀館見村民因工死亡 了死者遺體。調解人員繼而組織公司代表與家屬召開首次賠償協調會。但因死者家屬方提出的150萬賠償金與公司提出的賠償金出入較大,協調未果。
經多次協調,雙方再次通過擺事實、講道理、論法律等程序,最終和諧達成一致協議:公司方一次性賠償死者家屬各項費用共計126萬元。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工傷保險條例
參考資料:人民網-湖南永州一農民工工亡獲賠126萬
農村村干部因公死亡有什么賠償和補償 法律有何規定村干部因公死亡村民因工死亡 ,應依法認定為工傷,可以申請工傷賠償,主要賠償工亡補助費,供養親屬撫恤金,喪葬費等。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村民因工死亡 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第四十條 傷殘津貼、供養親屬撫恤金、生活護理費由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和生活費用變化等情況適時調整。調整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擴展資料: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參考資料來源:
百度百科-《工傷保險條例》
農民工傷死亡賠償標準是哪些法律分析: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村民因工死亡 ,其村民因工死亡 他親屬每人每月30%村民因工死亡 ,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四)患職業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村民因工死亡 他情形。第三十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工傷職工治療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處理。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康復的費用,符合規定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農民工死亡賠償法律分析村民因工死亡 :農民工和外包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村民因工死亡 ,所以農民工與勞務分包公司是屬于勞動關系。因此,農民工因工死亡的,也應當適用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中規定的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等賠償。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村長因工死亡國家怎么賠償村長村民因工死亡 ,應該是村主任村民因工死亡 ,村主任因公死亡國家不會賠償。
《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二條規定村民因工死亡 :“村民委員會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村民因工死亡 的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村民因工死亡 ,實行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
根據這一規定,村民委員會首先是農村基層性的組織。所以村委會主任不是國家工作人員,無法享受國家公職人員的因公死亡補償。同時國家和地方對村干部因公傷亡又沒有明確的補償條款。所以只能看看地方政府有沒有這方面的土政策來解決此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