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坐網約車發生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 乘坐網約車發生交通事故 的構成要素一般所包含的內容如下乘坐網約車發生交通事故 : 第一是必須是要由車輛造成的乘坐網約車發生交通事故 ,其中車輛既包括了機動車乘坐網約車發生交通事故 ,也包括了非機動車; 第二是必須是在道路上面發生的,公路、城市道路、廣場、停車場燈; 第三是必須是在運動的過程中發生的; 第四是一定要有事態的發生,比如碰撞、翻車、墜車等情況; 第五是事態發生的原因要是認為的,不能是自然災害; 第六是必須要有損害的后果發生,它既包含人身傷亡,也包括財產上的損失;其實當事人當時的心理狀態是出于過失或者是其他的一些意外因素的。 乘坐 網約車 而發生了交通事故,并且在其事故當中受傷的,也可以按照自己受到的傷害向需要承擔責任的肇事方索要賠償,一般是按照交通事故當中,可以索賠的費用作為參考標準來進行索賠,其具體所包含的費用如下乘坐網約車發生交通事故 : 一是 醫療費 ,也就是受害者在事故當中受傷過后,到醫院進行診治所需要支付的各項 醫療費用 ; 二是誤工費,也就是因事故而受傷之后,耽誤了正常工作從而減少了收入的一項費用; 三是 護理費 ,也就是受害者在醫院需要人護理所支付的費用; 四是交通費,也就是為了照顧受害者的近親屬在交通上所支付的費用; 五是住宿費,一般是身在異地的近親屬為了照顧受害者,到異地短住所支付的住宿費用; 六是受害者在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 七是受害者在養傷期間必要的營養費。 如果說造成了受害者 傷殘 或者是死亡的,還應該要支付一定數額的殘疾或者 死亡賠償金 ,以及被 扶養 人的生活費和 喪葬費 等。 當乘客乘坐網約車發生了交通事故之后,是可以獲得賠償的。如果說乘客所預約的車輛,不是營運性質的車輛,在發生了交通事故之后,乘客和車主是可能都要面臨理賠的風險的,因為根據 保險法 的相關條例,商業性質的車險一般約定了的,被保險的機動車如果是改裝、轉讓或者是改變了自身使用的性質等情況下,還發生了保險事故的情況下,保險人是可以不用承擔其賠償保險金的相應責任的,保險公司是可以依照相關的法律拒絕賠償的。 乘客如果是在約車平臺上預約車輛,并且出現了安全事故的,根據相關的暫行管理辦法,應該是要由網絡上預約出租車輛的經營者來承擔相應責任的,以此來保證運營上的安全,并且保障乘客的合法權益。 因為平臺是一種商事交易的平臺,它盡自己最大的限度來為交易的雙方提供了交通方面上的資源,所以當乘客是通過網絡平臺來預約車輛的服務之后,是要先向平臺的一方來支付車款的,然后平臺再以其他的一些方式來將其中一部分的車款來返還給司機。所以在運營的過程中,平臺作為管理和組織的一方,其實是收取了一定的類似于“管理費”一樣的費用,所以當乘客是因為通過平臺叫車而且出現了交通事故之后,約車平臺也應該是責任的主體之一。
坐網約車發生交通事故可以要求什么賠償坐 網約車 遇 交通事故 受傷的乘坐網約車發生交通事故 ,一般可以要求賠償因遭受 人身損害 ,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通常出交通事故可以索賠的費用包括以下: 1、 醫療費 乘坐網約車發生交通事故 ; 2、誤工費; 3、 護理費 ; 4、交通費; 5、住宿費; 6、住院伙食補助費; 7、必要的營養費等費用。 如果造成 傷殘 甚至死亡的,還可要求 殘疾賠償金 、 死亡賠償金 、被 撫養 人生活費、 喪葬費 等。 《 民法典 》第1179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關于網約車出了事故怎么辦?現在人們對于汽車乘坐網約車發生交通事故 的需求是非常大乘坐網約車發生交通事故 的,也是因為經濟不斷發展,所以城市不斷的建設,面積不斷的擴大,汽車也是為了能夠方便出行,現在的滴滴行業也是根據人們的需求,市場不斷擴大, 網約車 如果出事故一般保險公司都會理賠。 一、網約車出了事故怎么辦 正規的滴滴打車都是會買保險的。出了事故, 保險公司會賠,但是如果是黑車那可就不一定了。 目前,滴滴打車的經營模式主要有四種,因此 交通事故 的責任劃分也相應分四種情況,即按出租車模式、快車模式、順風車模式、專車模式四種情形來區分。 出租車模式:責任承擔方為出租車公司 這種出租車模式下,打車軟件將乘客的用車信息與出租車公司的車輛、司機信息相匹配。乘客通過軟件平臺向司機發出乘車訂單后,公司與乘客形成 服務合同 關系。公司向乘客提供出租車服務,乘客支付費用。 這里,由于滴滴平臺未在出租車模式中抽成,亦未參與經營,僅為出租車和乘客之間提供信息匹配服務,難以據此要求滴滴承擔賠償責任。 為了更清晰地說明公司的責任承擔,以下從駕駛員與公司的四種內部關系進行逐一梳理: (1)駕駛員受雇于公司,利潤上交給公司,駕駛員每月從公司領取固定的 工資 。因駕駛員是出租車公司雇員,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 人身損害賠償 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9條和第11條的規定,雇員在雇傭過程中,因職務行為自身受損或致他人損害,由雇主承擔責任,雇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人損害的,應當與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可以向雇員追償。 (2)駕駛員承包公司的機動車,每月上交一定的利潤,剩余收入歸自己,對外仍以公司的名義營業。駕駛員承包公司的機動車,應由承包人承擔最終的賠償責任,又因承包人向公司交納一定的利潤,駕駛員仍然以公司的名義對外營業,因此發包人公司應 承擔連帶責任 。如有內部協議,則按照協議內容承擔責任。 (3)掛靠承包經營,即將自己所有的機動車掛靠出租車公司,對外以公司名義營業,其營運證由公司負責辦理,每月向公司上交一定費用。因利潤歸實際車主自有,公司只扮演統一管理的角色,所以實際車主應承擔最終的賠償責任。另外因被掛靠的公司收取一定的費用,公司應在收益范圍內承擔有限 連帶責任 。如有內部協議,最終按照協議規定追償。 (4)所謂“二駕”,或稱“副駕”,即由承包經營人即“主駕”招聘他人參與經營。這里,經營人又與他人發生雇傭關系,首先應由雇主經營者承擔責任。公司承擔何種責任,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總之,無論何種方式,只要出租車對外以公司名義運營,公司對出租車具有管理責任,公司也確實獲取一定收益,出租車公司就理應作為直接的賠償責任主體。出租車公司再根據 保險合同 和公司規定與保險公司和駕駛員劃分責任。 快車模式:駕駛員乘客按過錯原則擔責 這種模式下,打車軟件將乘客的用車信息與私家車主的車輛信息匹配。私家車車主與乘客根據上述匹配信息自愿成立服務合同關系,私家車主向乘客提供服務,乘客支付費用,費用歸私家車主所有。 滴滴平臺未在快車模式進行抽成,亦未參與經營,僅向雙方提供信息匹配服務,難以據此要求滴滴承擔賠償責任。 此時,發生交通事故侵權損害糾紛,應當適用過錯原則,即按損害發生中的具體過錯承擔相應的 民事責任 。 這里,乘客應當明確認識到,私家車從事營運為非法行為;乘客也應認識到私家車的安全性能無保障;私家車駕駛人并不具備出租車駕駛資格,增加了事故風險。因此,乘客本人也具有過錯。 根據《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一條的規定,受害人對于損害的發生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侵害人的民事責任。因此,乘坐快車發生交通事故,即使私家車駕駛人被確定承擔事故全部責任,但在民事賠償責任的確定上,乘客也要承擔部分責任。 此外,從保險賠付方面看,快車模式中,私家車車輛從事載客營運的業務,屬于改變了車輛的使用性質,從而導致被保險機動車危險程度增加。根據《 保險法 》第52條的規定,在合同有效期內,保險標的的危險程度顯著增加的,被保險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及時通知保險人,保險人可以按照合同約定增加保險費或者 解除合同 被保險人未履行前款規定的通知義務的,因保險標的的危險程度顯著增加而發生的保險事故,保險人不承擔賠償保險金的責任。所以,保險公司可以根據法律規定以及相應的保險條款,對此類私車營運發生的車禍導致的乘客受傷或者車損拒絕賠償。 順風車模式:駕駛員乘客按過錯原則擔責 這里,私家車以節約成本為目的,經由駕車人同意,搭車者順路搭車。駕車人在滴滴平臺發布自己的行車路線,或接受他人的合乘需求,并通過滴滴平臺與搭乘者搭乘合意。但搭乘者需要支付一定數額的金錢,用以分擔私家車車主在油費、過路費、汽車維修費等方面的開銷。發生事故后,應根據各方在交通事故中的 過錯責任 大小來確定責任承擔。具體有幾種情況: 一是若交通事故損害的發生是由于第三方機動車的過錯造成的,則應當由第三方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二是由于駕車人的過錯發生事故的。車主或駕車人作為車輛的管理者,有義務保證搭乘人的人身安全,若搭乘人在拼車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并受到 人身損害 ,車主或駕車人有義務對其賠償。若搭乘者在“拼車”中也存在過錯的,可以適用過失相抵規則,適當減輕或者免除駕駛人或車輛所有人的賠償責任。 三是由于搭乘人的過錯發生事故的。此時,車主對搭乘人的損害賠償責任可以免除或減輕,即過失相抵原則。《民法通則》第131條規定:受害人對損害的發生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侵害人的民事責任。 四是由于駕車人和搭乘人的共同過錯而導致事故的發生。“拼車”車主與搭乘者如果事先就雙方的權利義務達成協議,那么當發生交通事故產生人身損害賠償時,雙方可以按照協議中的約定承擔賠償責任。 關于順風車發生事故的保險賠償問題。目前,由于私家車都是以非營運車輛的方式參加保險,保險合同中一般會規定:“非營業性的單位和私有車輛用做營業用途,不能獲得保險賠償。”因此,一旦發生意外,保險公司就有可能會對有償順風車拒賠或少賠。 專車模式:多方按過錯原則承擔責任 此種模式,為滴滴平臺到目前為止唯一有金錢抽成的模式。 責任承擔方包括:滴滴平臺,并就 汽車租賃 公司、 勞務派遣 公司、司機的過錯對乘客承擔連帶責任;汽車租賃公司;勞務派遣公司;司機。 該模式采取了“車輛租賃 司機代駕”的模式,涉及到五個關系方,即:乘客、專車軟件平臺(滴滴平臺)、司機、汽車租賃公司和勞務派遣服務公司。 如果按滴滴打車軟件在其APP客戶端的“專車使用條款”中的表述理解:乘客作為專車用戶與租車公司形成了汽車租賃關系,和勞務服務公司形成了勞務服務關系。乘車人除了乘客的身份之外,還是出租車輛的承租人,勞務派遣公司的雇方。因此除了乘客自身受損的風險之外,他還需承擔下述風險,即:作為承租方,在汽車租賃公司無過錯時就車輛損傷承擔責任;作為雇主,對駕駛員對第三方造成的損害以及在駕駛員無過錯的情況下就駕駛員受損,都需承擔責任。 顯然,專車模式以很多不合理條款的格式合同將諸多責任加諸乘客,是不公平、不合理的。 而專車模式如此不公平不合理的架構,源于滴滴平臺本身并不具備出租汽車經營服務資質,為了規避法律 法規 的強制性規定而設計出如此架構。滴滴平臺采用多方合作的方式,一方面與有資質的汽車租賃公司合作,要求其提供有運營資質的汽車,另一方面與勞務派遣公司合作,要求其提供適格的司機,而滴滴平臺的優勢是擁有一個具備強大用車需求的用戶群。而乘客支付的車資,則由四方按約定的比例分配,即:汽車出租公司、勞務派遣公司、司機、滴滴平臺。 但是,滴滴平臺不可能完全將乘客乘車時可能發生的事故責任撇干凈。從民法過錯責任承擔的角度,以及從法律的公平合理角度看,滴滴平臺、汽車租賃公司、勞務派遣服務公司以及司機,都是向乘客提供專車服務的服務方,而且都從中獲得直接的經濟收益,都應對自己各自的過錯承擔責任。 滴滴打車已經成為了現在大眾出行的一種方式之一,除了一些公交地鐵等能夠出遠門,一些近距離的出行,人們都是通過出租車,或者網約車來進行的,不僅方便,而且也足夠便宜,網約車一般也會購買保險,出車禍也是由保險公司理賠的。
網約車交通事故,如何承擔賠償責任律師解答網約車發生交通事故乘坐網約車發生交通事故 ,屬于網約車一方的責任應當由網約車公司或是平臺承擔賠償責任乘坐網約車發生交通事故 ,司機有重大過錯的,在網約車公司或平臺在承擔賠償后,可以向司機進行追償。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條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工作人員追償。勞務派遣期間,被派遣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派遣的用工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勞務派遣單位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責任。
網約車發生交通事故誰承擔責任?承客因乘坐網約車而發生交通事故的乘坐網約車發生交通事故 ,如果網約車司機與網約車平臺建立勞動關系的乘坐網約車發生交通事故 ,應當由運營網約車的運營方承擔侵權責任;如果只是與平臺簽訂乘坐網約車發生交通事故 了協議的,由網約車司機承擔責任。
《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第十六條 網約車平臺公司承擔承運人責任,應當保證運營安全,保障乘客合法權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條 【用人單位責任和勞務派遣單位、勞務用工單位責任】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乘坐網約車發生交通事故 他人損害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工作人員追償。
勞務派遣期間,被派遣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乘坐網約車發生交通事故 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派遣的用工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勞務派遣單位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責任。
網約車出車禍怎么賠償【法律分析】乘坐網約車發生交通事故 :如果乘客在乘坐網約車乘坐網約車發生交通事故 的時候受到乘坐網約車發生交通事故 了傷害的話,可以要求在強制保險的范圍內對乘客進行賠償。但是如果乘客預約的網約車輛屬于非盈利性質的車輛的話,一旦發生交通事故,該網約車的車主與網約車的乘客都有可能會面臨理賠的風險。如果機動車進行了私自改裝,或者是自己改變車輛使用性質而沒有告訴保險人的話,保險人不用承擔,因為車輛改裝、車輛轉讓、車輛使用性質發生改變,而造成的交通事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